把我国的宪法就简单的理解成为了一部地位比较特殊的法律制度的是大有人在的,其实在国家事业逐步稳定发展过程当中对宪法的调整也不是第一次,可能也是今年两会当中宪法修改的幅度整体来说是有些大的,所以才导致有些人是在2018年开始才真正全面的去审视我国的宪法。因为这部分人员可能确实不是特别的了解宪法的含义和特征主要是什么?
一、宪法的含义和特征主要是什么?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宪法的特征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具有三层含义:
一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 二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或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三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2、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对公民权利通常采取两种方式:
一种是例举式。(我国采取此种方式)
另一种是限制式。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所谓政治力量的对比,首先是阶级力量对比。具体表现两个方面:
一是阶级力量强弱的对比关系。
二是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由此可见,我国的宪法是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的,宪法当中表现了在我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根本大法所在,宪法的特征体现在作为我国的基本法保障了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跟其他各种对国家发展有着非常重要意义的政治结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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