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财产,但是我们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国家的,对于房子下的土地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我们是有使用的期限,如果到期了是要求要续期的。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也有很多,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能卖吗?
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物权法》第149条规定,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完全可以出售,自动续期,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这一条规定说明。
一,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故,依照法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因此,有约定的。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自动续期。续期的。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如果是个人住的商品房,出售仍然不是问题,应当予以批准,按照约定,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二,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但出售者应当将相关情况明确告知对方
首先根据《物权法》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也就是大部分普通老百姓的房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不用过分担心。
而且中央对此已有规定,房产使用权到期后自然的落在原房主身上。只需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并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然后续期相应年限即可,房子还是自己的。
不过因为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目前不作规定为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删除这一费用。
所以,各位已经买房或者没有买房的朋友,不必太过担心这一问题,只需了解即可。不必因为新闻的报道而急于买房或者卖房,应该做出自己的正确判断。
根据国务院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暂行条例》来看,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按用途来划分,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旅游商业娱乐用地40年,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
那这批20年土地使用权又是怎么出现的?
通过咨询,之所以出现20年、30年、50年等不同使用年限,地方政府提出的理由主要有三类:
1, 在政策范围内调整。温州市国土局称,上世纪90年代,在土地出让政策开始执行时,该市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 受让方自行选择给予办理出让手续。地方国土部门称,土地使用年限降低,可减少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房价,让利给终端消费者。
2,方便管理和处置。重庆市国土局在解释为何土地使用权期限是50年时称,因为重庆市多数房地产开发以商业与住宅混合类型为主,一个项目中若按商业、住宅最高出让年限确定不同出让年限,势必会出现一栋建筑中,商业、住宅出让终止时间不一致的情况,带来处置困难。
3,先试先行地区历史遗留问题。深圳、青岛等地由于在国务院发布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之前,已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先试先行,出现了部分遗留问题。
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能卖吗我们可以看出是可以卖的,但是是需要在合同上说明并且要提前告知对方的,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如果想要续期的话是需要支付一定的钱的。对于这一部分的钱其实要的也挺多,所以说最好的如果要卖的话先续好期在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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