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义务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就如我国的政府在代替人民行使国家职权的同时也要履行向人民公开信息的行政义务。政府的信息公开并不是毫无章法的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义务人政府的相关部门在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时必须严格的遵守其规章制度。那么惠东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呢?具体的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惠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在惠东县政务信息公开场所(设在县档案局,地址:惠东县人民路县政府大院内)或惠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do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县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县政府层面的主动公开信息和县政府办公室的主动公开信息。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其分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及领导分工;县政府组成部门。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县政府(办)名义发布或者县政府(办)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县政府其他重要决策、决定等。
(三)政务动态
主要包括:本县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
(四)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县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五)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县政府工作报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七)其他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公示报告;县政府工作规则;专项统计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人事任免;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了《惠东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在惠东县政务信息公开场所(设在县档案局,地址:惠东县人民路县政府大院内)或惠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dong.gov.cn)上查阅本《目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惠东县人民路县府大院2号楼
邮政编码:516300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831398传真:8831398
电子信箱:hdxzfb@huizhou.gov.cn
办公地址:惠东县人民路县府大院2号楼
邮政编码:516300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831398传真:8831398
电子信箱:hdxzfb@huizhou.gov.cn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823984,传真:8823984,电子邮箱:huidong222@21cn.com,办公地址:惠东县人民路县府大院1号楼,邮政编码:5163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的信息公开并不是单方的,只要惠东地区的人民有信息公开的需求都可根据惠东信息公开制度向相关的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政府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为了避免信息公开申请被驳回,请各位申请者依据事实需求进行申请且所申请的内容避免侵及他人或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