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商业拆迁的补偿标准不受法律制度的约束,是开发商和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的。商业拆迁的本质在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应该贯彻平等、意思自由原则,不得强买强卖。被拆迁人丧失房屋所有权获得的应该是足额的赔偿,而不是“补偿”。
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此外,房屋拆迁还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此外,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1、拆迁主体不同
顾名思义,商业拆迁其主体应该是商业人员,在实践中主要集中在开发商、企业家群体上。而政府拆迁,是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据地方政策进行。
2、拆迁目的不同
商业拆迁是盈利性开发,是一种有偿平等交易,以达到双赢的目的。而政府拆迁是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非营利性,需要给被征收人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的拆迁补偿。
3、拆迁范围不同
商业拆迁很多是针对一户或是几户的房屋的征收拆迁,特定性比较强。而政府征收拆迁一般都是一个村或是一个区域,涉及范围比较广,且除了包含国有土地上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还包含集体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房屋。其被拆迁的人数和范围都要比商业拆迁宽很多。
4、拆迁意愿不同
商业拆迁是居于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在平等地位上的协商谈判,在一致意见下达成的民商事合同。其特点是双方自愿、有偿,交易价格可以不是市场价格。
而政府拆迁是行政征收方与被拆迁人签订行政合同。虽然也要遵循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原则,但大部分被拆迁人并不会自愿被拆,由此而引发了很多征收拆迁矛盾,被征收人的利益遭受很大损害。
还有一点是:政府拆迁,法律规定要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被拆迁人足额补偿,但事实上政府拆迁给予的拆迁补偿普遍偏低。从这个角度来比,商业拆迁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获利更多。
5、救济方式不同
如前文所述,商业拆迁签订的是民商事合同。所以,在商业拆迁中引发的纠纷,可进行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手段解决。而政府拆迁是行政合同,救济手段是复议,或提行政诉讼等。二者依据的法律和行为手段都有所不同,被拆迁人要有所区分。
在公益拆迁的过程中被拆迁人根本就没有资格决定政府的拆迁补偿标准,但商业拆迁明显就不一样了,换句话说,商业拆迁的话,自己可以跟对方协商到一个自己能够接受得了的拆迁补偿款,如若坚决不同意的话,对方也没办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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