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医院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改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已经上了户口,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直接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具体情况下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纸张采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还在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改名字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十八周岁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十八周岁后的则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
新生儿在出生后上户口时,可以根据规定的程序来办理更改名字,但也需要符合条件,对于姓名的认定不是随意更改的,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来处理,特别是提交有关材料时,需要真实有效,避免公安机关审查不通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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