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作为旅游活动的经营单位,抓旅游安全工作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很多"业务能手"中,这成了他们致富路上的绊脚石,别不信,这是绝大多数人的印象和观点。 试问一下,有几家旅行社设有专门的旅游安全监管体制?又有几家旅行社除了大量的业务培训外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旅行社的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等有几个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经营安全管理怎么管?有哪些规定措施?哪些规定动作? 在业务能力之外,安全生产是不是也应该抓一下呢? 说个题外话,不知道各位司机朋友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路上的行人闯红灯是越来越肆无忌惮了,之前闯红灯至少还会看看两边有没有车要过,现在是"理直气壮"直接就走,看也不看,心里想着"谅你也不敢撞我"。 其实,现在的很多旅行社业务人员,就抱着这种"不敢撞我"的心态,认为做了这么多年业务了,也从来没出过事,就你们这些人天天喊着抓安全,烦不烦?更有甚者认为"真出了事,有别人顶着呢,关我啥事?"正是这些思想,让旅行社的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不被重视。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都明确规定了旅游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最近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更是明确指出:"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如果以前作为负责人的您不曾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希望今后可以认真抓起,承担起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没错,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重点在全员参与,而不是摆样子,或只是一部分人的事情,有没有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员?有没有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没有设立安全生产公示牌?有没有对旅游者完善旅游安全提示义务?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每一位员工都应签署自己分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每一个部门都应设立安全生产公示牌、公示主要责任人及安全责任;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应完善旅游安全提示的附属条款;在旅游者出发前,应认真告知旅游安全相关事宜;导游人员在可能发生安全隐患,如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区、酒店入住时,应对旅游者再次强调有关安全须知;如旅行社之间发生转团或拼团,组团社与供应商、地接社应明确关于旅游安全的责任划分。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什么时候培训最佳?建议每年三月和十月作为主抓安全生产月。 春节过后,各旅行社开始节后复工,新人也在此时得到了较大的补充,旅游旺季也即将到来,此时适宜抓安全生产培训,给每一个员工梳理安全生产意识。 要知道制度的建立重在及时检验与更新,不要认为以前的一定就是对的,旅游产品在现有市场机制下的不断创新,意味着会有新的漏洞呈现。十一黄金周过后,旅游旺季即将结束,此时将今年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复盘,发现旅游经营活动中新的安全隐患,建立新的安全防范制度。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重在落实。2020年10月1日,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小山沟村的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冰雕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225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89.97万元。而就在事故发生前不久,安全检查的工作组刚刚离开,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事故企业13名责任人采取刑事措施,其中6名责任人依法进行逮捕、7名责任人依法监视居住,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对事故涉及的38名有关公职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潜水、漂流、攀岩、滑雪、冲浪、热气球等活动会给旅游项目增加不少特色,但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具体怎么办?酒店沐浴时地面、浴缸容易打滑,防滑垫是否配备,采购旅游资源时这些有没有注意?老人、未成年人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参加旅游团,如何避免安全隐患和责任?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又该如何防止事件的扩大,将旅游者和旅行社的损失降到最低呢?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旅行社是旅游经营的主体,是旅游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旅行社必须切实担负起企业主体责任。 这是一封写给每一位旅游人的旅游安全告知书,请查收! 相关知识: 【四级旅游突发事件分类标准】 旅游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旅游突发事件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一般事件标准: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 (二)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较大事件标准: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二)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重大事件标准: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二)旅游者2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对违反《旅游安全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处罚处理】 (1)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由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旅行社(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由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3)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在(风险提示发布后)不采取相应措施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4)第三十七条 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建议评定组织依据相关标准作出处理。 星说旅游,一个"披挂上阵"的"旅游人"。 新冠疫情集中暴发,对旅游的冲击前所未有,与旅游业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大量流失,一批人走了,一批人还坚持着,对于干旅游的人来说,旅行社更像是人生中一个服役的战场!对工作,我一直不曾放弃,写点什么,也许只是证明我还在! 内容仅为个人见解,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期待各位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 本文禁止转载或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