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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之外:无以回报 我对恩人以身相许

  认识了一个男人

  三年前和民泽认识,是在我来武汉打工的一家餐厅。老板是个泼辣的女人,每天骂了她爱小赌的丈夫,再来骂我们服务员“一个个死懒”。我每天洗碗择菜端盘子,穿着平底鞋跑来跑去,一天没有坐下的时间,没有说话的时间,我也不想说话。

  服务员都是一群小丫头,来自异乡贫穷的农村。客人来吃饭,享受我们的服务,有时还有恣意的调笑和欺辱。任客人怎么开玩笑,怎么做小动作,我们都不能吭声。老板说客人是上帝。

  民泽就在那群男人里。我进包房给他们端菜,他们起哄,要我陪他们喝酒,我只说对不起我还有事,就转身离开。口哨声在身后尖锐地响起。“老板,你这里是什么服务员?要她陪我们坐一下都不干!”老板娘瞪了我一眼,推开包房的门满脸堆笑。“我这就要她来!”

  我推开包房的门,又是一阵低俗的起哄。我心里充满鄙夷。一个声音招呼着,“来来来,过来坐。”我走过去,坐在他拉开的椅子上。还是那个声音,他问我贵姓,我小声回答。他拿来一杯橙汁递到我手里,说:“来,我敬你一杯!”我忙拿起杯,“不,不敢。还是我敬你!”抬头的一刹那,看到那个人,是一个中年男子。

  他就是大我二十五岁的民泽。

  哥哥在贫穷里死去

  来汉打工那年我十六岁。初中毕业不久。老家恩施农村是个穷地方,初中就是女孩子的最高学历了。女孩读完初中就外出打工。我们家更穷一些,兄妹仨。妈喜欢哥,爸喜欢妹,哥也喜欢妹,我是中间倔犟叛逆的一个,没人喜欢我。我对哥也是冷漠的,我们之间没什么交流,说话也是简单的一两个字。

  哥大我四岁。去北京那年他大概只有十八岁吧。他很少回家,也很少有钱寄回家。每年到了年节,看到打工的人流回家,看到人家父母喜滋滋地拿着汇款单去取钱,爸爸总蹲在地上抽烟叹气,骂哥不争气。

  我也是后来才理解哥的。哥从小喜欢文学,初中时他就在报纸上发表过文章。他打工挣的钱都给买了书。哥从北京回家时,两纸箱子书是他惟一的财产。

  那是2000年春节前夕,哥本说好那年春节不回的,可他却忽然回了。

  哥病了,得的是急性黄疸性肝炎。他躺在床上,床头放着碗和洗漱用品。几天后,哥被送到县医院住院,不久又转院去了市医院。父母在医院照顾哥。我在家里给上学的妹妹做饭,我们都在心里等着哥的消息。

  爸把哥背回家的那天很冷。乡亲们都来了,他们放了鞭炮。哥又躺在他的那张床上,他躺了一个星期。过小年的前一天,哥死了。

  看见他我就快乐

  哥死了,过完那个年,我怀着悲伤回到了武汉,我还是得挣钱,爸妈还等着我寄钱回去。

  民泽还是经常来,他成了我们的熟客。

  还是那个包房,男人们都在打麻将,我在一旁给他们倒茶水。民泽没有打牌,要我放碟他听。然后他拍拍沙发,要我也坐。我在离他两人的距离坐下。他问我,家在哪里,今年几岁,为什么这么小就出来打工。我礼貌地一一作答。他又问,你怎么总是不笑呢?我愣了一下,意识到自己是服务员,不能不笑,也才意识到,在客人眼里,自己原来总是不笑的。我扯了扯嘴角,想以笑回答,却忽然捂着脸哭了起来。我哭着说,我哥死了,他只有二十岁……他在我的哭声里愣住了。他说,真的吗?可惜!我哭得更凶。他坐在离我两人距离的位置上,安慰我,算了算了,事情已经这样了,要想开些。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想民泽是有些喜欢我的。每次在吧台结账,他都会把余下的零钱递给我,要我“去买点零食吃”,开始我是不要的,见他看我的目光里有怜爱,像父亲对一个孩子的心疼。我就放心地接了,真的拿去和姐妹们买东西吃。

  后来民泽问我想不想换个地方做事,我的心高兴得像春天的花一样鲜艳,我说只要能离开这个地方,要我去哪里都行。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个其实并不熟悉的男人。

  我在老板娘一贯的骂声里走近她,要她把当月的工资给我。临出门时,她说,看你被人家骗了么办。

  民泽给我介绍了另一家餐厅,只是这家餐厅生意更好。我们每天六点钟就得起床,一直忙到晚上九十点钟。冲完凉,没有力气洗衣服,没有力气想多的问题,倒头就睡着了。新老板对我很好,因为民泽是当地的一位干部,经常可以给餐厅带来些生意。

  每次民泽去吃饭,再累,我的心都是快乐的。我不懂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也许这些都不是。我只是快乐而已,像看到了自己的一个乡亲和熟人。

  我拿自己感谢他

  我喜欢与民泽分享我的快乐。他来吃饭,我高兴地告诉他,我发工资了。他问,发了多少?“四百!”他嘱咐我去银行把钱存起来,我说那我不用啊。民泽说,“你要用钱,我再给你。”

  我渐渐喜欢有民泽在身边的日子,渐渐喜欢他给我的那些小照顾。他并不给我很多钱,给我两百元,问我够不够。我说够了。那一刻,他就像我的亲人。

  餐厅生意太好,我累得直不起腰。十七岁是个贪睡的年龄,冬天每天凌晨起床,这成了我的酷刑。手泡在水里洗菜,冷水像针,根根扎在我的手背手心。

  我告诉民泽,我不想做了。民泽看着我冻坏的双手,说好吧。我抬起头看他,看到他眼里对我小小的骄宠。

  他为我租了房子。给我钱,让我去买了些日常生活用品。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小窝。我的快乐无以复加。

  我从此再也不用起早床,再也不用从早忙到晚,再也不用谨小慎微,看老板脸色。我自由地呆在家里,看书睡觉,过神仙一般的日子。民泽每天下午都会过来坐坐,仅仅是坐坐而已。我们都有点心照不宣。只是,有时聊得开心了,他会伸过手来,拉我到他怀里。

  我想我还是没有真正喜欢民泽,我可以享受他给我的物质生活,却不能接受他的肌肤之亲。

  民泽每天早上很忙。下午六点钟要准点回家。这是他给自己的规定,也是他多年的习惯。我想,如果没有我,民泽应该是个好男人。

  大概三个月后,我看着民泽,忽然有些于心不忍。他对我这么好,不要我做事,却给钱我花,还帮我寄钱给乡下的父母。而且,他从不强迫我做不喜欢做的事情。只要我不愿意,他就会说,好吧。那是我喜欢的两个字。

  十七年的岁月里,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那天下午,我把自己给了民泽,我以身体当礼物,感谢了这个可以当我父亲的男人。

  他的帮助也是伤

  我不是处女。

  我在民泽的沉默里看到惊讶……

  

  来武汉打工前,我在离家乡不远的一个小镇上打过工,也是做餐厅服务员。老板也是对夫妇。我们一起去打工的有三个女孩。一个月到了,老板却不给工资我们。两个月后,老板还是说效益不好不能发工资。眼看手里的钱用完了,我们想回家,却没有路费。老板也不让我们给家里打电话。他要我们全听他的,他介绍我们赚钱。我们不懂他们的目的,更不知道怎么反抗。只有听天由命。

  三个女孩里,有一个叫珍珍的女孩先妥协了。我们知道珍珍干的事情后,第二天老板来做我和另一个女孩的工作,我们就死活不肯。老板说,珍珍的工资都到手了,我看你们还能犟到哪一天!

  十多天过去了,我们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无聊透顶。老板看得很紧,我们无法和外面取得任何联系。最后我和那女孩同时崩溃,答应老板,做了和珍珍一样的事情。

  那个男人临走时对我说:“你们老板太心黑。”他好心地拿出四百元钱偷偷塞给我。就因为这四百元钱,我不恨这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我甚至是感谢他的。没有他给我的那四百元钱,我逃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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