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睛深邃得像狼
去年圣诞节。夜空飘满酒精和男人的体味。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一条不经意的短信之后,我不经意地拥有了一个让我回味一生的故事。
故事的女主角当然是我,男主角是一个被我称之为“狼”的男人。我喜欢叫他狼,因为他有一双犀利敏锐的眼睛,也因为他像狼一样霸道和充满爆发力。
与狼认识于去年10月的某一天。那时,我刚从北方某个城市到了深圳这座连天空都写满诱惑的地方。既来安居,也来寻梦。
本来,我已经有个男友,只是,他的身体和意志实在有些脆弱,实在承受不了我感情的厚重。
男朋友在深圳已生活多年,但我认识他的时间不长,我跟他的感情不知道是不是爱情,感觉缺少点激情和惊心动魄的感觉,或者说差点味道。就像一桌菜没有一道放辣椒。投靠他的同时,我也投靠了对未来婚姻的迷茫。
也许我从小是一只没人疼爱的羔羊,安分、温柔的外表下,潜藏着一种无人知道的颓废和忧伤。只有狼,才能让我在它的怀里乖乖地沉睡。而我生命中的这只狼,就在我到深圳才几个月的时候出现了。
跟很多通俗的恋情一样,我们在网络上认识。首先是我在某个论坛偶然发现他的帖子,给他留了几句话。跟很多不通俗的恋情不一样的是,我们的感觉是从心灵开始的,不是欲望。
一个下雨的晚上,我加了他的MSN。对我这个陌生人,他不惊讶也不热情,自然得像一个经常可以聊上几句的老朋友。
那晚,我们说过的话不超过10句。但你不得不相信,语言与灵魂有时是能相通的,仅仅一百多个汉字,就把我们的心拉得很近,我清晰地在脑子里一遍一遍地闪现他的面孔,而他的话虽然也是寥寥无几,却总是跟我那么默契。
我们都有渴望见面的欲望,只是,我们都把欲望埋在文字背后。文字的魅力永远是声音无法取代的。
下线时,我给他发了一个“拥抱”图标。他微笑不语。
这个晚上的睡眠特别优雅。我开始优雅地故作沉默。
正在我冷冷地矜持,等候狼主动出击的那段日子,机会突然来敲我的玻璃窗了。那天,我们单位在五洲宾馆组织一次商业活动,有一群被称为“名模”的三流模特到场助兴,其实也就是展示一下她们平坦的胸部和矫揉造作的步伐。我知道他懂摄影,于是,我打电话通知狼来表现一下,拍几张照片,以便日后娱乐自己。
活动即将开始时,我踮着脚尖左等右等,还没有看到狼的影子。我给自己出了一道选择题:他为什么还没来?备选答案是:1、在路上,2、不感兴趣,3、忘记了,4、临时有事不来了。
我又给自己的选择题选择了答案,用排除法把别的答案排除了,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在路上”。我想着,想着,突然笑了。
等待一个人是寂寞的,也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细节。
有一种寂寞让人躁动不安。我就是这种寂寞。我去了洗手间,藏在里面整理一下衣服。女人一旦对外貌满意,就像存款账号里有了一大笔钱,那种自信是发自内在的。
他还是没有来。活动已经开始了。女模特们在后台蠢蠢欲动。
作为此次活动的新闻官,我必须进场,等候记者们的眼球和闪光灯的抚摩。就在我刚刚转身想进会场那一刻,突然听到有人问旁边的同事:“贝贝在吗?”那声音有一种磁性,穿堂而过。
贝贝是我的小名,我曾告诉过他。我一愣,华丽转身,看到一个眼睛像狼一样深邃且闪烁着电光的结实男人。他全身上下一片黑,不笑,不悲,不亢,也不害羞。不是很帅,却有点特别的说不出来的气质。
四目相对,我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
他说,握一下手吧。
我说,我的手很冷。
还没等我说完,他的手已经不由分说主动握住我的手,手掌迅猛而充满力度地抓了我一下,就放开了。那种感觉像冬天的夜里敷了热水毛巾,酥麻酥麻的。
我让他先到里面坐坐,自己先出去磨蹭一下,安定一下纷乱的思绪,同时也给自己一点时间,想一想将跟他谈什么话题。
话题是魔鬼,你越想它,它越不出来,我竟然想到脑中没有了词。
约15分钟后,我进会场,但却找不到他的踪影。我绕会场三圈,还是寻觅不到。人们都以奇怪的眼睛看我,以为我有什么问题,阴阳怪气。
他比狼还迅速,竟然在我同事的眼皮底下溜走了,可能拍了照片后就走了,同事也不知道他的踪迹。
我去洗手间,期待跟他在门口邂逅。守株待兔十分钟还没有收获之后,我突然发觉自己傻得有点蠢。
我又给自己出了一道选择题:他为何不进来呢?备选答案是:1、不喜欢我,2、呆在洗手间里,3、突然有事走开一会,4、出去买点东西就回来。
我依然用排除法,把后面三个答案都排除了,剩下那个“不喜欢我”。我突然很伤心。老天为什么这么会捉弄人啊。
我决定打电话给他。他在电话那头,似乎很遥远地说,不喜欢应酬,不喜欢那么热闹的场合。还好,他没有表现出半点不喜欢我的语言。
我问他还回来不,他含含糊糊没说清楚,像怕被套住脖子一样地带着顾虑。也许这就是狼的天性。
等到天黑了,他还没有回来。模特们已在台上夹生地走完了狐步,一具具骨架让我提心吊胆,我感觉一不小心,她们将会变成白骨精。
而这种场合,最像孙猴子的,恐怕非他莫属了。
我不再给他电话。我想,再美的景物,也需要用一定距离去感受,才能发现美的所在,所以我想先跟他保持一段距离。我温顺的性格,使我像一只羊,我知道自己斗不过狼。
我静静地品尝他煮的咖啡
晚上,回到家里,我深深地陷在柔软沙发,呆呆地想着那只狼,那只披着羊皮的狼。
第二天,我的思绪很不安分。我打电话给他,支支吾吾了一阵后,我终于告诉他说:“你是第一个让我见一眼就有感觉的男人。”
他轻描淡写地说:“哦,是吗?我好像也不讨厌你哦。”这就是狼性,天生的冷漠,骨子里藏着沧桑。
放下电话,我忍不住去百度搜索他的名字,本以为他是个普通的工薪族,没想到这一搜,把我吓了一跳,他的摄影作品竟然在网上纷繁如星,他的智慧、孤僻与敏捷,更让我确定他真的是一匹狼。
我决定去拜访他。不入狼窝,焉得猛狼。
我用短信要求他送我一部摄影作品。很巧的是,他的作品集刚刚出版,出版社刚刚寄给他样书,就像专门为我而准备的一样巧。
见面的时间约在10月28日下午两点半。在他一个人的办公室里,他一见面就递给我一本已经准备好的书。我拿了书就“口是心非”地说,我要走啦。他眼睛大大地看着我,很霸道地说,别走,陪我坐坐,喝咖啡!
我品尝着他的咖啡,品尝着他脸上的变化。屋里静得能听到我的心跳,或者他的心跳。
一个多小时,他一会静谧如山,一会滔滔如江河。
4点。我再次说,我要走了,想回去好好欣赏你的作品。他还是不让我走。他说,要不一起出去逛街。
我点点头说,好吧。
我们坐双层大巴去东门老街。在顶层的最后一排位置,紧拥着他,心乱如麻。窗外一幅幅流动的风景,没有一幅引起我遐想,但他的一举一动,哪怕细小如搔痒,却总是摄入我的眼帘。
他突然握住我的手,手心温润如唇。我在他的怀里,小鸟依人。
车到东门中路某百货大厦,我们即将下车时,他突然说:“我想抱抱你,可以吗?”我把身子和脸都一起靠近他,他在我额头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把我抱得很紧很紧。恋爱的感觉原来这么诱人,难怪有人说,除了诱惑,我什么都能抗拒。
诱惑原来是一个无底洞,让人掉进去后就爬不起来。
下车后,他一路拥抱我进商场。
女人被人拥抱有三种感觉,一种是亲人的疼爱感,一种是熟人的例行公事感,一种是心有灵犀者的触电感。他的拥抱我感觉属于最后一种。
他大我12岁。他说:“等我50岁的时候,你才38岁,我老的时候,你却还是年轻人,怎么办啊?”
我其实最怕老,我说:“我活到38岁就够了,再活下去满脸皱纹,太可怕了。”
他说:“那好吧,等你38岁的时候,我就把你吃到肚子里,不消化,每天带着你一起走,去上班,去吃饭,去拍照片。”
我陪他去买笔记本电脑。我们在几十种样品中,眼睛同时盯上其中一种款式,审美观点惊奇地相同。
时间如箭,而丘比特的箭却还在我眼前慢慢挪动。分手的时候,我不让他送我上车,我怕我脆弱的眼睛会流泪。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看着他头也不回地大步流星,一种思念的情愫流淌了出来。
我给他发短信说:我刚才一直目送你远走,你却没有回头看我,我想我是爱上你了。他回短信说:我回头的时候,已经不见你了,正在想你呢,我想我也是爱上你了。
与未见面时一样,我们一直保持着美妙的感觉。传说中的见光死,感谢上帝没有安排在我身上。
过了几天的一个傍晚,他发短信给我:“我想你。”
我向圣姆玛利亚发誓,我当时正好也在想他。而他的脸已经在我脑子里有点模糊了。我不希望他在我印象中模糊不清,我说:“我想见你。”
他问:“什么时候?”
我说:“就现在。在东门老地方。”
于是,我坐了一个小时的大巴,赶往东门中路百货大厦门口时,他已在那边等候多分。
看了看他的脸,我说,我要走了。他莫名其妙,问:“为什么一见面就要走?难道真的怕我吃了你?”
其实,我本来要去机场,单位在成都办一场活动,我是为了见他一面而专门跑过来的。见一面,我已心满意足。
我匆匆地走,他在路边留下一串执着而奇怪的视线。
我赶到机场时,同事都在等我了。
飞机起飞后,人们都闭目养神,我也闭目,但我却把他的脸、他的身子、他的言谈举止一遍一遍地在脑子里播映。这种隐私的感觉,幸福得很细腻。
一夜等于睡了百年
两次见光,不仅没死,我们的感情还生长得很茂盛,每天短信如梭,抛来弹去,没话找话,无事生“非”。
圣诞节晚上,天空飘满节日的气氛,处处灯红酒绿,我却郁闷地在单位加班。到了9点,一群狐朋狗友拉我到楼下喝酒,打算喝个醉醺醺再上楼加班。刚喝几口,就突然收到他给我发的短信,他问我在哪儿。我说跟朋友在喝酒,他说他也跟同事在喝酒。
紧接着,我们的短信你来我往,比喝酒还频繁。越来越喝不下去了,我迫切地想见他,他也恨不得马上飞过来见我。
我们约定在某个地方见面。已经快11点了,风很冷,酒却把体内激发得很热。我迟到了半个小时。他看着我,在几秒钟内默默无语。
然后,他说:“我跟同事还没喝完酒,就来见你,是不是有点重色轻友啊?”我说:“我也是啊。”
当狼疯狂地抱我的时候,我们狂热地接吻了。在寒冷而火热的风里,我们相爱得如胶似漆,肌肤如唇。
情到深处,没有方向,我的灵魂找不到回家的路。
天亮的时候,我们还没有睡意。他捧着我的脸,端详着说:“一夜之间,你突然变得迷人了,奇怪。”
“不信。”
“你拿镜子看看,我没骗你。”
我从包里取出小镜子,镜子里的我,突然感觉像发酵过的面包,从以前的少女变得有点风韵。我本以为一夜没睡会很憔悴,但这一夜,似乎睡了一百年。感谢爱让我发酵得如此诱人。
我说:“走吧,狼,我跟你走。”
他说:“去哪?”
我说:“私奔。”
他捏着我的鼻子说,奔你的头啊?
是啊,为什么因为新的爱情就要私奔呢?我想,温暖不需惧怕冷寂,爱情需要褪壳才能获得新生。我要在深圳这个给我激情、把我发酵成蛋糕的地方,开出一朵花,并在这里结很多果实,漫山遍野地迎风摇曳。
我跟狼都害怕婚姻,都不想结婚,但我们却都是对方的唯一。我是一只风筝,他握着我的线头;他是一部大巴,终点站却在我的心窝。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逛商场、跑步、应酬,四处招摇,不管别人怎么评论,每个夜晚的激情都发挥得淋漓尽致。不在一起的时候,平淡而自然。
深圳对我来说,既是伤城,又是缘分之城。我们都对这座城市既痛又爱。
情感透视与分析:
爱情要低调,婚姻很现实
才子和佳人,很容易擦出火花,但多数没有完美的结局。即便有结局,也很难长久。因为爱情虽然可以很浪漫,婚姻却是很现实,要懂得过平淡生活,才能维持长久,而他们一般不会注重婚姻的细节,不擅长处理婚姻庸俗的一面。
徐志摩与林徽音、陆小曼的爱情故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个才子,两个佳人,都没有好很好的结局。
徐志摩在未与张幼仪离婚时,就对正值芳年的林徽音一见钟情,林徽音要求徐志摩先离了婚再来谈他们的情事。徐张于1922年3月协议离婚后,林徽音不知何故却悄然随父从英国回国,不久便与梁启超之子梁思成相爱,徐志摩成了孤家寡人。
为了追求林徽音,徐志摩也从英国回到国内,但愿望还是落空了。1928年梁林在加拿大结婚。至于林徽音为何与徐志摩无缘,她绝情于徐志摩后为何又与徐频频书信往返,林徽音至死都三缄其口,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谜。
后来,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平交际场相识相爱,这段时间正是徐志摩极度空虚之际。后几经波折,有情人终成眷属。婚后两人定居上海。他们曾有过一段神仙般的日子,但他们的婚姻也未能长久。徐志摩婚后经济拮据,而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使徐志摩入不敷出,狼狈不堪。
1931年11月19日,因林徽音要在北京协和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徐志摩欲前去捧场,结果飞机失事。死前给徐志摩沉重一击的是,陆小曼早已经认识了一个名叫翁瑞午的越剧小生,两个人如胶似漆,整日在烟榻上浑浑噩噩地吸烟。徐志摩多次规劝,陆小曼非但不改,反而大吵大闹。
可以说,徐陆两人的婚姻没有正视现实的经济问题,事先也没有想过平淡的生活,徐死前其实并不幸福,陆也不幸福,否则也不会婚内出轨了。
那种轰轰烈烈、充满诗情画或高调的爱情,很多结婚后在几年内就土崩瓦解,这种事在娱乐圈、名人圈我们见得多了。
所以,在激情来的时候,在享受浪漫的时候,在高调的时候,不妨冷静一点,努力使自己低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