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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谁的生活

文/雍穆贝勒

  群从屋外走进来,拍了拍脱下来的手套,又抖了抖身上的大衣。我走过去,接过他递过来的衣服,挂好。端给他一杯热水。他接过我的水,然后将一个存折递到我的手里,说钱已经存进去了,密码空着,你自己填。

  我对他笑笑,说谢谢。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群靠在沙发上慢慢地喝水,我走到窗边,看外面漫天的雪。

  这样的生活从什么时候开始,持续了多久,还要延续多久,没人知道。有时候,有些东西是突然间降临的,可是我却毫不知情。

  我说群,知道我为什么想离开这里吗?

  群沉默了一会,就站起身,穿上还没来得及冷下来的大衣,套上手套,然后向门口走去。

  他说,什么时候走,我去送你。

  我说,不用了,既然你什么都不想知道。我们之间现在只剩下了钱。

  群打断我,不要破坏我的生活,我也会给你现在的生活。

  而后打开门,接着是关上。

  我站在窗边,看着他消失在漫天的大雪中。

                 

  其实难怪,和群第一次相识就始于钱。那年我19岁,从农村来到城市,迫于生计,毫无选择地进了那种白天营业晚上也营业的美容院。第一次的晚上,在那个昏暗的阁间里见到群。当他打开我的身体,看见床单的中间几乎是在瞬间被殷红的血浸透,脸上是难以置信的神情。我哭得一塌糊涂,不仅是因为身体的疼痛,更源于心里的羞辱。

  那个时候,群还只是一个职员。每月靠着800块的工资过日子,住集体宿舍。我的泪水,将他吓得手足无措。

  那次,他给了400块。他说,多买些东西补补吧,你太瘦了。我在疼痛中看着这个男人,他的脸上是我奢望的温情。

                 

  后来,群就经常到这里来,固定地只来找我。有一次,我说群,不要给我钱了,下次来的时候给我买点东西,行吗?群看着我,说好。

  于是,从那天起,到群去了另一座城市前,我的柜子里,塞满了群给我买来的各式各样的东西。看着这些东西,我就有这样的幻想,幻想这是一个男人买给他爱的女人

  但是有一天,群说,素,我要离开这里,和公司的同事去别的地方做生意,这样的生活太贫穷。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无言以对,能说些什么。我只是一个在公众场合,连自己的职业都不能说出的女人,做着下贱的事情。

  我说,去多久,还回来吗?群说,不知道。

                 

  群走了以后,我才发现,他在我的口袋里放了一张存折。鲜红的封面,象血,如我曾经的纯贞。

  我向艳姐辞了在里间的事,到了外间做起工资最低的服务员。艳姐满脸的不屑,说进去过的,出来也树不起牌坊。我笑笑,不说话。要不是因为害怕群有一天会回到这里找我,我早已经离开这里。反正在里间里工作,我的对象也只是群一个人而已。其他的,从不曾入过我的眼。

                 

  四年。

                 

  群回来找我的那天,我刚刚打扫完,坐在沙发上喘气,想休息一下。他推开帘子,一眼就看见我一脸极度疲惫颓废的样子。你还是老样子。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听见他的声音,我才发现这个我等了四年的男人,竟然真的活生生地站在了我的面前。所有的话在一瞬间,凝结在了喉咙里,仿佛什么都不用再说。像一部老电影里的镜头,情人相遇,在旧时旧地,相视一笑,记忆里重复过千万次的片段,一个接一个的在眼前晃过。然后画面就进入幸福的过往。

  群再一次的进入我的身体,久违的气息,如昨日般的熟悉。只是现在的群,已是万贯家私,和四年前那个每月只挣800块的小职员不可同日而语。我说,群,我还留着你给我买的东西。群说,这一次,我把这里买下来给你。

  我以为群只是开个玩笑,却没想第二天下午去美容院里准备打扫的时候,艳姐一脸怪异的走过来,说,你可真好福气,以后这里的姐妹就靠你了。然后拉过我的手,把一串钥匙递到我的手里。那时我才明白原来群说的是真的,于是就沉在了幸福里,眼神暴露无疑。艳姐紧紧地盯着我的眼睛,我有些不适应,就游离开来,却听见她说,素,不要对男人太认真,他们早将我们从女人里划开了。我对她笑笑,不置可否,只是说常回来看看。

  日子仍然继续着。

  群仍然隔三差五地来这里,说准备把生意转到本地来。我听了欣喜若狂,不动声色地用身体去表达一切隐秘于心的高兴。抚摸着群已渐渐变得松弛的身体,仰起头,说,群,该成个家了。刻意地省略了下半句,满心的等着群接上幸福的片段。群抽起烟,在缭乱的烟雾里,恍惚地说,一直没有碰到合适的女人。我听了这句话,就明白了艳姐的话。也因为这么一句话,在群走后哭了一整夜。原来,我是真的早已被他划在了女人之外的。

  但女人的可悲,大概就源于对男人的傻和执迷不悔,或者说是对爱的虔诚和善良。做不成群的新娘后,我竟是那么自然的隐藏起做群的新娘的梦,毫无怨言的转变成了给群介绍新娘的人。

  罗娟是其中的一个。

                 

  罗娟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以为是时间回到了七年前。同样的19岁,从农村来到城市,迫于生计,毫无选择地进了这种白天营业晚上也营业的美容院。当我坐在里间,看着她被一个黑黑的男人拉着走进来的时候,记忆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过去:我穿着红色的的确良褂子,梳黑黑的两个辫子。只是这一次,我看着别人进来。

  毫无犹豫的留下了罗娟。没让她留在里间里工作,而是让她做了我曾经做的服务生。也许是因为相惜自己的过去,或者是为了群。也许二者兼有。但是,当群来找我,看见罗娟时的眼神,我就知道,罗娟要离开我这了。

  事情发展迅速,源于我的旁敲侧击,给罗娟的工作性质做了全面的澄清。及至后来,罗娟如我当年一样从一个农村姑娘蜕变成一个城市女郎,整日被群带着穿梭于名目繁多的宴会酒席时,她就问我说,素姐,当初你怎么自己不嫁了群,反而介绍了我?我看着她一脸得意一脸幸福又一脸不解的神情,心里似针扎的疼。但脸上只一个轻轻的笑。因为你比我命好。

  的确,罗娟是比我命好。如果当初群要我的第一次不是在美容院阁间的床上,而是和罗娟一样,躺在群富丽堂皇的床上,那么今天的结局里,根本就不会有罗娟的角色。可命运就是如此,千回百转里,总有人拥有幸福,有人错过幸福,还有些人根本就不会有幸福。比如在我和群的纠缠里,我就是后者。于是,我选择了在群和罗娟婚礼的一个星期前,离开安庆这座城市。走的太早,舍不得,群是我的第一个也许也是最后一个男人。走的太近,本来就有疑惑的罗娟必然能从中察觉到些什么,那样会给群的生活带来麻烦。于是,一个星期便显得正好。七天。不早不迟,不多不少。而这其中的每一天,都如同一年,度完这最后的七天,也便是回味完和群认识的七年。

  从此以后,男婚女嫁,永不相干。

  只是有一件事,我瞒了群:其实我和罗娟一样,除了群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任何一个男人。只是一直都不想说。因为曾满心以为对于群,我是不必用自己的贞洁作证,来赢得和他的婚姻。而等到我想说的时候,却又没了必要。群在有了罗娟之后,对我除了问是否缺钱之外就再不言其他。只是反复地让我不要破坏他的生活,他说他想开始做一个好男人

  我该为罗娟庆幸,她的贞洁付出的适得其所,于是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群要做她的好男人。至于我,俨然已成了破坏他成为一个好男人的隐患,仿佛只要稍稍过往他的生活,便将他毁于一旦。

  于是选择了走。

  坐在飞机上,望着窗外这座城市模糊的轮廓,忽然想起了七年前,在摇曳的灯光下第一次见到群的样子,与今日的他几乎面目全非。生活总是残酷多于温情,而且常常蒙上面纱。不留恋会后悔。留恋时,又会撕下伪装的面纱。一切变得赤裸裸和面目可憎,或者说是真实。也许当初群对我的好,只是出于对我的怜悯,如同现在他仍然眷养着我。这里面从不曾夹杂过爱,只是欲的宣泄后惯性延续的温存,无意于给我幸福。在他眼中,其实从一开始,我就被屏弃在了爱情之外的。

  想到这里,眼泪就上来了。断了线似的一涌而下。措手不及,狼籍不堪。只是现在的泪水,已不再是因为离开群的痛,而是为了当初自己一相情愿的等待。等待了群七年,从一个如花的女子变成今日渐渐麻木的女人。所有的不甘与痛苦,在这泪光中忽闪忽闪,晶晶发亮,提醒着我当时的执迷不悟。我是该记着艳姐的话:不要对男人太认真,他们早将我们从女人里划开了的。宛如七年前那张床单上殷红的血,其实早已告戒了我,失去了它,我就再没了过往爱情和婚姻的权利,甚至连机会都不再有了。

  尽管我本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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