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恋爱和大多数青年男女一样,用很短的时间完成了相识;相知;到灵肉相融的过程。在彼此相互索求的过程中肆意提炼幸福。
当拥有一纸婚书,当生活中充斥着锅碗瓢盆,当激情慢慢褪去,当一切回复宁静……
当生活的压力逐渐取代恋爱时的浪漫的时候;当对方缺点日益暴露的时候;当吵吵闹闹成了家常便饭的时候;我开始在婚姻的长路上迷惘……
那天我把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递到芳的手上,她爽快的在上面签了字,冷静的出奇。这和传说中的离婚持久战完全对不上号。让人心里隐隐的不安.
没有小孩和其他拖累,离婚如同分手般来的洒脱。有个问题是在芳找到房子之前的一个月我们还得住在一起。想起来都觉得尴尬。
离婚后的第一个晚上,我几乎是有些兴奋的在客厅打地铺睡觉。想到自此恢复自由身了,再没有人在耳边唠叨了,真是舒坦。
以前总是粘在一起,现在巴不得离远点。幸福感一样的,形式不同。
地板太硬了,早上起来脖子酸酸的。芳照例的在洗手间忙个不停,我还要赶着上班呢……等得不耐烦了,我推门就进去了。
芳劈头盖脸照我一阵凶。说男女有别,女人在洗手间的时候,男人哪能随便闯入。才离婚一天就分明至此,真是搞笑。
这娘们循规蹈矩,一成不变,理智过头,毫无情调可言。和她离婚看来是无比正确的。
芳听了一生气进卧室把门反锁了。我上班穿的衣服还在里面呢。敲了半天门都不开,算了,忍忍吧。
过了半个小时她老打扮好出来,穿得倒是光鲜,唇红齿白的。模样乖巧的看不出是个已经离婚的女人。用老公以外的身份看曾经的老婆,发现她的确挺漂亮的。下班后我在外边吃饭,闲逛溜达了好久,虽然无聊,但是总比回到家看到她那张冷脸强。哎,还有整整一个月,快点让我解脱吧。
我逗留到很久才进家门,发现她老人家正端坐在客厅泡好茶等我呢。看到我进门她脸上竟然挂着微笑。
看到茶几上摆着一张纸条,以为她要跟我签什么补充条例。
原来她要我签的是一张《约法三章》,主要约束我和他“同居”期间的生活锁事。
芳的谨小慎微在这张纸条上表露无遗。我觉得真是好气又好笑。作为签字的回报,她说共同生活期间做饭给我吃。我才不稀罕呢。
都约法三章了,还想用给我做饭吃来感动我,没门。
话虽这样说,天天在外面吃馆子的生活很快让人腻烦。每到吃饭时间闻到别人家里飘出来的香味,让人非常羡慕。
一个星期相安无事。
有两天我下班回来刚进门的时候碰到她打扮的很漂亮洒了香水出门。有协议在先,我也不好多问。
莫名其妙的不喜欢她晚上洒了香水出门。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她,原来芳的好朋友在给她介绍新的朋友认识.
和几天前还是自己老婆的人谈这些,心里有种出不出来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