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现在真正算得上富裕的人,除了工作、做生意、办厂办矿外,有财产性收入的人才算富裕的人。
乙:哪样叫“财产性收入?”
甲:比如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房子、商铺租金收入,股金收入、基金收入等。
乙:我们那儿有财产性收入的人家不少,就是不富裕!
甲:有这样的事?
乙:当然有!张三家父母去世得早,两口子带着娃娃出去打工,三亩田租给人家种,一年150块钱。你说这算不算财产性收入?算呀!但他家并不富裕,不然的话,就不会外出打工了。
甲:但我是说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收入来源的比重越大,就证明这个家庭越富裕。
乙:好,就按你说的!我又来问你:生命和财产哪样重要?
甲:这还用说?当然是生命重要了。生命都没有了,还要财产有啥用?
甲:废话!你是见到哪个不珍惜生命啦?人们常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看,汶川大地震,胡主席、温总理都亲赴灾区,都说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只要废墟下的生命有一线的生机,要还应所有救援人员要付出百倍的努力!为了生命,大地震中,演绎出了多少可歌可泣地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真可谓生命重于泰山啊!
乙:你说的这些我懂。可是,你我,我们大家平时里都不珍惜生命呀!
甲:你这不是张起眼睛说瞎话吗?
乙:要你才张起眼睛说瞎话呢!你想想,你我,不我们很多的人,要是珍惜生命的话,会抽烟吗?会醉酒吗?会打麻将熬夜吗?会吵架闹离婚吗?会吃鱼吃鸡吗?会吃牛肉、马肉、猪肉、狗肉、鸭肉、鹅肉吗?
甲:你简直是越扯越远了!珍惜生命,是说人类要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不是你说的这种意思!
乙:那我又来问你,生命是不是财产?
甲:生命比财产重要,比财产可贵,但不是财产!
乙:你又错了!生命应该说就是财产!
甲:怎么讲?生命怎么就是财产呢?
乙:这很简单嘛。比如说,一个养猪户,他家养了几十头猪,是不是财产?
甲:是呀!这些猪养大后可以卖钱,当然是财产喽!
乙:假如这些猪遇上猪瘟死了,它们还是财产吗?
甲:这样死的猪,要卖都是违法的。不能卖的死猪,当然算不了财产了。
乙:如果这些猪活得好好的,肯吃肯长,又能卖个好价钱,算不算财产?
甲:这还用讲,这当然算“财产”啦!
乙:那这些活鲜鲜的猪是生命吗?
甲:这不是废话吗?猪是家养动物嘛,活着就有生命。还用讲吗?
乙:你也承认猪是养猪人的财产,是吗?
甲(惊鄂状):是呀!(突然觉得自相矛盾。然后自我否定道)我说过吗?
乙:怕真是狗吃了耳性,才说了一会就记不到了?
甲:好。就算我说过生命就是财产又怎么样?
乙:也不怎么样。不过,你刚才说过,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收入来源的比重越大,就证明这个家庭越富裕。
甲:是呀,我是说过这话。
惭:这句话是错的。
甲:为哪样?错在哪点?
乙:错就错在人人都有财产性收入,但不是人人都算得上富裕!
甲:不可能!你说的这话才是错的!
乙:为哪样?错在哪点?
甲:错在哪点?你想,哪些婴幼儿、少年、鳏寡孤独的人们也有财产性收入?
乙:我更正一下。我说的人人都有财产性收入是指能够参加正常生产劳动的人,人人都有财产性收入。
甲:照你这样说,我们国家早就富得流油啦!
乙:恰恰不是这样!
甲:又是为哪样呢?本文转自http://www.xsxpw.com
乙:既然我们刚说过,生命也是一种财产。那么,活着的人算不算生命?
甲:当然算了。大活人不算生命还算啥?
乙:既然这样,那么,搞农业生产的收入,搞加工业的收入、搞建筑业的收入,打工的收入,这些都是财产性收入了吧?
甲:简直搞来搞去把我搞懵了。这些怎么又算说财产性收入了呢?
乙:青壮劳力的生命,就是一笑不可小视的财产吗!
甲:这话咋讲?
乙:你没有看到煤矿出事故后,不幸葬身矿井的人,家属可获得二十多万块钱的赔偿金吗?
甲:生命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来衡量!生命脉是无价的!要不,汶川流不息大地震,那些八、九十岁的老人,只要活着,都要全力以赴地抢救!
乙:可是,你不得不承认,很多情况下,现实中生命的价值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啊!
甲:我不和你扯这些了。就算生命是能够用金钱来衡量的又怎么样?
乙:不怎么样。那说明生命就是一种特殊的财产。
甲:是又怎么样?
乙:很简单,那说明你的话一开始就是错的。
甲:为何错呢?
乙:除了鳏寡孤独残,婴幼少儿外,所有的人都有财产性收入。甚至是100%的财产性收入!因为生命就是财产,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可是,大多数人并不富裕呀!
甲:你简直越说越远,越扯越跑题了?
乙:你再好好想想,是你跑题或是我跑题?
甲:哪样叫财产你都弄不懂,搅来搅去的把我都拿搅昏了!
乙:你自己不昏,哪个搅得昏你?
甲:看来,这贫和富的标志我还和你是不清楚哦!
甲与乙(举杯):说不清楚就不说。干!我们还是喝我们的酒吧!
(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