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牵涉名人或帅哥的性侵案报道下,都会看到这种评论——「人家有钱又帅气,要什么样的人有什么的人,为何还性侵呢?」
等等,难道只有穷人才会偷窃抢劫?不少贪污案涉案者本身都是身家丰厚之人,有钱人想贪更多钱并非因为没有这些钱他们便活不下去,同理,性侵也不是(或不单是)因为性需要,性侵,从来都是关于「控制」和「权利」。
那些在地铁小巴偷偷伸出咸猪手的,很多都并非因为有急切性需要必须立即就地解决,那些偷拍人家裙底、在办公室语言骚扰别人的,也不见得是精虫上脑无法控制,必须立刻泄欲;在变成性欲前,都是控制欲。
抓到一名性侵犯,通常都能抖出他的「战绩」,偷拍裙底的,手机里不会只有三数张照片,都是几十、几百张;上司利用职权佔下属便宜,也不会只佔一两个,多是重点攻佔一个,余下时间不忘去「临幸」其他人,人人的手指他都要摸一下,人人的肩膀他也要揉一下;这是以征服女性(或处于相对来说较自己弱势的人,包括男性)来填充心理上的控制欲,控制欲被满足,他便会感觉骄傲,而受他控制的人数量愈多他愈骄傲;如果一直不被抓,他更会忍不住拿出来他的战绩来炫耀。
所以就算家有娇妻,或明面上有非常见得人的索女友,都不是一个人不会去性侵其他人的理由,娇妻索女友能满足他的性欲,却满足不了他的控制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