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云林一名男子在超商前,拿着一把菜刀乱舞,指着一对不认识的男女呛说“借你的女人玩玩”,随即将其中的女子押往附近的高架桥下空地性侵得逞,案发后被害人报警将恶狼送法办。
不过全案送到法院审理,却出现大翻案的判决,涉案人一审获判无罪,检方不服上诉;高院法官认为涉案人持有菜刀虽有嫌疑,但被控持刀胁迫、殴打等情节有诸多瑕疵,且被害女子的证词多次变换,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判决书指出,检方指控,被告男子晚间骑车到云林某超商,拿着菜刀指向在外喝酒的一名男子说“要借你朋友玩一下”,随后将旁边的年轻女孩载到高架桥下,硬上得逞。
据报道,警讯时,被害人说,因担心许男会拿菜刀对他不利,便任由对方将她的衣物脱去,在户外发生被对方无套硬上1次,后因有路人经过,她才趁机逃跑,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此外,她也宣称不认识许男。
被指性侵的男子到案辩称,他说“人借我一下”时没有亮刀,且询问该女是否要做爱时,对方立即答应还自己脱衣服,还直接就在地上啪啪起来。
而且他在嘿咻后,他发现衣服内的钱不见后,询问女子有没有偷钱,对方直接否认他才打了女生一巴掌,这时该女这才大喊被强暴,她也因此吓得骑车逃跑。
法官指出,小美指控许男性侵,造成下体流血,但验伤诊断书却没有记载流血的情况,且小美的衣物没有破损痕迹,只有些许背部脏污,物证无法证明小美指控被施暴强制性交;另外,小美的诊断书上纪载遭“儿子的朋友性侵”,因此认定两人本就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