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好男人不等于好丈夫,那能不能先试婚?所谓试婚,就是婚前同居。我一向支持新鲜事物,但也想旗帜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都是耍流氓!
随便列举一件小事,都可以让你崩溃。想象一下,你带着精致妆容,踩上10厘米的高跟鞋,优雅挪步卫生间,一进门:马桶上尿渍淅沥,脚下黄斑点点。这个时候,你会是什么反应?心情顿时不美丽了。
你当然可以大度地说:“哎呀,不掀马桶盖是小事情嘛,能包容,擦一下就好了嘛!”那谁来擦呢?如果需要天天擦、次次擦呢?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套用职场上流行的一句话,就是: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第一,你坚持擦;第二,不擦你就忍着,或者重新训练他不良的喷洒习惯;第三,你受不了他,又改不了,那就只能再见了。
有一个行为习惯上的研究结论叫“21天效应”:看似一项简单的行动,如果能坚持重复21天以上,就会形成习惯。其实就是告诉你,如果你想让“卫生喷洒”变成一个稳定的习惯,就必须持之以恒。可你能做到吗?
其次,需要考察他的消费观。
而对更多的女孩儿来说,同居前你是别人家的做娇小姐,他是勇于追逐爱情的君子。热恋期间,两人更是极尽各种浪漫之事。一旦开始同居,在“细水长流”的教导下,哪怕是10块钱的奶茶都有可能被定义为“奢侈品”,分分钟你就成了败家女。
女人天性热爱买买买,男人都是实用主义,哪里分得清冬季款和夏季款的包包有什么差别。所以你练就一身好本领,买个贵点的包包非得撕掉标签才敢拿回去。明明自己挣钱自已花,却莫名其妙地不能理直气壮起来。
当然啦,对于花钱这件事,我认为只要两人消费观一致,或者能互相认可,互不干涉,也就够了。
最后,试婚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考察标准—检验性生活是否和谐。
夫妻生活对婚姻质量的影响,远比你想象中更重要。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因为性生活不和谐导致离婚的比例高达34.7%,其中广州城市居民离婚案中这一比例居然达到了60%。而且在性生活不协调的家庭中,三分之二的原因均来自男性。
美国的成人性教育课堂,有大量关于夫妻生活的研究和教程,接受男女咨询并提供科学指导。美国的父母在孩子启蒙教育时就会告诉TA:“性”要以“爱”为前提。而中国男人的性技巧多是苍老师教的,中国女人的性技巧是中国男人教的。由于内敛的传统,我们对性难以启齿,就像一块暧味的遮羞布。
据调查,50%的年轻夫妇每周性爱两到三次,而过了35岁以后,45%的夫妻坦言一个月…没几次。其实次数并不是最重要的,高质量的性生活才能使两人同时获得身心上的满足。
一定又有男人高举“真爱无价”的大旗义愤填膺地开骂,我从来不否认爱情的美好,但为了它有个美好的结局,一定要冷静理智。女人向来比男人更容易着了爱情的魔道,一意孤行认为自己爱得起,冲动起来不计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