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情侣在公开场合不顾旁人眼光,从亲吻、爱抚甚至是在外套底下口爱等亲密行为的新闻层出不穷,让人不禁惊讶:中国人真的愈来愈开放了吗?在公共场所忍不住想鸡情,到底怎么回事?很多年轻男女可能因为血气方刚,容易冲动,一旦情欲被激起,往往无法抑制性冲动,这种不是病态,而是冲动难以控制。
不过也有另一种人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是喜欢冒险,在愈是容易被发现的场合做亲密的事才会感觉有高潮,这种就有如“暴露狂”的心态,照理来说性这件事应该是关起门来做,但有些民众却感觉在公开场合做又不被发现,这种既危险又刺激的感觉,和一般人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的那种心态很像,这种有些就被列为性变态的一种。
可能是科技越来越发达,手机等可以录摄影的3C产品愈来愈方便,所以过去这种情事当被人撞见时,就会被侧拍且立即上传,也或许是因为如此,有这类“兴趣”的人,愈来愈大胆,甚至听说这些人还有“团体”。
这类型的人通常不会觉得自己有问题,除非是被偷拍到,变成新闻焦点,否则他们不会有病识感,而且会一直做下去,只要挑战成功就像被得了奖盃,这种高潮、满足冒险的感觉,让他们觉得更加刺激,并且会上瘾,尤其当刺激和性联结在一起,更让人的“瘾头”愈养愈大。
此外,有暴露狂就有另外一类的“偷窥狂”。严暴露和偷窥是一体两面,现在也有愈来愈多偷拍狂,拿着手机或相机放在手提包、或用手拿着,在捷运或百货公司手扶梯上,偷拍女性的裙底风光。
喜欢在户外祼体、鸡情的人,如果没有被拍到、抓到而被罚以“妨害风化”的话,他们就没有病识感也不会被强迫就医,但是偷拍别人的裙底风光被抓到就是违法,而且往往要被强迫就医,偷拍犯案者会被法院强制就医半年到一年。
偷拍狂在现今社会越来越多,很多人往往都是长相斯文,且拥有不错工作的男性,虽然他们明知偷拍被抓到肯定很惨,但是他们就是很难控制想要偷拍的欲望,而且发现这些案件好像愈来愈多。这些人有可能是平常太压抑,结果选择窥探他人隐私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只要得手一次,就像“潘朵拉的盒子”一样,一打开就一发不可收拾,想偷窥的瘾头愈犯愈大,直到被抓到,并且被法院判定强制就医。
近年在世界各国都有这种情况,目前精神科界倾向将偷窃狂、纵火狂、网路成瘾、性爱成瘾、偷拍狂、暴露狂….等共同列为“冲动控制障碍”,目前的治疗是采取药物如血清素药物治疗,以及认知行为治疗,通常一开始几个月,药物的效果不错,但是之后如果没有患者全心愿意配合,通常治疗效果不好。
冲动控制障碍的治疗,药物的效果约只有三、四成,而因为这类患者内心治疗的意愿很低,所以通常偷拍狂都是惯犯,如果不希望自己再被抓,有这种冲动欲望的人最好配合认知行为治疗,学会利用其他的行为转移发洩压力的管道,否则可能自己努力争取来的事业、地位,会因为自己偷拍被查获而化为乌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