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单单以小三生孩子这一条件来定论是否是重婚罪,在法律层面还不能完全站立脚根。
判定重婚罪的几个要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简单总结来说:
1、自己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进行登记结婚的是重婚罪。
2、虽然未登记婚姻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且旁人或相近的人认为其为夫妻关系的是重婚罪。
判定重婚罪需按法院要求完善证据
因此,单单以小三生孩子的单一条件是无法判定为重婚罪的,此时的原配要进行证据完善,比如男人和小三有固定的居住住所,在固定区域公开以夫妻关系生活,如果能收集到这些证据,那在法院起诉时,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同时要注意一点的是,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也要清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否和男人到了非告不可的地步,作为原配妻子还是要考虑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