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48年夏
癸丑 周灵王二十四年 鲁襄公二十五年 齐庄公六年 晋平公十年 郑简公十八年 陈哀公二十一年 楚康王十二年 吴王诸樊十三年 夏
“崔杼弑其君” 齐庄公私通崔杼之妻,崔杼杀之,立庄公异母弟杵臼,是为景公。崔杼自为右相,以庆封为左相。齐太史秉笔直书:“崔杼弑其君”,为杼所杀。太史二弟、三弟嗣书之,又皆为崔杼所杀。其四弟又嗣书,南史氏亦执简以往。闻已书,乃还。崔氏无奈,不敢再杀。晏婴哭庄公。崔氏以晏子民心所向,亦不敢问。
齐赂晋请和 晋平公会宋、鲁、卫、郑、曹、莒、邾、滕、薛、杞、郳之君伐齐,以报朝歌之役。齐请和,归罪于庄公,赂晋侯及其六卿、五吏(司徒、司马、司寇、司空、宗伯等五官)、三十帅(一军五师,每师设帅、佐,三军为十五帅、十五佐,泛称三十帅)等,晋侯许之,使叔向告知诸侯。
郑子展、子产率车七百乘伐陈,报其去年会楚庄王伐郑。郑师宵入陈都。陈君请罪,郑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