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53年 二月
(癸酉 宋绍兴二十三年 金天德四年 贞元元年 夏天盛五年 西辽绍兴三年 二月)
宋改虔州为赣州 宋处决虔州乱军黄明等八人于市。黄明等据守虔州达百十二日。于是宋改虔州为赣州,改虔化县为宁都县。宋知赣州李耕,以平虔州军功,升为金州(今陕西安康)观察使,诸将刘纲等各进二官,将士得赏者达万三千百二十有四人。
公元1153年 三月
(癸酉 宋绍兴二十三年 金天德四年 贞元元年 夏天盛五年 西辽绍兴三年 三月)
金重定典制 金迁都,诏告中外改元贞元,改燕京为中都大兴府,汴京为南京(今河南开封),去上京名称,为会宁府,又改中京大定府为北京(今河北平泉西北)。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依旧。
分蕃汉地为十四路,设总管府。
恢复殿试,凡乡试三人取一,府试四人取一,府试分六路举行:河北及燕,在大兴府试;辽之东北于会宁府试;山后及河东府试于大同;山东府试于东平(今山东东平);河南府试于开封;关中府试于河中(今山西永济西)。常额以五百名为限。殿试又减少人数,后惟以词赋、法律取士。
去酷刑:去沙袋、杖脊等酷刑。徒刑五等:自五年至一年,均使该犯参加杂作劳役,期满释放。
订车盖式样:后妃车饰以金,三品官以上车饰以银。自后妃至五品官均乘朱轮,六品官以下乘黑绿色轮。旧亲王、宰执用紫盖,太子用红盖,诸妃用紫盖,三品以上用青,皆为罗,四、五品官用青绢。
公元1153年 六月
(癸酉 宋绍兴二十三年 金天德四年 贞元元年 夏天盛五年 西辽绍兴三年 六月)
宋潼川府路大水 涪江、沅江均水涨坏城。水大至,平地水深丈五尺,民众被溺死甚多。
宋禁南方民间杀人祭鬼 时,将作监孙寿祖称:“湖、广、夔、峡,多杀人以祭鬼,近又寝行于他路,浙路有杀人而祭海神,川路有杀人而祭盐井者,请饬监司、州县严行禁止,犯者乡、保连坐,仍毁巫鬼淫祠,以绝永害。”宋廷允施此议。
公元1153年 九月
(癸酉 宋绍兴二十三年 金天德四年 贞元元年 夏天盛五年 西辽绍兴三年 九月)
高宗闻潼川路水灾,乃令转运常平司将被灾州县检放赈济。
公元1153年 十一月
(癸酉 宋绍兴二十三年 金天德四年 贞元元年 夏天盛五年 西辽绍兴三年 十一月)
宋为张叔夜立庙于信州永丰县(今江西广丰)张叔夜衣冠塚侧,赐名旌忠。按张叔夜死于靖康二年(1127年)被掳北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