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从先秦时期养成的饮食习惯,一直深深地影响到后世,在唐代著名的烧尾宴之上,菜谱是这样的:通花软牛肠(羊油烹制),光明虾炙(活虾烤制),白龙曜(用反复捶打的里脊肉制成),羊皮花丝(炒羊肉丝,切一尺长),雪婴儿(豆苗贴田鸡),仙人脔(奶汁炖鸡),小天酥(鹿鸡同炒),箸头春(烤鹌鹑)过门香(各种肉相配炸熟)等。牛羊鸡鹌鹑甚至还有青蛙,就是缺少猪肉。
汉族的饮食文化发展到了宋朝已是博大精深,由于对牛肉的禁食,羊肉在这个时期成为了皇家士大夫阶层的主要肉食。
宋朝吃羊是从皇家流行开来的习俗,宋真宗时御厨每天宰羊350只,仁宗时每天要宰280只羊,英宗朝减少到每天40只,到神宗时虽然引进猪肉消费,但御厨一年消耗“羊肉43万4463斤4两”,而猪肉只用掉“4131斤”,还不及羊肉消耗量的零头。
皇家盛行,自然上行下效,从官员到民间,羊肉成为了宋朝餐桌的头等肉食,民间无论婚丧嫁娶,或是中秀才举人,还是烧香还愿,如果没有一只羊在案上放着,都不好意思招待客人。
著名吃货苏东坡在京城宦海生涯时,虽然吃羊吃到腻味,“十年京国厌肥羜”,但当他被下放到惠州监视居住的时候,仍然会被每个月一次的官廨杀羊所吸引,作为罪官他已经不能吃羊肉了,但弄一些羊骨头回去烤熟了吃也很解馋。
在宋朝,猪肉仍然不是士大夫阶层的主要肉食,或者说猪肉仍然是低档的肉食。南宋高宗在清河郡王张浚府上吃了一顿,菜谱中天南海北,地上跑的,空中飞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唯独没有猪肉,而在随从高宗出行的禁卫食谱中却有猪肉三千斤,可见当时猪肉的主要消费群体档次实在不高,所以苏东坡说:“(猪肉)富家不肯吃,贫家不解煮。”
但在普通老百姓那里,猪肉就是主食了,《东京梦华录》称,每天有上万头猪被贩子们从四乡收购送入东京,无数的猪肉摊贩,无数的“郑屠户”宰杀这些猪,给普通百姓的餐桌上送去肉食。
真正让猪肉沾上点贵族气的,还是苏东坡,在杭州任上,因为治理西湖,要解决民工的吃饭问题,他创造性地发明了“小火慢炖”的方块肥肉,这种以姜葱红糖料酒酱油等做成的猪肉菜肴,被命名为“东坡肉”。
汉人的地盘以羊肉为贵,但到了北方辽金朝却正好相反,猪肉成了高大上。宋朝的使节出使辽金,北人用最好的猪肉款待使者,猪肉在辽金,是“非大宴不设”,为何猪肉在同一时代南北国家中有着如此悬殊的待遇?
究其原因无非就是“物以稀为贵”,辽金猪少,以猪肉为贵;大宋羊少,自以羊肉为美,于是在互市的时候双方就互通有无,辽金出口肥羊,换取宋朝的猪,双方都挺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