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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的召公为何能被尊为典范法官?

法官在人们心中,一向是一种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处理案件的人物,是非常公正的形象。那么在古代社会,这样的人物大家也能说出几个,比如最出名的公正人物包拯。如果时间再往前数,到西周时期,也有一个这样被尊为典范的法官,那就是召公姬奭。今天就来看一看,姬奭为什么能够成为这样一个典范人物吧。

周武王姬发率领军队讨伐商朝的纣王并一举推翻商朝的统治,这是大家都很熟悉的故事。大家可能不太熟悉的是,周武王并没有建立起牢固的(周朝)的统治。

周武王把商纣王的儿子武庚封在原来商朝的都城,仍然让他当首领,统治商族部落。为了监视武庚,他又把自己的两个兄弟管叔、蔡叔封在商朝原来的都城附近。自己就带了军队回到镐京去了。

才过了一年,武王就去世了。这个时候天下还远远不能算是安定,群臣都很恐惧。那时,他的儿子——后来的成王年纪还很小。按照周族的传统,王位继承实行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就是说老爸的王位应该由大老婆养的大儿子来继承,周武王死了,应该是由这个小孩子来当国王,可是他年纪又太小,无法应付尚未稳定的局面。

于是武王的弟弟周公姬旦就出面“摄政”,代替成王行使国王的权力。那封在原来商朝都城的管叔、蔡叔,觉得周公是想自己当国王,他们不服气,居然就造谣说周公已经把那个小国王关押起来,准备杀死这个小国王。于是他们以这个为理由,与商族的那个武庚联合起来反叛,造成兄弟开战的局面。这在历史上称之为“三监之乱”。

在这样严重的形势下,周公联合了姜太公吕望以及他的另一个小弟弟召公姬奭,并明确向他们说明:“我之所以临时摄政,就是惟恐天下反叛,辜负我们祖先长期苦心经营的统治天下的业绩。我们祖先几代费尽千辛万苦才得到天下,刚刚有了成就,武王就去世,成王又年少,为了成全祖先的事业,我只能出来担当。”姜太公和召公都表示支持他,于是周公布置姜太公的齐国从东面夹击,召公的燕国从北面牵制,自己率领大军东征,打了三年仗,才好不容易消灭了叛军,杀死了武庚、管叔,俘虏了蔡叔,并把蔡叔流放到遥远的地方去,重新平定了东方。

周公是一个了不起的政治家,在平定叛乱后,他创设了一整套基本政治制度,同时又整编了周族原来的习惯法,来适应统治周朝统治的需要,这后来在历史上称之为“周公制礼”。而他的这位兄弟召公是历史上有名的法官,被历代推崇为法官的典范。

召公姓姬名奭(shi),他是周文王的小儿子,很小的时候就受封为领主。传说他开始受封的那块地方原来是一块被称为“召”的菜地,因此得名。据说在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很有政治眼光。有个叫辛甲的,是商纣王的大臣,见纣王荒淫无道,连续进谏了75次,都被纣王赶出去。辛甲觉得商朝气数已尽,就转而投奔周国。起先是召公出面接待,和他谈话,就判断这是一个非常贤明的大臣,立刻去报告他的父亲周文王,周文王赶紧亲自出来迎接,把辛甲任为公卿。

召公曾经参与了武王讨伐商纣王的战役,据说在攻入纣王的宫殿时,召公手持斧钺,护卫周武王登上王位。周武王把召公姬奭改封到今天河北北部一带,建立起燕国(都城在蓟,今北京附近)。

后来平定了“三监”叛乱后,周公觉得周族的统治中心偏在西面(今天的陕西关中平原),对东部的统治不利,就决心在东部建立另一个统治中心。他就和召公一起亲自勘察地形,在“天下之中”,四方道路通畅而且路途比较适中的地方,这就在原来商朝的统治中心区域,建立起一座新城,号为“成周”,就是现在的洛阳。开工的时候召公亲自主持祭祀天地的仪式,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也是召公亲自指挥商族的部落成员施工。建成了新城,安放了象征祭祀上天权力(也就是意味着代表上天统治天下权力)的“九鼎”后,周公和召公一起,主持了隆重的祭祀上天的仪式。宰了两头牛,在郊外祭祀上天。第二天又在新城里举行大规模的祭祀社稷(土地神和谷物神)的仪式,用了全牛全猪全羊“太牢”。七天的庆祝仪式结束后,招集了原来商族的各部分的贵族以及居民,周公发布了历史上著名的法律文件《召诰》。

这个文件回顾了商族之所以丧失统治地位的原因,是国王无道,丧失了“天命”。而周朝代商,完全是天命转移的结果。所以告诫商族人,要正视这个天命,服从周朝的统治。不过这个文件也指出,周朝接受天命,是因为接连几代周族的国王都是“有德”于民,给人民好处,周朝施行的统治是正当的,是会保护商族等中原地区民众的。周朝将会吸取夏朝、商朝的历史教训,“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谨慎施政,才会使上天满意。“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只要有小民违反礼节,祭祀不正当的恶鬼凶神,周朝就要毫不留情地予以处死。

周公将这个新城交给康叔(姬封)来管理,为此他特意又以成王的名义做了一篇文告,史称《康诰》,也是中国法律史上的重要文献。

这个文件提醒康叔要注意这个新城的战略位置,而且要注意处理和当地民众(主要是商族遗民)的关系。还明确提出了刑法的一些原则,说:如果有人只犯了小的罪过,可是如果是他故意违犯法律、还不肯悔改的,即使罪过再小,也是“不可不杀”;相反,如果有人犯下了很大的罪过,可是他愿意悔改,而且犯下罪过的原因是过失或者是意外事件的,那么即使是很大的罪过,有时也不必处死。执行刑罚的并不是领主统治者本人,而是法律,而法律又是为了保护良民的,因此是“义刑义杀”。对于“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昏不畏死”这些胆大妄为的抢劫杀人的恶性犯罪,一定要严惩不贷。而伦理性的犯罪,则要作为首要的打击目标:“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不能孝顺父母的、不友爱同胞的,这会导致整个社会的伦理混乱,所以一定要迅速地援引文王传下来的法则“刑茲无赦”。

建立了这个据点后,召公被任为太保,周公为太师,以成王的名义,带领军队去讨伐“淮夷”,“残奄”,进一步扩大周朝在东方的统治。

后来周成王亲政,召公回到自己的封国燕国。当成王身体不适,觉得身体不行了,惟恐自己的太子姬钊不能胜任国王的职位,又把召公叫到镐京来辅佐太子。成王死了以后,召公主持姬钊的即位仪式,把他带到太庙里,在祖先牌位面前,告诉他文王是如何辛苦经营,武王如何争取天下,再三告诫“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做国王的第一戒律就是“毋多欲”,要诚心笃信来当好国王。召公的这篇说辞后来就是以《顾命》为名载入史册。

这个新国王历史上称之为“康王”。据说成王和康王统治时期一共是四十多年,社会治安非常之好,“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刑具空闲了四十多年),历史上称之为“成康之治”,是著名的政治清明时期。

史籍记载召公在地方上治理有方,很得百姓拥戴。传说召公深入民间,经常巡行乡邑。为了方便当事人,他在棠树下受理当地百姓提起的诉讼,并即时进行审判,晚上就在树下临时搭建的草屋中休息。他“听讼”(受理诉讼案件)号称清明,上自侯伯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各得其所。召公死后,后人怀念召公平讼亲民的政绩,对他曾听讼于其下的棠树一直不敢砍伐,并作《甘棠》之诗歌咏其德政。这首诗在《诗经》中保留下来:“蔽芾(fei,茂盛的模样)甘棠(杜梨,落叶乔木,果实圆而小,味涩可食),勿翦勿伐,召伯所茇(ba,草舍)。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拔),召伯所说(悦)。”大意是:这棵茂盛的甘棠树,不要破坏不要砍,那下面是召公的草房。这棵茂盛的甘棠树,不要破坏不要伐,那是召公休息的地方。这棵茂盛的甘棠树,不要破坏不要拔,那是召公喜爱的地方。

“蔽芾甘棠,召公听讼”,千百年来传为佳话,一直有各种纪念的举动。比如唐代,在当时洛州寿安县(今河南宜阳)西北五里建有“召伯庙”,据说其时在附近的九曲城东山上,还有人们为了纪念召公而植的棠树。宋代人桂万荣编集历代名案以供折狱者借鉴,书名为《棠荫比事》,其中的“棠荫”就是取召公听讼于棠树下的典故。历代的地方衙门院落里,总是栽种几棵棠树,也算是“棠荫”,记取召公爱民便民的“听讼”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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