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君王阖闾其实他也不算是一位太让人知道的历史人物了,但是这些都不是问题,想必大家都有听说过这样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古代有一位君王,把自己吃过的鱼夹给了自己的女儿之后,这个女儿竟然当场就选择自刎了,有的人说了吃别人吃过了鱼好像并不合适啊,但是也没必要自杀吧,那么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还是说这件事情又蹊跷?下面就着这些问题我们一起分析揭秘看看!
这是和吴王阖闾有关的一个传说,记载于《吴越春秋》。
据说阖闾和夫人以及女儿在一起吃饭,桌上有一道菜是蒸鱼。阖闾尝了一半,把剩下一半给了女儿。公主很生气,说:“父王侮辱我,我还有什么必要活着。”于是就自杀了。
阖闾平时很疼爱这个女儿,因此感到十分悲痛,为她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葬礼,陪葬品有黄金鼎、白玉杯、银子做成的酒樽、珍珠串成的衣物等等。
除了这些,阖闾又派人在闹市中表演,让白鹤起舞,吸引来许多人观看。训练白鹤的人向城外走去,围观群众被鹤舞吸引,不知不觉走到了墓室之中,机关发动,墓门落下。这许多人全部变成了殉葬品。
吴王有女滕玉,因谋伐楚,与夫人及女会蒸鱼,王前尝半而与女,女怒曰:“王食鱼辱我,不忘久生。”乃自杀。阖闾痛之,葬于国西阊门。外凿池积土,文石为椁,题凑为中,金鼎玉杯、银樽珠襦之宝,皆以送女。乃舞白鹤于吴市中,令万民随而观之,还使男女与鹤俱入羡门,因发机以掩之。杀生以送死,国人非之。
春秋战国时期离现在很远了,那时人们的观念,和现在不尽相同。
有个成语叫“断袖分桃”,指的是同性恋。其中的“分桃”典故来自于春秋时的弥子瑕,这位是卫国国君的男宠,一次陪同国君在果园中散步,弥子瑕摘了一个桃子,自己吃了一半,觉得甘甜可口,让卫君吃了剩下一半。
当弥子瑕还受到宠爱的时候,卫君提起这事,总是说:“弥子瑕爱我,连吃桃子都不忘我。”等到弥子瑕年纪大了,失去宠爱,卫君的态度就变成:“这人可恶,居然让我吃他吃剩下的东西!”
就此看来,把吃剩下的东西给别人,有时候确实可能被认为是一种侮辱。
当时有一种重义轻生的风气,把自杀作为最激烈的表达方式。春秋战国时期,有很多“动不动就自杀”的例子——当然不见得全是真的。
《史记·孟尝君列传》记录了这么一件事。孟尝君曾经在夜晚招待门客吃饭,当时照明手段不发达,只能靠灯烛,光线被人体遮挡,难免有照射不到,看不清楚的地方。有一个门客因此产生误会,认为自己吃的饭是比较差的一等,很是生气,准备就此辞别。孟尝君于是把自己的饭拿给他看,两人的饭是一样的。门客十分惭愧,于是自刎而死。
但是。
虽然【认为吃剩鱼是受辱】这事是可能存在的,【因受辱而自尽】也是可能存在的。但这件事是否可靠,我还是持怀疑态度。
第一、虽然不全面,但轻视生命,惯于自杀的群体,主要是所谓的“游侠之士”,国君女儿这种金枝玉叶,不太像能做出这种事来。
第二、《吴越春秋》这书本身就不怎么可靠的……
就说这段记载的后半部分,拉着市中万人到墓里陪葬,我觉得就很像是童话故事。
和国外那个《魔笛》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