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周朝实行的井田制,相比大家应该都知道,因为这个制度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通过这个嫡庶的关系来继承,这一点对于老百姓来讲,算是比较稳定了。但是这个井田制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就和小编一来看看吧!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种土地所有制。它起源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春秋战国(东周)时期开始走向衰落,历经千余年。其核心内容是:土地为国家所有;耕者有其田;向国君纳税。井田制“平均分配土地”,这种理念出现在我国古代的奴隶社会,着实不易,应该是当时最为理想的经济甚至是政治制度了。
何为井田?井田就是国家将土地全部分成九块,每块百亩,其中八块为私田,中间一块为公田,形状如“井”字,故称“井田”。《春秋谷梁传》有言:“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又有《汉书·食货志》记载: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奴隶首先要在公田上进行无偿劳作,公田耕种的收获交由国家,然后才能在私田上耕种。“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井田制的模式下,农民,也即奴隶,是集体耕种的。《诗经·周颂·噫嘻》中所说“十千维耦”,描绘的就是万民一同耕种的壮烈现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耕者有其田,并非是土地的私有化。
井田制时兴了一千余年,几乎贯穿了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整个过程,其在当时背景下的制度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正是土地私有制的兴起,终结了井田制。春秋时期,齐国率先“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接着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这些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国有的土地变成了私有,井田制便从最底层开始松动了,直至走向衰亡。
井田制虽然彻底消亡了,但对后世的影响却是深远的。战国时期,孟子曾力主恢复古代井田制。西汉时期的王莽实施“新政”,也曾恢复古代井田制,但都失败了。时代在进步,井田制,只能作为特定时代的产物,属于特定的历史。纵观历史变迁,土地制度都是由变革,而进步,并且不断走向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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