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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汉武帝时大臣为何争相自杀?

大臣犯错,是该听从法律的判决,还是道德的谴责?而在汉朝汉武帝时期很多朝臣都争相自杀这是怎么回事呢?

公元前173年,梁怀王太傅贾谊文帝上书《治安策》,其中一条提到,大臣是天子身边的人,就算有罪,也不应和平民一样遭受戮辱。那大臣犯了罪怎么办?贾谊建议,如果是小罪,大臣们应主动身穿丧服,带着佩剑去接受处置;如果是大罪,听到了判决就应自杀。这就是所谓的“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无戮辱”。文帝听从了贾谊的建议。

后来,文帝的舅舅薄昭犯了死罪,文帝就派公卿们去和他喝酒,劝他自杀,薄昭不肯;文帝又派群臣穿着丧服,到他家中哭吊,薄昭这才自杀。这种风气流传下去,渐渐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矩,其权威性绝不亚于法律条文。

到汉武帝时期,无论大罪小罪,越来越多的大臣都义无反顾地选择自杀了事。就连其他级别稍低的官员也是“自杀成癖”。汉武帝巡游各地,先后有两位郡守因仓促中招待不周,不等武帝降罪,便双双自杀。苏武的哥哥、弟弟都是武帝侍从,一次他的哥哥扶辇行走,失手撞断了车辕,被官员弹劾为大不敬,他便立即拔剑自杀;弟弟则因奉皇帝之命追捕逃犯没有捕到,而服毒身亡。至于那些犯了必死之罪而自杀,或被皇帝下诏赐死的人,就更不计其数了。

西汉末年,汉哀帝的丞相王嘉屡次犯颜直谏,渐渐成了哀帝的“眼中钉”。后来哀帝终于找到王嘉的一个狠茬,召他到廷尉受审。

使者赶到丞相府的时候,见到了一幅熟悉的画面:丞相府的属员们流着泪,在那里忙着调和毒药呢!药调好了,可是王嘉不肯喝,属员们面面相觑,主簿劝道:“将相不面对法官诉冤,这是世代沿袭的惯例,您应当自裁!”使者如同“催命鬼”一般,板着脸在府门口等着。主簿再次奉上毒药,王嘉将药杯掷于地上,怒道:“丞相有幸位列三公,如果有负国家,理应在街头被杀头示众,为何要服毒自杀?”说完,王嘉穿戴整齐,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中走出府门,跟着使者来见廷尉,旋即被捆绑起来投入监狱。

当哀帝得知王嘉居然活着去见廷尉时,他先是诧异,继而大怒。哀帝之前曾诏命另一丞相到廷尉衙门,那一次使者刚到,对方就乖乖自杀了,没想到这次王嘉敢坏了规矩。但这个规矩毕竟是不成文的,哀帝也拿王嘉没办法,于是他一咬牙,派出了空前的法官阵容,非要给王嘉定罪不可。王嘉始终不肯认罪,法官们由于证据不足,也没敢判决。王嘉被关了二十多天,直至绝食,吐血而死。

虽然严格说来,王嘉也是自杀的,但相比其他爽快自杀的公卿,王嘉敢于直面法官的态度,更像是一位真正的勇士。这位破例者也使得贾谊所倡导的“廉耻节礼以治君子”,不像传说中那般“完美”了。

其实,作为一位优秀的政论家,贾谊提出这个倡议,自有他的道理。

贾谊上书的前两年,周勃入狱。周勃打江山、诛诸吕,功勋卓著,却因几句谗言被捕入狱,并受到狱吏的侵辱,不得不行贿千金以求自保。他出狱后长叹:“我曾统帅百万大军,哪里知道狱吏的尊贵呢!”此外,当时文帝尚未废除肉刑,大臣犯罪除了被关监狱外,也常被处以刺额、割鼻、剁脚等种种酷刑,所以贾谊才秉承儒家“刑不上大夫”的宗旨来讽劝文帝,以纠正刑罚严酷、狱吏猖獗的弊政,可谓用心良苦。

但是,好的出发点未必能收获好的结果。在死刑的执行上,贾谊显然犯了“矫枉过正”的错误。大臣们犯了罪,到底该背着剑去认罪,还是当场自杀,这个度其实很难把握;甚至根本没有犯罪的人也会为道德感所“绑架”,选择自杀。幸亏萧何生得较早,否则连他都难逃一死——这位大汉名相也被刘邦关过廷尉狱呢!

显然,贾谊对当时刑狱的弊端看得很清楚,那就是执法者缺乏约束,就连最底层的狱吏也敢侵辱贵臣。但是,贾谊并没有把改革的重点放在完善法律和监狱管理上,而是想靠道德约束来代替法律判决,让有犯罪嫌疑的大臣不去直接面对执法者,而是自己给自己定罪,一死了之。如此一来,大臣的面子、君主的面子是保住了,可法律的价值何在?公平和正义何在?

古今中外,无论何种法律,都讲究先定罪、后量刑,如果定罪这一环节都省了,一到要面对执法官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就直接抹脖子、喝毒药,那岂不是太荒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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