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房宫记载,首见于太史公《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乃营建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巅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这段记述,说的是阿房宫确乎存在。关于项羽焚烧秦宫室的文字,一个出现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即所谓:“项籍为从长,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遂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此外就是在《史记·项羽本纪》中的记载:“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
但是无论是“烧其宫室”还是“烧秦宫室”,太史公都没有明确说项羽焚烧的是阿房宫。据考古学家刘庆柱介绍,虽然在整个阿房宫遗址的考古勘探过程中,考古人员没有发现一处当时被大火焚烧过的痕迹。但考古工作者在秦都咸阳第一、第二、第三号宫殿建筑考古发掘中,发现了宫殿建筑遗址被大火焚烧的痕迹。由此看来,项羽当时焚烧的应是秦都咸阳宫或其他秦宫室。
有趣的是,司马迁基于历史史实的严谨,恰恰引发了后人对项羽的误解。一方面,既然太史公如此详尽地记述了阿房宫的宏伟奢华,那阿房宫就似乎已经初见规模;另一方面,既然项羽“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后人自然会怀想“秦宫室”的浩大,自然会联想到阿房宫。所以,项羽是否烧过阿房宫,其实都是太史公惹得祸。
不过在我看来,这正是司马迁的聪明之处,基于史家严谨,他不敢违背事实而给项羽加上焚烧阿房宫的罪名,但项羽本人确实残暴,烧杀掳掠无恶不作,他既能坑杀秦降卒50万,又有烧秦宫室的事实,加之楚汉势不两立,故对项羽采取模糊的春秋笔法也是可能的。历史虽然不能假设,但如果阿房宫真的建好,凭籍项羽的性格,在烧了咸阳宫后肯定也不会放过阿房宫。
这也恰是历史的捉弄人之处,凭籍项羽的历史作为和人格缺陷,在中国成王败寇的史观评价下,他就成了焚烧阿房宫的千古罪人,更成为史家镜鉴和文人抒发历史怀想的绝好反面典型。史家道德意义上的春秋笔削还好,但一经文人演义论断,其历史真实就会被艺术演义所置换,其历史定位可能就会永世不得翻身。项羽就被唐朝诗人杜牧不经意地给历史盖棺了。在杜牧那篇行云流水般的《阿房宫赋》中,诗人杜牧以无尽的艺术想象铺排阿房宫的工程浩大和奢华:“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杜牧这篇文章,本不是为了评价项羽,乃是在“赋”、“比”之后“兴”自己的慨古之论------“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可是,诗人在不惜笔墨描述阿房宫和秦之暴政的同时,却笔锋一转,“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显然,杜牧将焚毁阿房宫的人锁定在了项羽身上。
这篇文章自唐以来可谓千古传颂,人们都形成了这样的认识:世上有阿房宫,然后项羽烧之。翻开如今的高三语文课本,老师教授《阿房宫赋》的重点依然是着重于中心思想的解读和古典语汇的解惑,至多是和古人一样阐释鉴古知今的历史教训。
而由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和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组成的阿房宫考古队,近日揭开了这座历史宫殿所包含的种种谜团,调查结果进一步明晰了专家们的推断:秦阿房宫只是一个半拉子工程,并没有建成。紧接着人们就会追问:项羽到底有没有焚烧过阿房宫?
勘探发现,考古专家们在阿房宫前殿遗址的20多万平方米的范围内仅仅发现了几小处红烧土的痕迹,足显阿房宫并未经历过大规模的火烧。这样看来,项羽火烧阿房宫原来是子虚乌有。而这,也和历史记载形成了无缝对接的逻辑链。
在考古学已经笃定项羽并非焚烧阿房宫的史实后,史家应该主动还原历史人物真相,按照今天的说法,就是给项羽平反。历史就是那样,具有严谨的不可逆性,纵然历史有时会被覆盖上重重迷雾,后人通过考古或其他手段一旦探寻到历史真相,就要还原其本来面目。至于民间人不认可,那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