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官在古时被称作仵作,也就是为死人检查身体的。这项工作如果换在现代,那还简单一些,在各种仪器的配合下很快就完成工作了,可是在没有现代技术的古代,验尸官是如何给死人检验身体的呢?有什么奇特的秘笈吗?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后被统称为“秦墓竹简”。竹简中有秦时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着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其中的《封诊式》所记,就相当于现代的“验尸报道”。
在中国古代,有不少侦办狱讼方面的文献。如《疑狱集》(五代时和凝父子撰编)、《折狱龟鉴》(宋代郑克撰编)、《棠阴比事》(宁代桂万荣撰编)、《洗冤集录》(宋代宋慈撰编,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的原型)、《折狱龟鉴补》(清代胡文炳撰编)。书中记载了大量的中国古代法官办案断案的故事。
失火致死的尸体怎么验?
《折狱龟鉴》中有一个故事《证匿》,很有意思,三国时期,有一女人红杏出墙,伙同奸夫把自己的老公杀了。为掩人耳目,伪造失火致死。淫妻被告到官府那里后矢口否认。怎么办?名叫张举的县令想了一个绝招,一下让事情真相大白——
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张举弄来两头猪,杀死一头,另一头不杀,将两头猪都投入火中烧。结果,被活活烧死的猪嘴里有灰,而直接杀死的嘴中没有。依此原理验尸,被杀丈夫的嘴里果然不见污物,淫妻无话可说,低头认罪!
上吊的案子怎么查明真相?
《折狱龟鉴补·诬人》记载了这样的一个案子——甲妻吊在乙家门口。甲说乙家谋害了自己的妻上,乙家说甲家诬害。闹到官府,甲陈述,“昨天夜里,妻子去乙家借米,一夜未回,今天才发现悬尸于他家门口。”法官来到乙家验尸,并勘察现场,当场就对甲说,乙家无罪。甲不服,法官说,“昨晚下大雨,直到现在道路仍泥泞不堪,而死者的鞋底只粘一点干土,这怎么解释?”甲惶恐失色,只好如实招供。原来是甲乙两家不和,甲妻上吊自杀,甲遂起他念,把尸体背到乙门口,欲借机让乙家吃官司。
是否真是上吊死亡,还是死后被挂起,这也有学问。上吊死的一般都会舌头伸出来,大小便失禁。如果是死后挂起的,则无此现象,所以法官十分好分辨。
从“尸斑”上也容易分辨。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血液因缺乏动力,又因本身重力而循血管网沉积于尸体低下部位,致使低下部位的血管扩张,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紫红色的斑痕,称为尸斑。中国古人很早就发现了这种现象,并用之于办案。
如果尸斑见于枕、项、背、腰、臀部及四肢的后侧,则死时处于仰卧位;若见于颜面、胸、腹部及四肢前侧,则死时是呈俯卧位;若尸斑分布于上、下肢的远端,则死时是吊着的。就此判断是不是吊死的,一下就明了了。
其他推测死因的方法
还可以根据尸斑颜色变化,推测死亡的原因,这在现代办案中仍在应用,并有了科学的解释。如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尸斑呈樱红色;氯酸钾和亚硝酸盐中毒,尸斑呈灰褐色。
如何根据尸体的情况,推测死亡的时间,是古代法官必须要掌握的常识。
人死后,全身各器官和组织的机能逐渐停止。尸体会随着死亡时间的延长,而出现不同的变化。法官称之为“尸体现象”。在现代办案中,死后24小时之内出现的,称早期尸体现象:皮肤弹性消失,尸斑、尸僵、尸体痉挛、尸冷、局部干燥……24小时后,则是晚期现象,常见的是尸体腐败。特殊条件下可形成干尸(木乃伊)、尸蜡或泥炭鞣尸等,不少已发现的古代尸体,便有这种原因。
阴阳先生与验尸官
在中国古代,官府负责验尸的人员有一个正式的称谓,叫“仵作”。除了仵作外,还有一种特殊身份的人——阴阳先生,时常充任验尸官。
阴阳先生就是民间俗称的风水先生,也叫堪舆师。在清代,阴阳先生的作用很大,如过去的老北京,人死死后要请阴阳先生写“殃榜”(现在不少中国农村的许多地方仍存在这种习俗)。殃榜即是阴阳先生根据《三元总录》中“茔元篇”中的原理,占卜出殡下葬祭祀日子的“文书”。
别看古时没有现代技术,照样可以把死者的死因、时间推测的清清楚楚。这就是古人的智慧。死亡方式可以造假,但是人的身体是不会说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