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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成驹 古代科举考试中的作弊与反作弊

自从有了考试,也就有了作弊。我国古代科举考试开创于隋朝,发展于唐代,完善于北宋,强化于明清,历时一千三百余年。科举考试作为我国古代一种最重要的考试制度,其重要性相当于今天的高考。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科举考试的成功,意味着拿到了通往官场的火车票。为了拿到这张火车票,有的人寒窗苦读,期望以真才实学取得;有的人则另辟蹊径,处心积虑修炼作弊之法,作弊便应运而生,各种作弊的方法千奇百怪、五花八门。

作弊的手段

考试作弊在中国可谓古已有之,作弊的种类有很多种,方法也千奇百怪,有结朋、行卷、怀藏、代笔、授义、继烛、飞鸽传书等十多种,掇其要者,可归类为三大类:请托、替考和夹带。

历朝历代中最常见的作弊方法就是请托,即通过关系,贿买考官,打通关节,以谋求录取。具体方法有探题、关节和偷改。探题即考前探知试题,通过贿买考官,考官在科考前事先向考生泄露试题。关节,即俗称的“做暗号”。考生在卷子中设定特殊标记,“或书数虚字,或也欤或也哉或也矣”,让考官辨认进行舞弊。偷改之法则更进一步,直接贿赂考官及工作人员在试卷上做手脚,誊录偷改试卷。道光十五年御史镇南就曾上书说:“近来科场多有包揽誊录之人,场前议定记号,择其书写精工者,给银修卷。”

“请托”之风在唐代最盛,贵族官僚家庭的考生无不请托、行贿,这是以后历代都不曾有过的。例如唐高宗龙朔三年(663年),主考官董思恭接受考生的贿赂后,便泄露了进士策问试题。后来事情败露,三司会审初判朝堂斩决,后因董思恭临刑前告发别人,被免死,流放岭南。这是唐代科举考试中主考官因泄露试题所受处罚最为严厉的一次。

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故以情托。如果是无势、无财又无关系的,那便请托无门了。所以,晚唐著名诗人杜荀鹤诗名虽高,却屡试不第,他慨叹道:“空有篇章传海内,更无亲族在朝中。”

有些考生稍稍有点财产,但上不能直接买官(唐代出身可买卖,清代卖官鬻爵明码标价),下不能请托行贿,便有了另一种作弊方式,那就是替考,即请人代考,代笔的人又称“假手”,亦即我们现在所说的枪手。它又分为替名入试和就院假手两种。替名入试是指代替别人考试,替考者入场考试,被替者不入场。就院假手是替者和被替者都入场考试。如甲乙二考生,甲替乙考试。考试的时候甲乙二人同时入场考试。但是甲的试卷写上乙的名字,乙的试卷写的是甲的名字。

与李商隐齐名的晚唐词人温庭筠就是个著名的枪手。史载他文思神速,多为人作文,即经常帮助别人考试。孙光宪的《北梦琐言》说温庭筠“才思艳丽,工于小赋,每入试,押官韵作赋,凡八叉手而八韵成”。虽然他文思敏捷富有天才,但多次考进士均落榜,一生不得志。

如果考生家境贫寒,即不能贿买考官,又不能请枪手代考,那还有一种最便捷的方法:夹带。夹带自古以来就是考试作弊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其手法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后世最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的,有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上的,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都曾被用作夹带。

清代科举考试作弊

2005年在天津发现了一套完整的清朝考试作弊工具,仅火柴盒大小,共9卷本,均长4.5厘米,宽3.8厘米,厚0.5厘米。每卷本内约有10余篇文章,共10多万字。让人称奇的是卷本内文字约有1毫米见方,通过牛角刻版印刷而成,可见当时作弊手段的高超,并形成了规模。此外,在河南洛阳发现的一本《五经全注》,被誉为世界之最的微型书。这本小书有342页,共30万字,书长6.5厘米,宽4.8厘米,厚1.5厘米,宣纸印刷,细丝线装订,书中刊载着《易经》、《书经》、《诗经》、《礼经》、《春秋》五经,并附有注释和序言。

但是考场安保十分严格的情况下,就算夹带如此之小的微型书,也是很容易被搜查出来。于是作弊之人无所不用其极,有人竟将作弊文稿藏于肛门之中。冯梦龙的《古今谭概》就曾说过这样一折故事。说是万历年间,有个官员搜查出某个监生考试挟带作弊文稿,是用防水的油纸卷紧了,用细线绑着,藏在肛门里的。搜查的人拉着线头把它拽了出来。这个监生推脱说这是他之前的一个考生丢弃的。前一个考生辩解说:“即我所掷,岂其不上不下,刚中粪门?彼亦何为高耸其臀,以待掷耶?”假如是我扔掉的,难道它能够不上不下,正好投中你的肛门?而你又为什么抬高你的屁股,来等着我投呢?监考的官员都大笑起来。

以上的考试作弊,都是小意思,有的古代考生高手已经用上了古代的“高科技”——“银盐变黑显影术”。苏轼的《物类相感杂》记载:“盐卤窗纸上,烘之字显。”所以聪明的考生把衣服的夹里密密麻麻写满字,混入考场后,点蜡烛用火一烘,文字就显现出来了。

最绝的作弊方法,不是“高科技”显影术,而是“飞鸽传书”。具体应用是,平时训练飞鸽传信。大考之日夜里,家人把鸽子放进考场,考生把试题写在纸条上,让鸽子带回家。此时,家中已请得若干写作高手,按题写好文章。再写在纸条上让鸽子带进考场,神不知鬼不觉。

总之,今日之作弊者,较其祖师爷也许更加“现代化”了,但万变不离其宗,变了汤还是那个碗,除了手机、耳机等电子设备外,后生们的手段几百几千年前先人们都早以用过了。

作弊的方法

你有计策,我有对策。为了保证科举考试功能的正常发挥,使朝廷得到有实才的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也无所不用其极,采取一系列措施,防范科场作弊

唐代时就已经制定了各种考场规则用以防止作弊,比如唐武则天时,采取试卷糊名办法,由考生自糊姓名,不让批卷者知道。后来则是姓名、年龄、籍贯等都要用专门的纸条密封,加盖弥封印章,防止被人拆开偷看或偷梁换柱,此法其后一直沿用。宋朝称此法为“糊名”,元明清称“弥封”,很像现在的试卷密封。

由于糊名后仍可辨认笔迹,北宋中期便创用“别加誊录”之法,考生上交试卷“糊名”后,送交誊录院,由专人誊卷、专人校对,依誊卷评选,选中后再检出原卷,此方法获后世沿用不废。但是试卷虽经誊录,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在某处句子内暗藏关节。比如事先约好在文章开头或是结尾第几个字写上什么字,约上好几处。第一个字可能碰巧,其它人也用这个字,但第二个、第三个字总不会都这么巧吧。全部符合的,就是约定人的试卷了,此招屡试不爽。所以事实上,糊名、誊录等法只能防范一定的作弊

此外,为了防止“枪手”,宋朝开始推行“准考证制度”,类似于今天的准考证制度,那时的准考证叫“浮票”,上面除注明应试者姓名外,还有面形、身高、体型等特征。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官拿着准考证一一看过才放行,以此防止冒名替考。

自宋太宗起则订立了“锁院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入住贡院,放榜之日前一直锁于考场贡院内食宿,有官兵把守断绝与外界联系,让请托者难以得逞。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也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而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此后“锁院”成为定制,延续到清朝末期。

明代防止考生作弊的制度更是严密非常,要求在试卷的卷页,考生必须填写三代的姓名和籍贯年甲、所习本经、所司印记等,以禁止替考者。此外,又有“糊名”、“誊录”、“搜检”、“锁院”、“巡逻”等制度,考官入场后即锁门,考生有军士看守,以防士人自由进出;乡试及会试均考三场,每场以一日为限,当晚收卷。

除此之外,古代防止科举考试作弊最有效的应该是搜身了,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搜身检查,甚至打开发结,脱去衣服进行检查。明清时甚至要求“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考场”。后来因这样的检查让读书人觉得有辱斯文,于是朝廷想出另一种绝妙的方法来:开考前,让考生脱去自己的衣服进入沐池沐浴,浴毕则让考生换上统一的考生礼服,然后有贡院差役带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此一来,考生预先打好的小抄或作过暗记的微型小书也就不能被夹带进考场作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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