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伦敦正处于工业革命的繁荣与杂乱之中,甚至连路灯都还是奢侈品;白教堂区也不例外,案发地附近就有200多间供日租的棚屋,拥挤、贫穷和高犯罪率交织在一起,治安状况相当糟糕。而性工作者的安全更没有保障,很多性工作者付不起房租,仅为了借住一晚就提供性服务——否则只好露宿街头。一个月前,附近就发生过一起性工作者被严重伤害案;性工作者被抢劫、谋杀的案子也是屡见不鲜。因此,这一案件并未引发太多的重视;而除了现场留下的一个皮围裙外,警方未能从现场找到有用的线索。
谁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是一系列恐怖连环谋杀案的开始。
一周后的9月8日凌晨5点半,47岁的安妮·查普曼(AnnieChapman)被人发现死在一个纺织品市场附近,尸体尚有余温,说明她刚死亡不久。查普曼也是一名性工作者,死状却比尼科尔斯更加骇人:她的喉咙同样被切开,但腹部除了被切开之外,还被摘除了子宫和大部分膀胱。验尸官发现,凶手的手法干净利落,甚至小心地避开了直肠——一句话,除非是专业的外科医生或是屠夫,恐怕没谁能完成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从刀痕判断,凶手所用的刀具刃长约6-8英寸(约合15-20厘米),与外科手术刀很相近。另外,警方在现场附近又找到了一个皮围裙,证明和上一起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不难想象,整个伦敦,乃至全英国都被这个凶残而冷血的杀手所震惊了,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局)的警官们在巨大的压力下开始全力缉凶。在这些案件中,没有人看到过凶手的面容,只能证实凶手只是单独一人作案,中年男性,身材高大,衣着光鲜(一名证人还提到他的脖子上有一根很粗的金项链)。除此之外,警方还总结出其他一些特点来:
凶手熟悉伦敦地形,很可能就住在伦敦东区;他有一份正当的职业,因此总喜欢选择在周末作案;最重要的一点,此人必定精通人体解剖学。然而,警方照着这些特征按图索骥,先后盘问、扣押了不少嫌疑人,但后来又都一一释放了,最关键的问题是:警方并无可信的证据。
警方不得不呼吁市民提供线索,谁知却等来了自称是凶手的来信。第一封信于9月27日送到了报社老板的手上。在信中,除了嘲讽警方的无能外,凶手还吹嘘自己将会继续作案,最后落款是:“开膛手杰克”(Jackthe Ripper)。这个绰号不胫而走,从此就成为了这位连环杀手的代称。在信纸边缘,凶手又补上了一句:“他们说我是医生,哈哈。”
但报社压根就没理睬这封信,认为只是个恶作剧而已,直到29日才把它转交警方。一天后的30日,凶手的预言变成了现实:在这一天之中,两名妇女都被以割喉的手法杀害,现场相距不到一英里。其中一名死者被害后,左肾和1/3的子宫被切除并带走。很快,死者的身份得到确认,分别是45岁的伊丽莎白·斯崔德(ElizabethStride)与46岁的凯瑟琳·埃多斯(Catharine Eddowes),都爱酗酒,兼职从事性服务业。
而报社随后收到的一张于25日寄出的明信片上,明确预告“莽撞的杰克将要干出双杀的事来”,证实了这些邮件并非好事者的恶作剧,很可能就是凶手本人所写。
接下来的第三封信则更加恐怖,随着信纸一起寄到负责此案调查的乔治·莱斯克(GeorgeLusk)警官手中的,竟然还有一小块肾脏。信中写到:“随信附上我从那个女人身上掏出的肾脏的一部分,剩下的都被我油炸了,味道还不错。稍等几天,也许我还会把那把带血的刀子也一块寄给你呢。”
这封信的开头写了一句“FromHell”,因而被后来的研究者称为“地狱来信”。但学界对它的真实性一直存在争议,而当时的法证技术也没法辨认那块肾脏标本是否真的来自于某位受害者。不管怎样,这3封信让原本就人心惶惶的伦敦更加不安宁,警方也更努力的侦破此案,把附近街区的屠夫统统过筛一遍,甚至让一名男警员假扮成性工作者游荡在街上(因为那个时代还没有女警),但依然一无所获。
11月9日,又一名风尘女子玛丽·凯丽(Mary JaneKelly)被杀害于出租屋内。这次的现场更加令人作呕:她的遗体被肢解,脸部皮肤被扒掉,乳房被割下,腹部几乎被掏空,脖子差点就被割断了——而这些脏器全都杂乱的堆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
毫不夸张的说,整个伦敦陷入了一片恐慌之中,恐惧的程度甚至超过了黑死病。种种阴谋论随之出炉,最著名的一个是说此案其实是皇室的阴谋,开膛手杰克就是皇室医生威廉姆·伽尔爵士(WilliamGull),而他的幕后主使则是英皇爱德华七世的儿子、王位继承人阿尔伯特·维克多(AlbertVictor)公爵,这位王子和一名出身卑微的女子秘密结婚并生下一女,后来为了掩盖此事,才雇佣了伽尔医生来杀死知情者。当然,这纯属捕风捉影,这几位受害人彼此之间并不认识,而一些历史学家甚至认为维克多公爵其实更喜欢男性。
随后的大半年时间里,又有4名女子被害;而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在1891年2月13日以后,开膛手杰克突然消失了,类似的犯罪再也没有出现过。这对于公众而言当然是一件大好事,但对于苏格兰场的警官而言恐怕就有些伤感了:他们再也没有机会能将其绳之以法;直到今天,开膛手杰克的真面目依然不为人所知,他永远的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对于此案,后世也有不少研究,有人认为凶手实际上是个巫师,摘取受害者脏器是为了举行黑魔法的仪式,如果在地图上将几起案件的地点连线,发现连线长度相同。不过,选择哪两个点来连线的依据根本说不通。
而在1992年爆出来的“梅布莱克日记”,则声称真凶是名叫詹姆斯·梅布莱克(JamesMaybrick)的棉花商,他死于1891年——恰好解释了凶手为何停止犯罪。但随后的研究发现,日记上的一些墨迹来自于现代生产的墨水,日记上的笔迹也不一致,证明这不过是一个骗局。
还有人认为,凶手之所以能够逍遥法外,是因为警方找错了对象,凶手实际上是个女性,应该叫做“开膛手吉尔”才对。按照英国前律师约翰·莫里斯(JohnMorris)的观点,凶手是第一个调查此案的约翰·威廉姆(JohnWilliams)警士的妻子莉齐(Lizzie),她因为不能生育而心理变态,因此在杀死受害者后切除她们的子宫。
作为证据,莫里斯指出,所有的受害者都没有遭受凶手性侵的痕迹;在埃多斯案的现场,找到了3个女服上的小扣子;同时,在凯丽的被害现场,有些的衣服被焚烧后的残片,包括帽子、裙子,而这些服饰并不属于受害人。但这种假设最大的漏洞在于,曾有多名目击证人看到凶手和被害人讨价还价的情况,为什么受害人没有察觉出异样呢?大概是凶手的化妆技术出众吧……
120年过去了,开膛手杰克的罪恶却没被历史遗忘。然而,他也只能是那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如果他是在今天犯下类似的罪行,则法证技术早就能在这些犯罪现场找到他留下的指纹、头发、衣服纤维和DNA样本,从而在嫌疑人之中确定真凶;网络技术的发展,可以让更多的公众看到那几封信的笔迹而提供线索。最重要的是,如果当时的伦敦街头也和今天一样到处装有监控探头,行凶后想全身而退可就没那么容易了。不过,开膛手杰克作为历史上第一批有迹可循的连环杀手,绝对算的上是这一“行当”的祖师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