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羁縻政策是指唐朝对少数民族实行以羁縻州为主体的政策,是汉族统一以来相对开明的一次以少数民族为对象实施的民族政策。它的实行是以秦汉之后,民族之间团结友善,国家统一为背景。虽然各国统治者之间的战争会不时引起民族矛盾,并发动战争,但各民族之间交流从未因此而受到影响。
唐朝的羁縻政策得以实行的原因有二。一是思想基础已经成熟,首先羁縻政策是建立在民族问题的基础之上的,在大家认同一个民族文化和思想的同时,接受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所以思想条件具备以后,唐朝的羁縻政策才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实施。二是统治者统治思想方面的成熟,对于统治者,不同民族之间矛盾得以平衡才能真正让天下得以统一,以德服人和威服并举也成为非常必要的管理手段。因此为了完成真正意义上的统治,唐朝时期针对少数民族的管理推出了羁縻政策。
此外,唐朝的羁縻政策推行有两个个特点:一是由朝廷直接下令用武力征服方式迫使少数民族臣服于朝廷;二是派出使者方式进行安抚劝说。在这两个特点中,展现了唐朝羁縻政策的以德服人和恩威并举的核心。唐朝的羁縻政策主要实施在政治上稳定的边疆地区,在经济和文化上,加强了少数民族之间的沟通,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贸易往来。对后世民族政策起到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羁縻政策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策,那么羁縻政策是什么呢?提到羁縻政策是什么,就需要从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说起,自秦朝建立以后,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中原的华夏族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得到了加强,各民族在华夏族的带领下共同发展,但一些少数民族首领为了一己私利,意图脱离中央的统治,为了维护边疆的稳定,羁縻政策顺势而生。
所以羁縻政策指的是自秦朝统一全国,建立郡县制度开始,并一直延续到宋、元交替时期前,这段时间内中央王朝用这一政策团结少数民族,使他们不在有反抗的心思而实行的一种民族统治政策。通过这种政策,处理中央与地方少数民族聚居的关系。即在边疆民族地区施行特殊的政治机构,保持或大体上保持少数民族固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不改变其族长、部族领袖在各个民族以及各个地区内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并通过任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领袖为地方官吏,以此来维护边疆的团结稳定。
这些民族官员,除隶属于华夏中央王朝外,其他一切大小事务均由他们自己管理。羁縻政策是什么?简而言之就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央王朝与地方少数民族首领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做出的相互妥协与让步,客观上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形成,稳定了古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