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只知道新娘子结婚的时候,头上有红盖头,但却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个。今天我们就给大家介绍发明新娘子红盖头的黄月英。
黄月英是沔阳名士黄承彦之女,三国时期荆州沔南白水(今湖北襄阳)人。因为从小就很好学,熟读兵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文韬武略,足智多谋。所以遭到乡里其他年轻女性的嫉妒而诋毁她的容貌。但她没注意这些,反而也有自己的择偶标准。
公元197——207年,诸葛亮准备择偶,黄月英听说诸葛亮学识人品俱佳很倾慕他,于是托父亲主动提亲。她为了得到择偶的标准,就故意请父亲在诸葛亮面前说自己很丑,看他是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凡夫俗子。于是黄承彦向诸葛亮说:你现在正在选择生活中的另一伴,但他有一个丑女儿,虽然黄头发黑皮肤,可才能绝对与你匹配。说完,黄承彦故意看着窗外,但让他没想到是诸葛亮还没等他怎么着就爽快地答应了。
答应是答应了,但该有的程序也应该有。所以,诸葛亮到府里提亲去了,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屋里突然窜出两条狗,直往客人身上扑来,闻声而来的丫环连忙朝两只猛大的头上拍了一下,再把它们的耳朵拧一下,两只凶猛的狗竟然乖乖地退到廊下蹲了下来,让他吃惊地发现,原来两只猛犬都是木头制的机械狗,诸葛亮仍不住笑了。黄承彦看到他这样,则告诉他这是他的女儿闹着玩的。他这时才明白黄承彦的意思了,这正是他择偶的目标。但让他遗憾的是他还是没见到黄月英本人。
结婚那天,黄月英为了看诸葛亮到底是什么态度娶她,故意在头上盖着一块红布,看他以怎样的心态去揭红盖头。没想到诸葛亮二话没说就揭了盖头。但面对花容月貌的黄月英,诸葛亮一脸惊诧的表情——以为自己喝了一点酒弄错了。当他准备掉头走时,黄月英一把把他拉住,给他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也就是从那时起,人们结婚,姑娘们都盖起了的红盖头。
就是因为黄月英的聪明,后来辅助了诸葛亮,并且让他一生再未娶其她女人。
探秘史上洞房之夜九大不同风俗1、先秦时,婚礼淳朴、肃穆。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的嫁娶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反映了先秦婚礼的淳朴习尚,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
2、西汉时,闹洞房“嫁娶之夕,男女无别。”。《汉书》记载燕地风俗,有这样一句话:“嫁娶之夕,男女无别。”说明结婚那天晚上,大家不需要过分拘束,甚至可以暂时抛开礼节,为新婚夫妇助兴。
3、东汉魏晋,闹洞房喜欢灌酒讲粗话。当时各地“闹”的方式不一,有的令人吃惊。例如根据文人仲长统等人的记述,人们对新郎官十分放肆,要求他做一些大胆动作。如果新郎不情愿,还可以用棒子敲打他,或者以灌酒的方式来“督促”他完成“任务”,“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对于新娘,也毫无顾忌,在大庭广众之下问一些粗话,“于稠众中,问以丑言。”这完全是任性而为,兴致一高便无法控制,以至于闹出事故。
在东汉汝南郡(今河南中南部一带),就发生过一起乐极生悲的事。当时有一位叫张妙的人,到朋友杜士家喝喜酒,结果喝高了,闹洞房的时候干脆用绳子将新郎吊起来,棍棒交加。打了二十多下,新郎一命呜呼。转眼之间,喜事成了丧事。最后张妙被告上府衙,好在断案的官员仁慈,网开一面,“酒后相戏,原其本心,无贼害之意,宜减死。”张妙侥幸逃脱死罪,杜士却不能复活,真是活生生的悲剧。
4、长江中下游地区,新郎前一晚须睡在洞房。事先请两名女童手执红烛将新房内照一遍;天津人则请吹打班子在新房内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后,驱房内邪气依然十分重要。诸如在东涨,新郎进屋后要象征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执单刀朝每个角落虚砍一刀,并歌曰:“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坏脑袋,四砍丧神快离开,笑看麒麟送子来。”更普遍的习俗是在新房内置长明灯。所谓“洞房花烛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有学者研究说,“听房”习俗,实质上也是防鬼怪进入洞房的一种保护措施。
5、江苏淮安,闹房之时,淫词戏言,尽兴而至。是日娘家须预从男客中择一能言者为招待员,唯闹者约分孩童和成年种种……成人之闹房,其目的则在侮弄新娘及伴者,淫词戏语,信口而出,或评新娘头足,或以新娘脂粉涂他人面,任意调笑,兴尽而止。
就是因为黄月英的聪明,后来辅助了诸葛亮,并且让他一生再未娶其她女人。
探秘史上洞房之夜九大不同风俗1、先秦时,婚礼淳朴、肃穆。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的嫁娶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反映了先秦婚礼的淳朴习尚,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
2、西汉时,闹洞房“嫁娶之夕,男女无别。”。《汉书》记载燕地风俗,有这样一句话:“嫁娶之夕,男女无别。”说明结婚那天晚上,大家不需要过分拘束,甚至可以暂时抛开礼节,为新婚夫妇助兴。
3、东汉魏晋,闹洞房喜欢灌酒讲粗话。当时各地“闹”的方式不一,有的令人吃惊。例如根据文人仲长统等人的记述,人们对新郎官十分放肆,要求他做一些大胆动作。如果新郎不情愿,还可以用棒子敲打他,或者以灌酒的方式来“督促”他完成“任务”,“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对于新娘,也毫无顾忌,在大庭广众之下问一些粗话,“于稠众中,问以丑言。”这完全是任性而为,兴致一高便无法控制,以至于闹出事故。
在东汉汝南郡(今河南中南部一带),就发生过一起乐极生悲的事。当时有一位叫张妙的人,到朋友杜士家喝喜酒,结果喝高了,闹洞房的时候干脆用绳子将新郎吊起来,棍棒交加。打了二十多下,新郎一命呜呼。转眼之间,喜事成了丧事。最后张妙被告上府衙,好在断案的官员仁慈,网开一面,“酒后相戏,原其本心,无贼害之意,宜减死。”张妙侥幸逃脱死罪,杜士却不能复活,真是活生生的悲剧。
4、长江中下游地区,新郎前一晚须睡在洞房。事先请两名女童手执红烛将新房内照一遍;天津人则请吹打班子在新房内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后,驱房内邪气依然十分重要。诸如在东涨,新郎进屋后要象征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执单刀朝每个角落虚砍一刀,并歌曰:“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坏脑袋,四砍丧神快离开,笑看麒麟送子来。”更普遍的习俗是在新房内置长明灯。所谓“洞房花烛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有学者研究说,“听房”习俗,实质上也是防鬼怪进入洞房的一种保护措施。
5、江苏淮安,闹房之时,淫词戏言,尽兴而至。是日娘家须预从男客中择一能言者为招待员,唯闹者约分孩童和成年种种……成人之闹房,其目的则在侮弄新娘及伴者,淫词戏语,信口而出,或评新娘头足,或以新娘脂粉涂他人面,任意调笑,兴尽而止。
8、在广东顺德,有闹洞房烧炀新娘面目手足的恶俗。“闹房之际,会友毕集,新娘立于中庭,会友乃多方调笑,或令新娘不能为之事,稍不如命,即多烧爆竹,新娘面目手足常为火烧伤,其情状恍若囚犯之行刑,更奇者,闹房时不许新郎在侧。”
9、在湖南衡州,还有唆命翁姑教新婚夫妇房中术的闹房之举。“有打传堂外之名目,公举亲友中这滑稽者作堂官,以黑涂面若丑角,著满清式外套,黼黻以荷叶为之,朝珠民算盘子为之,头上冠以大冠,红萝卜为顶,大蒜为领,旁立差役若干,皆亲友中之有力者。拘新郎、新妇及其翁姑跪堂下,命翁姑教新郎、新妇以房术,新郎、新妇必再述一遍,否则以鞭苔从事,顾习俗若是,亦不敢出怨言,惟此事难人过甚,行之者鲜。”
古代皇帝入洞房时鲜为人知的私密习俗“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这是北宋着名诗人苏轼一首脍炙人口的七绝。“春宵一刻值千金”,对于普天之下寻常的黎民百姓是如此,而对于那些“一朝选入君王侧”皇后嫔妃也概莫能外。尤其是那些入选为正宫的皇后,更是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婚时刻的洞房花烛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