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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丁忧是什么意思 丁忧必须辞去官职吗

喜欢看古装剧的朋友,应该在剧中见过这样的场面。有些官员会主动辞官丁忧,那这里说的“丁忧”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丁忧是一种封建时期的道德礼仪制度,是根据儒家学说得来。凡是在朝官员,如果家里的父母去世,就必须辞官回乡,然后替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就叫做丁忧。历史上有不少名人曾行使丁忧,例如范仲淹。那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讲有关丁忧的一些背景知识,一起了解看看吧。

1、何谓丁忧

丁忧”是古代针对官员父母去世后守丧三年的传统道德礼仪制度。

丁忧”一词始见于《晋书·袁悦之传》:“(袁悦之)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亦称“丁艰”或“守孝”。“丁”, 《尔雅·释诂》释:“当也。”意为遭逢。“忧”《尚书·说命上》释:“居丧也。”合为遭逢居丧之意。具体含义是:官员任期间,遇到父母逝世,必须辞官回乡为父母守孝三年(或为刨除法定节假日后的二十七个月,也有二十个月等历朝历代不同的制度)。

丁忧具体又分为“丁外艰(子遭父丧或承重孙遭祖父丧)”与“丁内艰(子遭母丧或承重孙遭祖母丧)”。

为父母离世守丧习俗,始自西周。春秋时百家争鸣,儒家大力提倡“忠孝”。孔子借曾子之口道出儒家忠孝观点:“慎终追远(深情追忆逝者的光辉一生),明德归厚(缅怀先人的高风亮节和嘉言懿行)” 。亚圣孟子则进一步论述:“养生(孝顺父母)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厚葬父母)足以当大事!”

守丧的具体时长,《论语》有记载:“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孩子出生三年之后,方能脱离父母怀抱。故儿子为父母守孝三年,是天下通行的丧礼。)”《礼记》明确提出“三年忧,恩之杀也(守孝三年,可以消减对父母的哀思了)”的要求,且规定再贤能之人都不能逾期,再不肖的子孙亦不可减期。秦朝一统天下后,曾颁布天下臣民穿重孝为驾崩的天子守丧三年的命令。

西汉建立后,废黜百家独尊儒术,采纳儒家"以孝治天下"主张,把丁忧法令化。于是,丁忧从西周习俗固定为贯穿封建社会时期的法律条文。至东汉,丁忧制度逐渐盛行。到魏晋南北朝达到登峰造极地步:非但父母去世必须丁忧,连兄弟姊妹去世,都要丁忧一年。潘安爱妻死后,他创作《悼亡诗》三首沉痛悼念,并按当时礼制为亡妻守丧一年。陶渊明在《归去来兮辞》小序中也有闻妹妹病丧武昌后奔丧的记录。直至盛唐,为父母之外亲人丁忧的风气才逐渐平息。

宋建,逐步将丁忧正规化、制度化。由朝廷专司宗庙礼仪的官员太常负责处理丁忧事宜。官员遇到父丧或母亡,必须先报请朝廷解除官职,承重孙(长房长子死于父母之前,祖父祖母死后代替亡父举办丧礼的长房长孙)亦循此例,北宋名臣孙觉就曾为祖母丁忧。官员丁忧期满后,朝廷重新授予相应官职。清朝规定:“闻丧月日为始,不计闰二十七个月,服满起复。”

有时,朝廷出于需要,授予丁忧尚未满期者官职,是为“起复”(明清指丧满期后重新任职)。

特殊情况下,有些丁忧者可以保留官职。如《宋史.礼志二八》载:“川陕、广南、福建路官,丁忧不得离任。” 明朝规定:为父母丁忧必须解职,但为他人守丧则勿需去官。

古人寿命较短,固有“人到七十古来稀”之说。官员政治生涯中如果遇到父母逝世,必须丁忧六年。因此,难免有不孝子孙隐瞒丧事,匿而不报。对此行为,历朝历代一旦查实,都会严加惩处瞒报者。例如《唐律疏议》载:对“匿不举哀者,流(放)二千里;丧制未终,释(丧)服从吉(穿常服),若忘哀作乐,徒三年。”明英宗曾下诏:“官吏匿丧者,俱发回原籍为民。”清朝则规定将这类人革职查办。

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丁忧时解除官职只针对文官,武将丁忧则无需解除官职,朝廷给假百日,其余忌日另给假期。

2、丁忧形式

守丧期间,丁忧者必须遵守如同苦行僧般的以下规定:必须吃住睡在父母坟墓旁专门搭建的草庐里,“晓苫枕砖(睡草席、枕砖块)”,粗衣粝食, 不准饮酒、沐浴、理发、更衣,严禁子女婚嫁,停止性生活在内的所有娱乐活动。

丁忧期间,历代官员基本停发俸禄。不过,朝廷会根据丁忧者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应级别赐予治丧费用及往返路费。清朝时,高级官员可以依制向朝廷奏请赐祭。

丁忧者基本工资停发,还需熬过三年气死和尚的日子。因此,既有削尖脑袋以身试法“匿不举哀”的官迷,更有除为父母丁忧、更博爱到为继母丁忧的官员。

《汉书.薛宣传》载:薛宣有两个弟弟,继母随三弟薛修赴任。继母病死后,薛修“去官持服”为继母丁忧。唐代名相房玄龄也曾丁继母忧,明代三大才子之首、状元杨慎“丁继母忧”,后因“大礼议”事件受廷杖,被谪戍到云南永昌卫(今云南省保山市)至死。

3、何为夺情

所有官员必须丁忧,但如果此人丁忧期间导致朝政混乱,或外敌突然入侵等特殊情况发生时,朝廷会对丁忧者采取“夺情”措施。

“夺情”亦称“夺服”,字面解释就是剥夺丁忧者孝敬父母的情意或剥夺其身穿孝服的权力。由于国家陷入离开丁忧者地球就不转或转得太慢的困境,朝廷会强召丁忧者为官,是为“夺情”。另一说为:朝廷要员继续在职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古代五礼之一。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等的礼仪活动)既可。

因“夺情”属合法地不遵礼制,所以被夺情者均为德隆望尊的重臣。唐朝开始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夺情制度,例如房玄龄,丁继母忧时被夺情 。明朝外号“刘棉花”的内阁首辅刘吉,也曾被夺情。最著名的夺情事件,当数明朝内阁首辅、改革家张居正

张居正掌权不久,19年未相见的父亲病逝。年仅15岁的明神宗唯恐他的改革大业人走政息、半途而废,决定对他启动“夺情”程序。张居正出于改革需要,也半推半就接受下来。

夺情诏令掀起轩然大波,恰巧大学士杨廷和(杨慎之父)数年前曾遭父丧,他明确拒绝明武宗夺情诏令,遵制丁忧,成为朝廷文官的道德楷模。所以,明廷御史与六部官员群情汹汹,雪片般上疏奏请让张居正丁忧。明神宗恼羞成怒,诏谕群臣:谁再反对张居正夺情,杀无赦!

张居正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后,因积劳成疾病逝。他推荐的继任者潘晟遭到御史等七名言官弹劾,被迫致仕(退休)。御史们索性将当年张居正夺情旧账翻出,张居正被明神宗抄家并削尽宫秩,险遭开棺鞭尸之辱。明熹宗朱由校即位后,张居正才得以平反昭雪,复官复荫。

综上所述,丁忧开始自西周,定制于西汉,盛行于之后的历朝历代。历朝历代根据实际情况,都会对丁忧制具体程序有所增删。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打响了推翻封建王朝的第一枪。腐朽不堪的清廷连同丁忧制,被扫尽历史的垃圾坑,宣告寿终正寝。

【作者简介】许云辉,男,1984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为云南省保山一中教育集团高级讲师。曾出版专著两部,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文章六十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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