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笑贫不笑娼这个现象其实不是正确的价值观了,正确的应该是笑娼不笑贫,但是在古代其实很多时候也有笑贫不笑娼的说法,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下面就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分析揭秘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古人为何“笑贫不笑娼”呢?这个问题要从古代娼妓“合法化”说起。
据记载,历史上最早发明妓院的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丞相管仲,也就是三国丞相诸葛亮的偶像。诸葛亮常自比管仲、乐毅。
娼妓这个职业从西周就有,不过那时候都是偷偷摸摸摆不上台面。
到了春秋时期,齐国相管仲发现从敌国俘获的大批妇女成了累赘,杀之不人道,被敌国指责,留着还要管饭。怎么办呢?
管仲此时发现了娼妓这一职业,他眼前一亮,何不把这些妇女和娼妓集中起来,既可以满足光棍的需求,又为这些妇女增加了收入。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在这种情况下,管仲创立了第一所国家妓院。《战国策—东周策》记载的: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
周礼规定:五家为比,五比为闾。(“闾”是门的意思)则一闾为二十五家。管仲设“女闾七百”,也就是一万七千五百家。这个数目还是很可观的。
【管仲设女闾,等于后世之有花捐也。】这句话是说,女闾是为国家纳税的,是合法存在的。花捐——妓院税也。我国娼妓制度,既自“女闾”开始的。管仲也因此被开妓院的供奉为保护神。
妓院有个发展的过程,最初是在宫中,然后出现家妓、官妓、营妓、私妓等,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
娼妓是用身体养活自己和孩子的女人,在古代卖淫是正当职业,是有营业执照的,娼妓从事的肉体交易谈不上伟大也谈不上卑贱,是人生存的一种手段,所以在过去没有人笑娼。
反而那些穷人被人嘲笑,之所以穷是因为懒惰,别人能用双手养活自己和家人,你为什么就不能呢?难道你缺胳膊少腿?
退一步说,即便缺胳膊少腿的也比你过得好。这就必须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了。
在古代,卖淫虽然是合法职业,但需要朝廷统一管理。交税是天经地义的事。花捐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你一个穷人竟然不如一个女人为朝廷做的贡献大,不笑话你笑话谁呢?
这就是古人“笑贫不笑娼”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