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解放前的近代历史上,浙江绍兴、宁波、舟山等江浙一带有着一种非常特殊的群体,这个群体被称之为“堕民”。堕民的身份非常的低贱,世世代代为奴。这些堕民们世世代代都居住在一个相对固定的一个范围内,就比如说绍兴城内,堕民都集中居住在永福街、唐皇街、学士街等三条街区。
因为堕民低人一等,历代官府都明文规定,堕民不得加入“四民”,即不得进入士、农、工、商等四个阶层。堕民不得与平民杂居在一起,也不得迁出堕民聚居区;不准与平民通婚;不得接受教育;不得参加科举应试;不得为官从政。
绍兴堕民聚居地——永福街(现已拆除)
堕民的“贱民”身份世代相传,不得改变。堕民对四民必须用尊称,比如“老爷”、“少爷”、“太太”、“小姐”,但是四民可以直呼其名。堕民不得从事与平民一样的工作,只能做一些低贱的职业,如收旧货、收鸡毛、抬棺材、抬轿、理发、唱戏等。
绍兴城区的大部分堕民以演戏为业,大户人家遇有红白喜事,多雇其唱戏。最典型的莫过于开创绍剧猴戏的著名表演艺术家章宗义(六龄童)、“美猴王”章金莱,他们都是堕民的后代。
绍籍著名演员章金莱(六小龄童)
在浙江绍兴,女性堕民有一个传统的职业,叫做“老嫚”,俗称“多嘴老嫚”,穿着打扮、发型都有一定的标志性。老嫚情商极高,常常八面玲珑,巧舌如簧,专门在大户人家过年过节、红白喜事时上门讨活,借此讨钱讨物;有些老嫚以做喜庆服务为业,主持婚礼、活跃气氛、或者对新娘进行婚前性指导。
在民国时期,浙江不少地区都有堕民分布,如诸暨、新昌、上虞、萧山、慈溪、奉化、镇海、定海、余姚、象山、温岭、乐清、义乌、东阳、长兴等县市,其中堕民数量最多的是绍兴,当时达3万余人。
宁波市慈城镇堕民村——天门下
据史料记载,堕民始于明朝初期,当时称为“丐户”。明朝文学家沈德符在其著作《敝帚轩剩语》中有记载:"今绍兴有丐户者,俗名大贫......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自相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即积镪巨富,禁不得纳赀为官吏。"
令人费解的是,尽管历朝历代的皇帝均有颁布过谕旨废除堕民制度,但是几百年来直到民国,堕民却始终被地方百姓视为卑贱之流。只有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堕民这一群体才彻底解放,地位完全平等。
绍兴女性堕民的传统行业——老嫚
至于堕民的由来,到目前为止没有完全正确的说法。最为可信的是元朝“蒙古战俘”说。据宁波作家王静所著《中国的吉普赛人——慈城堕民田野调查》一书所述:“ 慈城堕民形成时间应在明初之际,人员构成主要是元末驻守在宁波、一带元军官兵战俘。”
章宗义(六龄童)在其回忆录《取经路上五十年》也提到:1924年,我出生在绍兴学士街一户商人家里。祖上是元末蒙古族的后裔。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把驻在南方的元朝蒙古军队集中在一起居住,世世代代只当吹唱道士、吹鼓手、喜娘或傧相……
六龄童、六小龄童父子合影(六龄童已于2014年离世)
六小龄童(章金莱)也曾公开宣称,自己出身于堕民家庭,是蒙古人的后裔。他说:“父亲经常说我们的血管里流的是蒙古族人的血液,所以到了草原总有一种亲近感。”
据史书记载,朱元璋在淮河流域起兵后,推翻了由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政权,建立了大明王朝。元朝灭亡后,大部分元朝官兵撤回了蒙古高原,但是留落在江南的部分人成了战俘。当时被登记造册,形成了一个社会地位很低的贱民群体,渐渐被称为“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