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有着非常多残忍的刑罚,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最残忍的刑罚恐怕就是吕后的人彘了。然而在一些史料中记载,在我国的刑罚当中还有一种刑罚比人彘更加的残忍,这个刑罚叫做骨醉。那么这个骨醉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刑罚呢?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话说王皇后和萧淑妃被废了以后,就被囚禁在后宫的一处密室中,密室四面高墙,且没有门窗,只有小门上开了一个小孔,算是名副其实的小黑屋。
两人被囚禁在里面,昼夜不见日夜,只能终日以泪洗面,互诉悲苦。
有一天,唐高宗李治就想起了昔日的两位爱人,就在内监的引导下来到了密室,见到密室这般模样,就动了恻隐之心,而两人一听是皇上来了,顿时喜出望外,道:
“陛下幸念畴日,使妾死更生,复见日月,乞署此为回心院。”
伤感之下的唐高宗,泪眼朦胧,遂答应道:
“朕即有处置!”
消息传到武则天那里,武则天大怒,等到唐高宗离去,武则天就杖责王皇后、萧淑妃各一百,打得两人血肉模糊。然后,武则天下令砍断两人的手足,同时将两人装在酒瓮中,让酒渗入骨头而死。即为骨醉之刑。
先打一百大板,接着砍去手足,再泡在酒里,骨醉之刑的可怕,由此可见一斑。
骨醉之刑的描述见于《新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瓮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殊其尸。初,诏旨到,后再拜曰:‘陛下万年!昭仪承恩,死吾分也。’至良娣,骂曰:‘武氏狐媚,翻覆至此!我后为猫,使武氏为鼠,吾当扼其喉以报。’后闻,诏六宫毋畜猫。武后频见二人被发沥血为厉,恶之,以巫祝解谢,即徙蓬莱宫,厉复见,故多驻东都。”
研究唐史的书籍主要有四本:成书于五代时期的《旧唐书》,北宋的《唐会要》、《新唐书》以及《资治通鉴》。
关于骨醉之刑的记载,成书更早的《旧唐书》以及《唐会要》只有寥寥数句,而写《新唐书》的这些人不仅知道这事,还把细节给写出来了,尽管中间隔了两三百年,却还如亲眼所见一般,显然缺乏可信度。
再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吧。
两人弱女子,被打了一百板子,居然没死,这是很不可思议的,像王阳明这种能文能武的健康男人,40杖就打昏了几次,几乎被打死。即便侥幸不死,也至少会血肉模糊,再砍去四肢,大出血下泡在酒坛里,怎么可能活了好几天?
所以,王皇后和萧淑妃的下惨肯定很惨,不过骨醉之刑倒有些夸张的成分。
武则天的“骨醉之刑”基本是后代史官给武则天身上泼的污水。那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泼脏水呢?因为她们侵犯了男性史官的利益和尊严,更让春秋之后就可以部分掌控史官的皇帝们感到非常不满。
武则天执掌权力之后,尤其是篡位前后的手段相当残忍,让男权社会彻底震动和恐慌。吕后在刘邦死后掌权,手段也比较残忍。
吕后和武则天在汉唐之后的皇帝和男人们心中都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他们特别害怕和防范同样的事情再度发生。
所以后来男性写史书的时候,都偏向于把武则天写的残忍恶毒淫荡无耻。关于王皇后和萧淑妃之死,最重要的研究武则天的四本正史描写混乱,难以取信。
厌恶一个人,教育后来人不要学习她,而要鄙视她,最好的方法是泼污水。而泼脏水的最好方法,自然是引起人们的好奇心和传播欲,尤其是底层民众的。所以,含有性和暴力成分的“人彘”和“骨醉”,确实是最好的描绘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