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都在说这个元朝的事情,很多人也都问了,这个元朝推行的这个行省制度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还有元朝推行行省制度的性质和目的又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起来研究分析揭秘看看,感兴趣的别错过了。
行省的二元化特点有利于中央集权。中央政府对行省的有效控制有利于中央集权。行省内部权力的相互牵制有利于中央集权。行省大权的归属制度有利于中央集权。
性质是:分寄式中央集权。
行省制的设立,不但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还有效地防止了地方权力过大时,非常简单地就脱离了中央统治。
元代行省的性质与使命,需要从行省的设置、演化过程谈起。元代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其渊源可追溯到魏晋隋唐的行台和金代行尚书省。只不过此类两重性仅表现在云南等少数行省范围内,多数行省的性质仍然是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
大约在世祖末成宗初,随着江浙、湖广、江西、陕西、四川、甘肃、辽阳、河南等行省的改置或增设,行,江南等处行枢密院并入行省,实行“絜兵民二枋而临制于阃外”的体制。这三项举措大体奠定化完成以后,行省仍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某些原有性质。许有壬下之治”。虞集说:“国家置中书省以治内,分行省以治外”。
《元志七》也说:“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以上三处明言行省“分天下之庶务”,密切相连。另,终元一代,行省方最高官府和朝廷派出机构的两重性质,其代表中央分驭各地的使命依然如故。与世祖前期行省的两重性质不同出机构的旧有性质则退居次要地位。
徐元瑞《吏学指南·府号》说:“分镇方。”出的。当然,我们还需要正视和承认世祖朝以后行省性质的主要方面演化为常设地方最高官府的事实。元行省的这一半性质,端倪:如大德五年(1301年)成书的徐元瑞《吏学指南》称行省为“分镇方面”;但时至元末,柳贯则云“行省得画地统民”,与柳贯同仕于顺帝朝的湖广行省平章星吉也自称:“吾受天子命为藩大臣”。既然元后期文人中不乏行省“画地统民”和“藩大臣”等说,元世祖朝以后行省新增的地方最高官府的性质也就十分清楚了。
总之,具有两重性质和代表中央分驭各地的使命,是元行省制的一个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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