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士,他在晋国效忠于智伯瑶。但在晋阳之战中,魏、韩、赵联手击败智氏,智伯瑶也战死沙场,作为家臣豫让立志要为主公报仇,打算刺杀赵襄子。只不过豫让的计划并没有成功,豫让临死前说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12个字也成为了一段著名典故。豫让的精神值得后人敬佩,也表明了当时人们心中还存有忠义二字,越往后继承这份精神的人也是越来越少。
春秋晚期晋国的内政掌握在六卿手中,这六卿为了争权夺利,时生内讧。
公元前 458 年,赵襄子与韩、魏、知氏四家共灭范、中行氏,尽分范、中行氏的土地。晋国六卿自范氏、中行氏灭后,只存知、赵、韩、魏四卿。四家之中以知氏最强,知伯瑶也因此最为专断跋扈,曾强索韩及魏的万家之县各一。
等到公元前 455 年时,知伯又强索赵氏的土地,赵襄子不答应,知氏乃联合韩、魏攻赵,“围晋阳而水之,城之不沉者三板”。
三国之军围晋阳三年,“城中巢居而处,悬釜而炊,财食将尽,士卒病羸”。
知伯之为人,贪利而性凶猛反复,善作表面工夫而心怀阴险,不易与人亲近。终至韩、魏阵前倒戈,与赵氏联手灭了知伯之后,赵襄子还将知伯的头颅制成饮酒器,以羞辱知伯的亡灵。
纵然知伯为人骄横、对赵氏又无理在先,然他礼豫让为国士,对豫让有知遇之恩。所以,基于个人的情感,豫让非替知伯报仇不可。
《诗经》有言:“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楚辞亦言:“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而伯牙因钟子期死,终其一生不复弹琴,这些都是说明士人重视“知”这种情感。
而“知”当中的“知己”和“知遇”是有别的。
“知己”是相互了解而友谊深厚的人,可以是对等地位,也可以是上对下的关系;“知遇”是受人赏识而被优待或重用,那是一种下对上的关系。
知伯并非单纯宠爱豫让,而是将之视为国士,并且尊敬他。正是这份知遇之恩,让豫让义无反顾。
豫让有两次行刺。第一次“变姓名为刑人,入宫涂厕”,此乃常人之复仇;第二次豫让采取了有违常情的复仇方式——“漆身为厉,灭须去眉,自刑以变其容……又吞炭为哑,变其音”。
易名容易,易容难,再至吞炭声哑,一层难过一层。然而,他两次行刺失败皆非行迹败露,一次因赵襄子如厕时“心动”,一次因“马惊”。
豫让毁身苦行已足够让人惊奇,其复仇之心,强烈到能使人和动物都有所感应,更令人咋舌。人们在惊奇之余,不免升起“天意”之叹,对其悲剧兴发感慨。
众所周知,在希腊悲剧中,多有表现人无力抗拒命运之神的捉弄,而豫让的悲剧,亦有这样的意味存在。
豫让反映出小人物不甘受命运所制约,努力挣脱命运束缚的奋斗精神。这种历经千辛万苦而终至失败的悲剧,便形成了艺术的崇高。
另外,豫让的一生之所以感人,还在于他与赵襄子之间的矛盾冲突。他们各自代表一种伦理力量,各自为自己所代表的一方正义而坚持,因而导致悲剧的结局。
赵襄子的心理矛盾在“惜士”这一层次。他肯定豫让是一个义士,在第一次抓住豫让时,他说:“彼义士也,吾谨避之耳”,他舍不得杀忠臣义士之心甚明,所以愿意自己小心谨慎,躲避着豫让。
第二次抓住豫让时,他喟然叹泣:“嗟乎豫子!寡人不舍子”,同样表现出惜士而不欲其死的心理,然而此士的存在又危害自身的性命,遂在“己命”与“惜士”的命题中产生巨大的冲突,最后,赵襄子仍不忍亲手结束豫让的性命,而是让豫让自己考虑该怎么办。
然而,豫让的心理矛盾在“知己”这一层次。
知伯是他的第一个知己,为报知伯之恩,他要刺杀赵襄子。在第一次刺杀未成时,赵襄子不仅释放了他,并且中肯地评价了知伯与豫让之间的关系,赞扬他是“义士”、是“天下之贤人”,于是赵襄子成了豫让的第二个知己。
正因如此,豫让不愿接受朋友的建议——以侍奉赵襄子的机会接近他,取得其信任再伺机刺杀他。
豫让在旧知与新知间产生了对立冲突,而新知赵襄子还是个明主贤君,这点更胜旧知一筹,故而豫让请求击刺赵襄子的衣服,再自杀而亡,是报二位知己之恩的两全方式。
后世议论豫让之行为有褒有贬,魏文侯曾感叹自己无如豫让般的臣子,而韩非曾批评豫让说:“虽有残刑杀身以为人主之名,而实无益于智伯若秋毫之末”。然而,在笔者看来,豫让所作所为坚韧而又悲壮——知伯死后,门人尽散去,唯豫让一人“自刑变容、吞炭变音”为其复仇,实在可悲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