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非常欣赏苏轼的诗词,更是欣赏他的人生态度,即便是面对众多的波折磨难,但是却从来都是苦中作乐,就算是流放到烟瘴之地,也能够用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他遇到的一切。而苏轼的人生中有一件重大的事情,那就是乌台诗案。乌台诗案究竟给苏轼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乌台,即御史台。据《汉书·朱博传》记载,御史台中有柏树,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故称御史台为“乌台”,亦称"柏台"。乌台诗案,即御史台诗案。它兴讼于宋神宗赵顼元丰二年(1079)。苏轼是被告。原告是: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舒亶,国子博士李宜,权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他们指控苏轼写诗文讪谤朝政、反对新法、指斥皇帝,要求处置苏轼。
原来,苏轼步入仕途之日,正值王安石变法之时。朝廷上革新派和守旧派两军对峙,斗争激烈。苏轼站在守旧派的立场上,多次上书神宗,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并请求尽快制止变法。请求未果,于是希望离开政治斗争的旋涡,故上书请求外任。获准后,先任杭州通判,三年后,又到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在此期间,苏轼针对新法推行中出现的问题,写了一些讥讽新法的诗文,引起了一些人的嫉恨。知湖州后不久,乌台诗案便发生了。
受到牵连的人中,三个人的处罚较重。驸马王诜因泄露机密给苏轼,而且时常与他交往,调查时不及时交出苏轼的诗文,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巩,被御史附带处置,发配西北。第三个是子由,他曾奏请朝廷赦免兄长,自己愿意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他并没有收到什么严重的毁谤诗,但由于家庭连带关系,仍遭受降职处分,调到高安,任筠州酒监。
其他人,张方平与其他大官都是罚红铜三十斤,司马光和范镇及苏轼的十八个别的朋友,都各罚红铜二十斤。
诗案总算了结了。苏轼出狱当天又写了两首诗,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要是由御史台的人检查起来,他又犯了对帝王大不敬之罪,“少年鸡”指的是贾昌,贾昌年老时告诉人他在少年时曾因斗鸡而获得唐天子的宠爱,而任宫廷的弄臣和伶人,这一点可引申而指朝廷当政的小人是宫廷中的弄臣和优伶,又是诽谤!
首先,生活环境的改变是苏轼作品发生变化的客观原因。乌台诗案之后,苏东坡谪居黄州,远离官场。在黄州,他在给好友章淳的信中写道:“现寓僧舍,布衣蔬饮,随僧一餐,差为简便。以此畏其到也。穷达得丧粗了其理,但廪禄相绝,恐年载间,遂有饥寒之扰。然俗所谓水到渠成,至时亦必自有处置,安能预为之愁煎乎?初到一见太守。自余杜门不出,闲居未免看书,惟佛经以遣日,不复近笔砚矣。”我们可以看到在表层意义上苏轼是谪居黄州、惠州、儋州等地,但他的谪居与其他人又不一样。他“寓僧舍”、“随僧餐”、“惟佛经以遣日”。这说明,他在起居生活上已渐趋佛道。
其次,崇尚佛老思想。乌台诗案使苏轼对儒家的仕宦思想产生深深的怀疑,在仕途失意之时,自然倾向于佛家和道家的思想。他在《安国寺记》里写道:“余二月至黄舍。馆粗定,衣食稍给,闭门却扫,收召魂魄。退伏思念,求所以自新之方。反现从来举意动作,皆不中道,非独今之所以得罪也。欲新其一,恐失其二;触类面求之,有不可胜悔者。于是喟然叹曰:道不足以御气,性不足以胜习,不锄其本而耘其末,今虽改之,后必复作。盍归诚佛僧,求一洗之。’得城南精舍.曰安国寺.有茂林修竹、陂池亭谢。间一二日辄往焚香默坐’,深自省察.则物我相忘,身心皆空,求罪始所生而不可得。一念清净.染污自落;表里核然.无所附丽。私窃乐之……”“归诚佛僧,求一洗之”、“物我相忘,身心皆空”。这说明,他的内心已经开始疏远儒家思想,而日渐趋向佛老思想。
第三,儒道佛三教合一。表面上苏轼弃儒从道,但是实际上,儒学的观念已经深深地扎根其内心之中了,而苏轼又将佛道的出世与儒家传统思想中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和于宋代“修己治人”统一起来,故其作品谈禅说理、怀古感今,无所不包。在黄州时,苏轼逍遥游世:“吾生本无待,俯仰了此世。念念自成劫,尘尘各有际。下观生物息,相吹等蚊蚋”;在惠州时,他超然淡泊:“胜固欣然,败亦可喜。优哉游哉,聊复尔耳”在儋州,宠辱不惊、履险如夷、临危若素:“春牛春杖,无限春风来海上。便丐春工,染得桃红似肉红。春幡春胜,一阵春风吹酒醒。不似天涯,卷起杨花似雪花。”
苏轼一生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宦海沉浮,两遭流放。乌台诗案对于苏轼的仕途人生而言是一个低潮,但却是其文学创作生涯中的一个重要的转折。这种仕途的不得意和现实的坎坷,使他走出市井朝廷,将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多的寄托于佛法禅意、青山秀水之中,故而也就在更大意义上成就了东坡式“自在洒脱、空灵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