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明能说会道的,就是在和小朋友一起玩的时候嘴就没用了,凡是他想要的玩具,他就会一句话不说地从人家手里一把夺过来,为了这个家长没少说他,还给他编故事听,可是几乎都没有什么效果。一次,家长眼睁睁地看着他把人家搭在中间的积木拿走了,随着哗啦一声,弄得人家孩子伤心地哭了.小明的爸爸气得还打了他,但也无济于事。现在孩子已经满4岁了,家长很担心:再这样下去,怎么得了?有什么好办法吗?
分析
爱模仿是3-4岁幼儿的年龄特点,在游戏中他们经常会出现像小明那样,别人玩什么自己也想玩什么,看见别人有的,自己总是想要。不知家长是否注意到在幼儿园的小班里,同样的玩具会有很多,这就是为了能尽量满足幼儿喜欢模仿的这一心理需要。尽管如此,孩子们争抢玩具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在品德教育中,以理服人本是我们应恪守的教育原则,讲故事也是幼儿教育常采用的方法。适当惩罚(不是体罚)也不为过。那么为什么会让我们感觉有的孩子似乎“屡教不改”呢?有这样一个实例,或许能够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孩子,让我们真正体会“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好的教育方法”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在一个新入园的小班里,一个孩子哭着想要别人手中的小鼓,教师一看小鼓没有了,就拿了个小铃,叮铃铃地摇着递了过去,这个孩子立刻破涕为笑,和老师一起高兴地玩着小铃。这时一个玩小鼓的孩子放下小鼓去拿小铃,紧跟着,玩小鼓的孩子纷纷换成了小铃。可以想像,在他们连自己究竟想要什么都搞不清楚的心理水平上,我们去给他们讲一些抽象的道理,他们自然是难以理解的。就像我曾经看到的那样:一位教师对一个抢玩具的孩子说“你把宝宝的玩具抢走了,他没有了怎么办?”老师想通过让他具体地看到“别人没有了”,从而知道“自己不对了”。而孩子却很坦然地说去那(指玩具架)拿一个。这就更清楚地说明此时孩子还不会进行“因为我抢了,所以他没有了”的逻辑推理,也还不具备换位思考的能力。因此,有时我们绞尽脑汁编的故事也往往会感到白费心机。对孩子的教育本来就不是一加一必然等于二的结果,因此不能在达不到自己预期的效果时就用惩罚来显示自己的权力,长期受惩罚的孩子要么因为反抗形成反叛性格,要么因为恐惧形成顺从的性格,都不是我们教育的初衷,那么应该怎么做呢?
建议
● 摆正孩子在家中的位置,注意随机引导。孩子的不良习惯许多是在自小的养育中就开始了。现代独生子女家庭中,成人对孩子的爱往往是单向的。这种单向的爱,使孩子只会享受家人的关怀、照顾,而不知道还要去关心别人,再加上家长无意识的迁就顺从,使孩子形成了随心所欲“自我中心”的心理定式。在我们认为该教育的时候,这种“众人为我”的心理优势,便会给我们的引导和培养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要根据幼儿自我中心的心理特点,在日常生活中耐心持久地加以引导,如引导幼儿能将好吃的、好玩的与他人分享,让幼儿逐渐体验到除自己以外还有他人的存在,家长也无须“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地为孩子提供一个脱离现实生活的“安乐窝”,这样会延迟幼儿摆脱“自我中心”。可以利用幼儿对成人依恋的情感特点,让幼儿知道成人也有高兴、生气、着急、伤心……并通过外部情感的变化,让幼儿为了争取被爱来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从而减少不良行为的重复的机会,使之得到慢慢的控制。
●在教育中教给孩子简单的交往语言,喜欢听故事是学前幼儿的共同特点,但对于小年龄的孩子认识水平低、理解能力差的特点,如果我们把想教育的内容含在故事情节当中,他们仍然不能理解,我们还可以把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方法反复地讲在故事当中,如:小鸡对小鸭说:“你的大皮球让我玩一会儿好吗?”小鸡对小猴说:”你的小汽车让我玩一会儿好吗?”让孩子知道说这样一句话,对方就能够高兴地把玩具给自己玩,然后在生活中,成人要提醒孩子去使用这样的语言,并帮助他感受成功,让幼儿在潜意识中产生抢玩具不对的印象。
●成人有意识地为幼儿树立模仿的榜样。模仿是幼儿阶段主要的学习方式,特别是行为习惯方面。成人有意识地为幼儿树立榜样是有效的教育方法,比如当有的孩子听了对方的请求仍然不能把玩具给同伴玩时,成人则应以和幼儿平等的身份,去帮助幼儿进一步商量共同游戏的方法,如:“咱俩一起玩吧?”“你先玩,过一会儿再给我们玩。”等等,让幼儿从简单地进行模仿,逐渐变为自己成功交往经验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孩子负面的行为自然会得到相应的改善。
1756字 俞昌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