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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每个吃亏的女人都会造出一位渣男

狐巴,胡巴,胡巴巴……

话说,每多一个吃亏的女子

世上就多一位渣男——

有一位妈妈,打发孩子去买盒火柴,告诉他说,买时一定要试一下,看能不能划着。

孩子回来了,说,妈妈,这盒全能划着的,我都一根根试过了。

很多人拿这个故事去套婚前同居和试婚,但显然忽略了人和火柴过火后的不同特征: 

火柴是一次性用品,一经试火则失去了核心价值。

而男人,和女人,则是耐用品,过火一次,权当做了回权健火疗。

和这个故事相反的例子,是朴爸二舅的提亲经历:

二舅到了25岁,在30多年前的农村,已属大龄剩男,模样嘛,虽然算得上半表人才,可是一说到娶媳妇,就露出一致使缺点:穷。

本山叔都夸他,家里都有电器的:手电筒。

经媒人介绍,瞄准了一个更乡下,更偏远地方的女娃,提亲那天,二舅来到我家,借了老爸的行头,手表,和自行车。

自行车二舅不会骑,是推着去的,30多里地。

为确保掌握解释权,到了女方家门口,车胎特地放了气。

经这番操作,那个女娃,就成了我现在的二舅妈。

更喜剧的还在后面,结婚两个月,二舅喜提男婴一枚,「破格」荣升为父亲。

这里不得不佩服二舅,创造大杀器一件:眼神孕。

眼睛一瞟,对方怀孕。

二舅的经历,可以说是买火柴的另一个极端。

不试不探,占便宜还是吃亏,完完全全听天由命。

  婚前同居,听听涂磊的道听「涂」说  

前几天,有记者提问:

现在社会上没有经过结婚登记就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民法典中有没有考虑对非婚同居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表示,未婚同居在一些地方为一部分人所接受,但是在整个社会上还远未形成共识。

如果法律上对同居制度予以认可的话,将会对现行的婚姻登记制度形成较大的冲击。

此外,同居的情况和原因都比较复杂,法律难以作出统一的规定。所以从目前情况看,法律上明确规定同居这个问题的时机还不成熟。

话音刚落,一个叫涂磊的主持人,就以迅雷不及下载的速度,发表了看法:

同居不是为了同寝,而是为了照顾对方!真正爱你的人,是绝不放心别人来照顾你的!但如今的同居多数是为了新鲜和刺激,却并非从心底在乎这个家!这样的同居毫无意义,只是徒增烦恼!所以是婚前同居还是守婚如玉,决定于你们有没有对家的渴望和照顾对方的责任!

在这里需要指出一下,这位涂舌的头脑有点乱。

其一,同居同居,系关的是两个的幸福,而不是意义。人生的意义,或许说是价值,和同不同居毫不相干。

天长地久有天长地久的意义,一夜夫妻有一夜夫妻的意义,都有意义,问题只在于得到是的单一的性福还是长远的幸福。

其二,“为了新鲜和刺激,却并非从心底在乎这个家”这句,等于是先假设同居发生,然后否定了同居这一前提,显然不合理。如果不同居,不先模拟一个家,怎么才可以知道在不在乎?

而要想知道对方是否在这个家,首先得有“这个家”吧,要想建立“这个家”,一定就不会是只图一时的新鲜和刺激,而是得有个同居的过程。

其三,婚前同居还是守婚如玉,决定于有没有对家的渴望和照顾对方的责任。也有问题,对家的渴望,和照顾对方的责任,这本是一个始终变化的过程,有没有成家的渴望和照顾对方的愿望,前提是遇到什么样的人。

一个女孩说我想有个家,并不代表可以和随便一个男人就可以成个家,更多的,则是遇到对的人,想和他天荒地老,才去成家。所以说,要不要婚前同居,归根结底其实是决定于遇见什么样的人,有没有和他渴望成家和照顾对方的愿望。

由此看来,涂舌和毒舌,读起来虽然相似,但实际上还是差了好几截。

  女人是否吃亏,得先探究是否有爱情发生  

伴随着尚不能立法保护婚前同居这的新闻,社会和网络开始讨论:婚前同居,女人是不是吃亏了。

要讨论这个得失利害,先得剥离掉因为强大的爱情而住到一起的男女,剥离掉两人之间爱情的因素,单以功利和利害为切入,才算合理。

且看看陈亦迅怎么看待这一问题: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不管婚前同居里发生了什么,因为爱情,都是幸福,只占便宜不吃亏。

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即使婚前同居中失去了很多,甚至打算牺牲生命,那也是因为爱情而激励的随时的疯狂。

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有人说,失败的婚前同居,会掠夺女孩的青春,会产生青春损失费,可是一旦有爱情介入,还都是年轻的模样,哪来的损失?

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

婚前同居有得失,恋爱的风险,同居须谨慎,可是因为爱情,善男信女们还是甘愿在容易吃亏的地方游荡,愿意以身试亏。

陈亦迅的《因为爱情》,说的就是凡事吧,只要爱情一搅和,就没法算得失,没法算吃亏占便宜。

所以,不管是否有婚前同居发生,只要爱情有介入,这一让善男信女为之不惜付出一切的魔法一旦出笼,就不可能计较得失。

爱了就爱了,别再自我惩罚。

认为自己吃了亏,心里肯定会有不甘,这种情绪就是自我惩罚。

所以爱情专家张亚东给出的建议是:

做了就做了,结果别去管他。

综上,要计算婚前同居女方是否吃了亏,前提就得先剥离了爱情,得先假设两人是没有爱情,然后再扒拉算盘。

  独立人格论的无亏说,其实就是一骗局  

婚前同居女方是否吃亏,对这一问题,主流的答案,或者说更多的倾向是:

男女平等,都具有独立的人格,没有吃亏。

但这里女孩要特别注意一个事实:

看似给你们的荣耀,其实都是给你挖了一个坑。

夸赞女人“妇女也顶半边天”,然后呢,天空的迤逦没得到,得到的只有下地去干男人一样的重活,去工地忽略男女体质差异即使每月那几天一样泡在泥水里劳作。

夸赞女人贞洁立个牌坊,其实就是埋掉女人后半生的幸福。

同样的,给你一顶独立人格的帽子,就是要让女人们即使吃了亏,也要牙齿打掉了咽到肚子里,不能去抱怨,去谴责,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女人的荣誉后面,大多是男人们叵测的居心,一定要警惕啊。

正是因为先送给女人一顶人格独立的高帽,也就有了具有代表性的普遍看法:

婚前同居是有必要且重要的,只不过双方都要注意保护自己,要有足够的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那么女方就不吃亏。

在确认长久进行亲密关系之前,必须考察各个方面的契合度,而同居是最可以全面考察的一个途径了。

概括地说,就是结婚要试金,一套解千愁。

二舅的草率婚姻,就是反面教材。

只是,对这一说法,朴爸有一点不明白,原本一次旅行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非得要同居,搭上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的时间,无限增加考察成本呢?

钱钟书说:

旅行最容易得出一个人的品行。旅行时最劳顿麻烦,叫人本性毕现。经过长期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再有,用同居的方式来察对方,对于女方来说,显然是高估了男人的城府。

相信朴爸一句,不管是男人的装,还是内涵,都是极其有限的,随便几个回合,就可以测出他的半斤八两,如果只是带着考察的使命,进入同居世界,犯不着。

何况,婚前考察,无非两个方面,一是人品,二是爱不爱自己。人品考察,顶多几顿饭,一次旅行的事,毕竟都不是专业演员,没几下就露出本色。

而爱不爱自己的考察,结果无非是有爱,或无爱。有爱了,那么同居也就没必须算得失,一场下来盘点到底吃了几斤亏。倘若没有爱,那一番计算下来,满满的全是血泪,甚至可以让你怀疑人生,成本太高,更须谨慎。

再者,婚前和婚后,不管是同居还是一起生活,有没有扯证,两人的心理、责任、以及面临的社会环境,都根本不同。

最简单的,婚前怀孕,至少得考虑要不要留下来,是烦恼,婚后怀的,那就是得喜,自然是欢天喜地上淘宝穷极想像去准备婴幼用品了。

两人世界最担心的,莫过于忠诚,婚前的劈腿,可以讲成是发现自我,发现真我,另择高枝,甚至说成弃暗投明,而婚内的劈腿,则叫出轨,要受到舆论谴责的。

也就是说,婚前和婚内,相同的行为,所受的舆论环境不同,而不同的舆论环境,势必会影响对方的选择。婚前的放飞自我,说不定在婚内,男方会考虑到责任和担当,而放弃履新的机会。

所以,婚前同居的考察,不但不靠谱,而且根本就没谱可靠。

既然同居无非达到考察的目的,如果选择了同居,等于是缘木求鱼,做了无用功,从这点上讲,女方应该是吃亏了。

  五大成本核算,女方终是吃亏  

吃亏不吃亏,不但要剔除掉爱情这一让所有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的因素,还得一定得有参照,这一参照,还一定得是具体,可以数据化,有可比性。

同居女甲,就不能和同居女乙比,因为每个人的生活观、价值观是不是同的,同居女甲可能因为搭上了青春和无休止的劳动而悔恨,同居女乙却认为一切都是经验,经验就是人生财富。

她会举着一碗鸡汤说:你受的苦,吃的亏,担的责,扛的罪,忍的痛,到最后都会变成光,照亮你的路。如果再举个大碗的,则是:你吃过的苦,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回报你。

这么一来,当然没得可比。

因为真切的现实得失,和麻醉人的鸡汤,没法比。

要比,一定是得和对方比,和同居女的男方比,看在同居过程中,谁失去的更多,谁吃的亏多。

婚前同居,成本有五:生理成本、心理成本、经济成本、文化成本、健康成本。

先说生理成本

客观规律就是,女人比男人老得早,25岁后身体机能开始走下坡路。同居几年下来,女孩成了女人,男孩成了男人。

女孩成了女人,表示青葱岁月无处寻。男孩成了男人,则表示说这男人走向成熟,要走向人生巅峰。

讲一对男女最般配,最具价值,是说郎才女貌。郎才,随岁月递进更有才,女貌,随着岁月流逝却要打折。

同居的过程,就是通常认为的女方价值渐减而男人价值渐增的过程。

再说说经济成本

恋爱时,大多数男方会主动埋单,一旦同居,一般遵循能者多劳的原则,谁赚得多谁花的多,男方赚少了花女方的钱,女方赚少了看似在花男方的钱,但却一样要搭上无休止的家务劳动。

可问题在于,在中国很多地方,很长时间以来,家务劳动很少去折现,这一价值普遍是隐性的,女方做家务,不叫创值,而叫该。

而顶要紧的是,比起婚后财产归双方所有,婚前同居时女方所有的付出,在分手时,并不予以结算。

显然的,这是对女方的不公平,是女方吃亏。

接下来说说心理成本

经过同居,男人心理信心爆棚,因为他们更懂得如何去讨好、应付女人,成为处理恋爱关系的行家里手。而同居后恋爱失败,女性通常会留下心理阴影,越来越不自信,在处理下一段感情时更倾向于结婚,而不是享受爱情。

同居中恋爱失败,对于男人,更多的是风轻云淡,望一眼回归雁,喝两口小酒,装逼一番,然后说,没有什么是一顿火锅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吃两顿。

而对于女方,或许也是没有什么是一顿火锅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无休无止地吃下去,暴饮暴食,让伤痛和体重并驾齐驱。

到头来还是女方吃亏多。

再说说社会文化成本

目前,对于同居,社会上的宽容态度,主要还是倾向于男方,男人择一女同居,等于把胜利的旗帜插在了阵地和领地,女人择一男同居,则多少有点让别人拔了头筹,有从亚马逊转战到闲鱼的感觉。

当然当然了,这种想法是封建余孽,很不对。可是很不对的想法,偏偏就是阴魂不散,加码着社会偏见的愚昧。

而在这种偏见中,一段失败的同居,男人走出来,叫有故事,多走出来几次,叫老司机,收获一大片仰慕。

女人走出来,也叫有故事,但却有了悲凉的底色,多走出来几次,则叫沧桑。

是不是更悲凉?

所以还是女人吃亏多。

最后还有健康成本

同居后,如果一不小心怀孕,而且大概率事件,是怀在女方而不是男方的肚子里,要拿掉,身体受损的,是女方。

而在这个时候,据统计,正值男方劈腿的高发期。也就是说,女方不但要承受流产的苦痛,还可能经受心理的又一打击。

  婚前同居,胜天半子杜十娘造出渣男一枚  

冯梦龙白话小说集《警世通言》中,有一名篇《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有这样一段描述:

十娘取来钥匙,打开箱子,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都是金银珠宝,金玉玩物,价值数千数千两银子,一把把扔进水里。

把最后的第四层抽出来,里面有夜明珠十几颗,其他祖母绿、猫儿眼等等奇珍异宝数不胜数,价值已无法估算。

十娘抓起来,还想要扔进水里,李甲不觉大悔,抱住十娘恸哭,那孙富也来劝解。

十娘转头对李甲说:

我这些年来存了不少东西,就是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我虽是风尘女子,但遇到你之后,山盟海誓,白首不渝,离开京城之前,假托姐妹相送宝箱,里面藏了无数宝贝,所值不下万两黄金,本来是想让你带着去见父母,哪知道你中途见弃,想把我卖给别人,辜负我一片真心,今天打开箱子,就想让你知道,老娘有的是钱!区区千两白银又算什么?我这箱中有玉,可是你眼里无珠,我不负你,是你负我!

说完抱着宝匣,向江心一跳,波涛滚滚,渺无踪迹。

即使杜十娘这等胜天半子的女子,在婚前同居中,也没能考察得出男方的真面目,所以选择同居婚前考察基本没用,而在这场婚前同居中,杜十娘可以说是搭上了青春、财产、健康,甚至生命的所有成本。

所以说:

女子很吃亏,同居要谨慎。

而接下来,则是:

女人一吃亏,男人就变渣。

很多男的,其实不渣,只是因为让女方吃了亏,就被扣上渣男的帽子。

最后的结论:

世界要想更美好,渣男就得要更少,要想渣男少,就得让女人吃亏少。

想要女人吃亏少,婚前同居,最好不要。

文字丨朴巴

排版丨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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