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
论婚姻
1:
有三种婚姻:一,以幻想和激情为基础的艺术型婚姻;二,以欺骗和容忍为基础的魔术型婚姻;三,以经验和方法为基础的技术型婚姻。
就稳固程度而论,技术型最上,魔术型居中,艺术型最下。
2:
如果说短暂的分离促进爱情,长久的分离扼杀爱情,那么,结婚倒是比不结婚占据着一个有利的地位,因为它本身是排除长久的分离的,我们只需要为它适当安排一些短暂的分离就行了。
3:
在别的情形下,仇人可以互相躲开,或者可以决一死战,在婚姻中都不能。明明是冤家,偏偏躲不开,也打不败,非朝夕相处不可。不幸的婚姻之所以可怕,就在于此。这种折磨足以摧垮最坚强的神经。
其实,他们本来是可以不做仇人的,做不了朋友,也可以做路人。冤家路窄,正因为路窄才成冤家。
想开点,路何尝窄?
4:
美是无法占有的,一个雄辩的证据便是那种娶了一个不爱他的漂亮女人的丈夫,他会深切感到,这朝夕在眼前晃动的美乃是一种异在之物,绝对不属于他,对他毫无意义。这个例子也说明了仅仅根据外貌选择配偶是多么愚蠢。
5:
孤独是最适宜于写作的心境。
在多数情况下,婚姻生活是恩爱和争吵的交替,因比例不同而分为幸福与不幸。恩爱将孤独催眠,争吵又将孤独击昏。两者之间的间歇何其短暂,孤独来不及苏醒。
所以,写作者也许不宜结婚。
6:
爱情是永远不会大功告成的,它永远是有危险的,在这一点上一定要清醒。互相永远要把对方看成是独立的个人,是需要不断去追求的一个对象,没有人可以一劳永逸地得到另一个人,占有另一个人。只要他优秀,如果你自以为已经一劳永逸地得到了他,不再追求他,觉得无所谓了,对他不再尊重和欣赏,有一天他可能就飞走了。也可能两个人都觉得没有意思,那么最后也是散伙,或者就一起被这个没有意思的婚姻生活改造成平庸之辈。
所以我认为,一个好的婚姻应该始终使爱情保持末完成的时态,两人心里都要明白,爱情并没有完成,它还需要继续生长,每人都要继续把对方当作独立的个人予以尊重,都要继续用行动获取对方的欢心,越是这样,爱情和婚姻实际上就更牢固。
7:
如果认为单凭激情就能对付年复一年充满琐碎内容的日常共同生活,未免太天真了。爱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面通力合作的结果。因此,幸福的婚姻必定比幸福的爱情稀少得多。理想的夫妇关系是情人、朋友、伴侣三者合一的关系,兼有情人的热烈、朋友的宽容和伴侣的体贴。三者缺一,便有点美中不足。然而,既然世上许多婚姻竟是三者全无,你若能拥有三者之一也就应当知足了。
8:
浪漫的恋情最多存在在结婚的初期,随着婚龄增长,激情必然会递减,这个热情必然下降了,不可能长久。这个责任不在婚姻,因为这种感情本身它的性质就决定了它是不可能持久的,时间久了,奇遇必然会归于平凡,陌生必然会变成熟悉,新鲜感必然会消退。
所以,这样来考虑,这种浪漫式的爱情就不可能成为婚姻的基础,如果婚姻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那就是等于是建立在沙滩上,建立在激流上面,婚姻怎么可能牢固呢?
9:
好的爱情是以两个人的独特个性为前提的,两个人都有了个性自由发展的空间,爱情的继续生长才有空间。有互相尊重和信任的气氛,在这样一种氛围中,爱情才不会被扭曲。如果没有距离,互相都不给自由,什么都要一致,表面上看来两人好得很,实际上这是互相最不信任的一种氛围。
孔子说过一句话:“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什么意思呢?他是说只有女人和小人最难对付,你离他们近了,他们就对你无礼,你离他们远了,他们就恨你。这个话当然对女人很不公平,其实所有的人,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近之则不孙”是一个规律,太近无君子,谁都会被惯成或者逼成小人。
所以我就说,在婚姻中间,在结了婚以后,教养、分寸感同样不可缺少,不是说结了婚就不需要了,互相之间可以肆无忌惮了,不必有什么顾忌了。如果是这样,最后必定以散伙了结。
10:
每当看见老年夫妻互相搀扶着,沿着街道缓缓地走来,我就禁不住感动。他们的能力已经很微弱,不足以给别人以帮助。他们的魅力也已经很微弱,不足以吸引别人帮助他们。于是,他们就用衰老的手臂互相搀扶着,彼此提供一点儿尽管太少但极其需要的帮助。
年轻人结伴走向生活,最多是志同道合。老年人结伴走向死亡,才真正是相依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