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家庭关系的特点是平等、互爱和民主。在家庭人际关系中,要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夫妻关系
夫妻是家庭的主体,处理好夫妻关系,是保持家庭和睦幸福的头等大事。
一.处理夫妻关系的准则是夫妻平等,互敬互爱。作为男人,应兑现给女人的承诺;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那里得到了宠爱,获得了安全感,没有理由不死心塌地地爱她的男人。在生活上,要互相敬重,互相爱护。我国古代曾把夫妻“相敬如宾”当作一种美德,现代人更把爱当作维系夫妻关系的一条钮带。敬由爱而来,爱因敬更深。夫妻间要互相关心体贴,不断创造生活情趣,注意思想上的沟通和生活上的照应。
二.夫妻间应同甘共苦、同心同德,像燕子啄泥般共同把小家庭建设和管理好。在家务劳动和管理上,要民主协商,民主管理。丈夫不应搞“大男子主义”,把家务劳动都推给妻子,认为女人应该“围着锅台转”;妻子也不要搞“夫人专政”,把自己能做的事全都推给丈夫;年轻夫妻间很容易出现经济管理问题,原则上是谁会理财、谁会持家,就把家里的财政大权交与谁。夫妻双方都有自己工作上的难题和苦恼,这就要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安慰,互相勉励,询问和帮助解决对方难题;以暖心的话语,积极的态度使对方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共度难关。在夫妻双方出现矛盾时,要彼此宽容,互相体谅,而不是相互埋怨。家庭矛盾往往是由生活琐事引起的。如果出现矛盾,要互相忍让,不要纠缠,更不能以偏狭的心胸和不正当的手法去扩大事态;应该主动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并用和蔼的态度去劝说对方,化矛盾为协调,化冲突为和好,化苦恼为欢笑。
三.夫妻要彼此信任和忠诚,爱情专一,不要朝秦暮楚、移情他人。对于夫或妻与异性的正常交往,不要没有任何根据的随意猜测、怀疑和干涉,而要持赞同的态度,把对方的同事、朋友作为自己的同志和朋友,热情礼貌相待。如果在接触中发现某些不妥之处,要和言悦色告诉爱人,不可大吵大闹。
一、父母对于子女要钟爱而不溺爱;要爱得有分寸,有原则。要全面关心孩子的成长,既要协助学校搞好对子女的文化教育,又要加强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既要严密注视子女的言行,又要鼓励他们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让他们在广阔天地里经风雨见世面;既要对孩子严格要求,不娇惯纵容偏袒,又要发扬民主作风,注意尊重孩子的权利和尊严。
二、子女要尊敬老人,尊敬父母,承担对父母应尽的义务。要虚心听取父母的教导,帮助父母分担家务。父母丧失了劳动能力,不能把他们当作包袱,而应尽赡养义务,经济上要资助,精神上要安慰,生活上要照顾,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1、主动沟通。平时多与父母聊一聊存在的困惑,和父母说说心理话,让父母了解孩子的内心想法。
2、换位思考。不要动不动就和父母顶嘴,多站在父母的角度思考,体谅父母的心情和难处。
3、尊重理解。有事外出,应主动与父母联系,免得父母担心,要多听听父母的观点,同时也要提出自己的观点。当观点发生分歧时,双方要冷静思考产生分歧的原因及解决的对策。达到求同存异的沟通结果。
4、多些宽容。遇事不必斤斤计较,因为父母是最爱我们的人,也是我们最爱的人。
5、有错就改。不隐瞒自己的错误,让父母帮助我们改正错误,父母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6、主动帮助。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开心。
新型的家庭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应是平等、关爱、朋友一样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并不排斥父父、子子的关系。就是说,平时父母在言行上要做表率作用,父亲要象一个父亲的样子,母亲应该有母亲的样子;子女应该象子女的样子。
父母需要对子女多关爱,处理问题要冷静、成熟;子女对父母要尊敬、关心。也就是说的不能没大没小。
父母和子女之间要象朋友一样真诚相待,这样才有利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孩子有时候很多话,不愿意向父母讲,却愿意向同伴、同学、朋友讲,很多父母想不通。其实,就是因为父母没有象朋友一样对待子女,子女有了错误,父母不是认真听取他的想法,不去理解他们的心情,却往往是指责,甚至是打骂。朋友之间可以互相保守秘密,但是父母往往不能保守子女的秘密。父母可以和子女一起做游戏,一起去游玩,一起学习,一起做家务,和他们一起高兴、一起悲伤。让子女体会到家庭的快乐、家庭的温暖。
父母少对子女讲太多的大道理,要多从行动上影响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 一个原则,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是单向义务的抚养责任,子女对父母是单向义务的赡养责任。
兄弟姐妹关系
在我国现实社会的家庭中,有兄弟姐妹的仍占相当的比重。兄弟姐妹之间接触频繁,交往关系处理得好,就能和睦相处;处理不好容易发生矛盾,甚至同室操戈,手足相煎。记住一个原则,对父母是单边义务的赡养关系,对兄弟姊妹,是权利义务对等的合同关系。
兄弟姐妹,不论是在一起生活,还是分家另住,都应在政治上互相关心,思想上互相帮助,感情上互相交流,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上互相照顾。有了矛盾要互相谦让,互相体谅,讲道理,讲风格,讲礼貌,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