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六神磊磊
一
谈恋爱,难免要碰到分手。但是有些人不懂得怎么分手,经常分得稀巴烂。
我的主业是读金庸。在金庸小说里,分手好像是最难的事,能够正常好好分手的男女朋友,几乎没有。
他们面对分手,经常就是两种反应,一种是“我弄死你”,另一种就是“我弄死那个小贱人/小白脸”,杀对方的下一任。
比如大名鼎鼎的李莫愁,就是和“贱人”战斗到底的典型。我们都知道赵敏去别人的婚礼上闹过,其实先一个去婚礼上闹的,是李莫愁。
她的前男友陆展元和何沅君结婚了,李莫愁去婚礼上打砸,据说幸亏现场有一位高僧出手,阻止了她。
后来她也没消停。她的整个人生使命,都变成了杀“小贱人”,以及杀“小贱人”全家。
沅江上的货栈船行,可怜这些民营企业,因为沾了一个“沅”字,被她连灭了六十三家。还有一个何老拳师,因为姓何,被她灭了满门。
所以在武侠小说里,谈恋爱之前,一定要调查一下ta的前任,有没有变态狠角色,不然真的很危险。
二
此外,江湖上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
分手了的情侣,往往大家过得都不好。能够一别两宽各自欢喜,分别都得到新的感情,经营好自己生活的,几乎没有。
他们要么是几十年如一日地纠结不清,比如无崖子和李秋水,段正淳和甘宝宝,金蛇郎君和和何红药,王重阳和林朝英,谭婆和赵钱孙。
要么是必定有一方被诅咒,分手之后遇人不淑,所托非人,比如小师妹岳灵珊,苗人凤的夫人南兰。
不知道金庸是有意还是无意,在他的笔下,主动分手的人往往不会有好结果,得不到作者的祝福,生活每况愈下,似乎是应得的报应。就好像《封神演义》里,周营里几乎所有的商朝降将都死了,活不到1949解放后。
最严重的,会被扣上“始乱终弃”的帽子,成为被批判的对象。你看华山派有个人叫鲜于通,和苗女谈恋爱,“始乱终弃”,结果被下了剧毒,还被飞剑插胸口。
就算逃过了道德批判的,也不会有好的生活,至少会像小师妹岳灵珊一样,得到一场不幸的婚姻。
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婚姻能比她的更惨的了——老公不但变心了,还变态了,整天想谋杀她老爹,还偷偷练了葵花宝典。
三
所以,金庸江湖上的感情,不管多么动人、多么丰富,但在那里,你得不到一个回答:
“我不爱了”,能不能成为分手的理由?
如果有一天“我不爱了”,大家该如何结束?
似乎你只能有三个选项:一、被扣上“始乱终弃”的帽子,永久经受道德的批判;二、被命运诅咒,越过越差,然后“悔不当初”;三、和前任纠缠不清一辈子,一直到死。
这三个都是很糟糕的选项。
其实,如果我们乐意见到两情相悦的感情,也应该乐见一别两宽的分开。这不是什么高深道理。
如果大家祝福以结婚为目的的爱情,那么也不该歧视以“我不爱了”为理由的分手。
对于被分手的令狐冲,我们同情、理解他的痛苦。但同样的,应该也同情、理解不爱了的岳灵珊。他们在道德上是平等的。
四
还有一点想说的,金庸的江湖里,有意无意地美化了一种人——要死要活纠缠前任的人。
何红药纠缠夏雪宜,过多少年了还去刨他的墓。还有赵钱孙纠缠谭婆,丁不四纠缠史小翠……后两个人甚至连一天正式男朋友都没当过,却还阴魂不散,一直纠缠人家到老。
这类人,总是有意无意地被写得很深情,很诚挚。他们被打上了一个美好的字眼——“痴”,赚了不少唏嘘,博了不少好感。有的单纯的读者甚至还会有点向往:唉,要是有一个人对我那么痴情就好了。
但我觉得,对这类人是不能有太多期待的。在现实生活里,他们可不会那么人畜无害。要知道,纠缠鬼,往往是自私鬼;痴情狂,往往是报复狂。
如果学不会保持距离,总侵入别人的生活,去当偷窥狂、跟屁虫,这种人是感情上的未成年人,或者很可能是有危险倾向的变态,没有什么可美化的。
要远离这样的人。
五
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一个老熟人,张三丰。
他喜欢郭襄,后来终身不娶,老处男一辈子,多多少少都有郭襄的原因。
可是他也很明白郭襄心里没有他——“恩师说,郭女侠心中念念不忘于一个人,就是神雕大侠杨过。”
他没有几十年如一日地纠缠,没有去偷窥,没有去骚扰,没有冲到峨眉山下拿烟头嗤嗤地烫自个儿:“襄,你知道我有多爱你么!”也没有打一堆死狐狸拖到郭襄家门口:“杨过只带你捉了两只灵狐,我给你捉一百只!”
甚至此后,他都再没有和郭襄见面,给了郭襄足够的空间和尊重。他的爱也许不够勇敢,但是成熟、宽厚、感人。
所以我有一个读者说,表面上他俩都孤独了一世,但其实,心中的怀念,温暖了一生。
江湖上有句话,叫做:没学打人,先学挨打。其实谈恋爱也一样,应该先学学分手。
这样,才不会有那么多追上前任的门,拿刀子捅人的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