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时候,我曾经交过一个女朋友。有一天半夜我从梦中醒来,突然无比地想她,那时候手机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普及,我的思念无从寄托。在床上瞪了一会儿眼睛后,我跳起来麻利地穿好衣服,出门就去找她了,尽管第二天早自习我就能见到她。
我出了门才发现外面下着大雪,地上已经有了厚厚的积雪,天空中的雪花如筛灰一般落下。但心怀炽热的爱情,我丝毫没觉得冷。北方下雪的冬夜格外寂静,那时已经是深夜两点以后,街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我自己踏在积雪上的声音格外清晰。
我来到我当时女朋友家的楼下,然而楼门紧锁,我什么都做不了。于是我在楼下冒着大雪站了一会儿,惆怅一阵子之后,就顺道拐去了网吧……
直到很久以后,时过境迁,与那妹子已经再无联系,我才领悟自己当时的心态。那不过是一种表演罢了,除了把自己感动一下,制造一点自己痴情的假象,一点意义都没有。
在感情生活中,我们往往觉得自己掏心掏肺,闻者伤心,见者叹息,为什么偏偏感动不了对方?我们总是容易用一种自虐的方式制造出一种痴情的假象,使得自己站在感情的道德制高点上,获得一种畸形的满足感和安全感。
其实无论是雪夜里去对方家楼下站会儿,或者是冒着大雨给她送一杯奶茶什么的,自己回想起来往往觉得如关羽千里走单骑、乔峰大战聚贤庄一样壮怀激烈,然而对于对方来说,一杯奶茶就是一杯奶茶,它无法承载起你想要在上面寄托的“感天动地”的情怀。
少年的时候,总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满腔爱意表达出来,而结果往往是陷入表演之中而不自知。所以两个人的记忆才会出现偏差,那些你觉得刻骨铭心的过去,对方往往没有同样的感觉,甚至茫然不知。
好比大夏天里你穿越半个地球带着一件皮大衣送过来,然后霸道地给对方穿上一样--对你而言付出了很多,但是对方根本不需要啊。
在你的记忆中,你漂洋过海、翻山越岭地送温暖,不说东西,光这份心就可鉴日月,而在对方的记忆中,好像有个傻子千里迢迢地赶来添堵。
当然我们都有矫情的时候,情侣之间适当地来一场互相配合、愿打愿挨的表演也有益身心健康,有助感情升温。但一定要记住,这种事儿双方都应该心知肚明,一方知道自己是恃宠而骄,提出的要求也恰到好处,另一方也乐意配合完成,之后皆大欢喜。
成长的标志就是懂得克制自己,克制自己的情绪,克制自己的表演欲,甚至克制自己的“喜欢”。少年时,喜欢一个人恨不能把她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她刚说冷,我这边心里已经结冰了;她说难过,我立马如丧考妣,比她还难过,唯恐无法将自己的爱意表达出来。那时候好年轻,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肆意地燃烧和挥洒,相信有天真不变的感情。
成熟后的喜欢,更应该是一种相互的支持和陪伴以及包容。年少时我们如焰火一样释放燃烧自己的感情,除了那时候我们年轻有精力以外,也是因为我们无法找到自身的价值所在,想把自身的价值体现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去影响他、改变他。
而事实上,谁也无法承担起另一个人的价值寄托,只有做一个独立的、有价值的人,才能真正学会去爱另一个人。
做自己就好,爱情的真谛在于相互吸引、志趣相投地同行,而不是追逐和依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