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双进双出好些年了,所有朋友都是共同的,包括她,这小精豆一般的女孩子,猫脸,娇憨,笑容甜如QQ糖,如一把火烧在男人身上。男人很快变得痴迷,与女孩彻夜赛车、逛街、看电影——竟然重复早恋中学生的爱情步骤。
女友的隐忍与其说是为了男友,毋宁说是为了这小自己七岁的女孩,或者是年纪的缘故,对女孩,她总带着一种私密的宠爱,像怜惜自己的小妹妹。到底忍无可忍,跟女孩明示,女孩微吃一惊,便问:“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分手呢?”
女友猝不及防。五年的感情便一朝断了。再痛,三十岁的读书女子,与前男友不得不以礼相待,又在同一个系统工作,来往是少不了的。
不料一日,女孩便上了门。亲亲热热叫她:“姐姐。”然后问,“我知道这不合情理,但你和他的来往尽量少一点好不好?”
女友解释道:“我们有工作关系。”
女孩迅雷不及掩耳打断她,“那你换一个工作不行吗?”
女友呆住,半晌失笑,“这怎么可能?”——这简直是最庸俗港片都听不到的精彩对白。
女孩却不笑,“那你就是放不下他了,可是你要为我着想呀,你经常打电话给他,害我打过去总是占线。还有,他老是忙你的事,我的事就没时间忙了。难道你要做第三者?”
女友浊血上头,喝道:“谁他妈是谁的第三者啊?”
女孩惊奇地退了一步,脸上露出害怕神气,“姐姐,你不会恨我吧?不是吧。我年纪小不懂事的,我做错了什么你也不能跟我计较呀。你是成年人啊,就像《射雕英雄传》里的欧阳锋,他都要自重身份,不跟晚辈动手呀。”忽然莞尔一笑,小猫似的偎过来,在女友怀里挨蹭,嗲声嗲气如小丸子,“姐姐你答应我嘛。”——我都叫你姐姐了,你还能不把我当妹妹,妹妹的要求,你还能不满足?
女友看着她:年轻无耻而理直气壮,近乎无邪的脸,几乎当场横刀自尽。
女孩意犹未尽,回去发电子邮件给她,女友苦笑给我看,那是一首歌,歌名叫“THE BOY IS MINE(这男孩是我的)”。
是什么叫这女孩如此嚣张?大约只是太知道自己年轻吧,知道无论做了什么坏事,都可以用无知掩盖,世人会忙不迭原谅自己,因而,所有的任性、伤人、放肆、冷血,都这般心安理得。年轻不是罪,恃年轻而任意而为,便是了。
是谁说的,不要脸,也要趁早。这恐怕是给无知的最好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