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方自愿离婚,这时候的彩礼应该怎么判?女方在哺乳期可以提出离婚的请求吗?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了解关于哺乳期女方离婚的相关问题。
一、哺乳期女方自愿离婚
在哺乳期期间,女方如果资源离婚而且经调解也依旧坚持离婚的话,是可以离婚的。
一般情况,在女性哺乳期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这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但是,这个时间段对于女方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女性在这个时间段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哺乳期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可以
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哺乳期离婚彩礼怎么判
虽然说哺乳期期间男方不能离婚,一般情况下也就不存在退彩礼这个问题了,但是世界之大也是无奇不有吧,一般情况下是没问题,但是抵不过有特殊情况,例如:
儿女非亲生的,这种情况下,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却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那么女方这时候属于侵犯男方权益的行为,可以判决离婚,而且女方也会依情况偿还男方的彩礼钱以及赔偿男方相应的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