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局限婴儿的爱好
婴儿诞生后,为人父母者,莫不暗自描绘将来无尽的美梦。比如说,自忖是否让这个孩子当政治家或是什么学者,或是想把他栽培成温柔美丽的女儿等。这就是所谓父母的“爱心”,同一般的打算或野心完全不同。不过光是自己心中描绘,描得再多也无所谓,若是对刚出生的婴儿,也要特意去计较或关怀他是男是女,那在幼教上就值得考虑了。
如此,那么假定出生后就凭着父母的片面判断,特意选择一些符合男女孩的东西,说这是男孩的,这是女孩的,也就是说要完全限制在大人的判断之下时,试想这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婴儿还不懂得喜欢这个或不喜欢那个,假如你要片面地替他想“男孩就不要穿红色衣服”的话,那就只能帮助幼儿带来迷惘而已了。
实际上3岁以前的男、女婴,无论在肉体上或是精神上,都不会有多少性别上的差异。人们也不必顾忌该喊他“小弟弟”或“小妹妹”。或许就是反映这种实际感觉而来的吧,在人称代名词中,就有中性的、不分性别的“娃娃”一词。在学识上,也认为所谓第二性别的“像个男性”、“像个女性”等,要到相当岁月后,才会出现在肉体上。著名幼儿心理学家范·奥斯坦因,在其多年的研究工作中即已阐明,幼儿须至4~5岁,才会在游戏或是模仿等行动或性格上,出现明显的"性别差异。所以说,3岁前的幼儿的性别差异,可以说只在于谁有“小鸟”谁没“小鸟”而已。
说得极端一点,男孩不妨让他多穿一些花红衣服,女孩也可以给他球棒等玩具。至少当男孩对洋娃娃感到兴趣的时候,你不可以训斥他说“男孩子也玩这种东西”,若是女孩子玩起摔跤,你也大可不必阻止她玩。就像德国诗人李尔克(R.M.Rilke)那样,也有男人而穿女性衣服长大的情形。可是他有没有变成好像女人一样的男人呢?没有,完全没有。假如你要担心这一点,还不如去担心大人以即成观念去区别男女,局限幼儿所拥有多种多样的可能性,这样要比较的更好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