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咪的眼耳鼻等感觉器官造成程度不同的影响,甚至带来一些似是而非的“病症”。
1.眼角膜水肿
正常人眼角膜含有70%的水分,但孕妇因黄体素分泌量增加及电解质的不平衡,易引起角膜及水晶体内水分增加,形成角膜轻度水肿,其眼角膜的厚度平均可增加约3%,且越到怀孕末期越明显。由于角膜水肿,敏感度将有所降低,常影响角膜反射及其保护眼球的功能。这种现象一般在产后6~8周即恢复正常。
2.屈光不正
眼角膜的弧度在妊娠期间会变得较陡,使得检查时有0.25~1.25屈光度的改变,产生轻度屈光不正现象,在怀孕末期更加明显。其结果可导致远视及睫状肌调节能力减弱,看近物模糊,就是其中的一种情形。若原本近视的话,此时眼睛的近视度数则会增加。这种异常现象也多在产后5~6周恢复正常。因此,准妈咪若出现远视或近视度加深情况,不必忙于配换眼镜,可在分娩1个多月后再验配,如此验出的度数才相对准确。
3.干眼症
正常眼睛有一层泪液膜,覆盖在角膜及结膜之前,起保护眼球及润滑作用。在妊娠末期,约80%的孕妇泪液分泌量会减少,怀孕期间受激素分泌的影响,泪液膜的均匀分布遭到破坏。泪液膜量的减少及质的不稳定,很容易造成干眼症现象。因此准妈咪们应注意孕期的卫生保健,合理营养,多摄入对眼睛有益的维生素A、C等营养素。
4.听力变化
怀孕后,准妈咪肌体的细胞内外液中雌激素浓度差异较大,引起渗透压改变,导致内耳水钠潴留,进而可影响听力。有研究显示,从怀孕早期开始,孕妇的低频区听力(125~500赫兹)即有所下降,并在孕期的中、晚期继续加重,至产后3~6个月又恢复正常。
5.血管舒张性鼻炎
怀孕后,体内雌激素水平增高,引起鼻黏膜的超敏反应,可导致小血管扩张、组织水肿,腺体分泌旺盛,出现鼻塞、打喷嚏、流涕等症状,这种“妊娠期鼻炎”可在约20%的准妈咪身上发生,怀孕后3个月更为明显。一旦分娩,致病因素消除后,鼻炎会随之痊愈,不留后遗症。目前,对“妊娠期鼻炎”尚无十分有效的预防措施,但可通过适当的治疗减轻症状。
6.口腔改变
孕妇还可出现牙齿松动,易生龋齿,齿龈充血、水肿、增厚,刷牙时牙龈易出血等症状,有的孕妇还有唾液增多和流涎等,这些改变都会随着妊娠的终结而恢复。但孕期应特别注意口腔的清洁卫生,因为口腔感染会殃及胎儿和自身的健康,造成种种危害,不利于优生优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