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乃家庭中一件大事。孕妇稍有异常,不但小两口紧张,连三家两代人都惊慌不已。若孕妇出现黄疸,一连串的问题便提出来了:是不是血型不合,还是有胎毒,胎儿安全吗?生下来会不会是个畸形儿?保肝药该如何吃?
1883年,阿菲德医生诊治了一名女病人,在首次怀孕的最后几周,孕妇突然出现了黄疸,使人震惊不已。奇怪的是,这位妇女产后一周,未经任何治疗,黄疸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令人欣慰的是,母子健康无恙。数年后这位女士又怀贵子,黄疸又重演,结局仍然相同。当时医生对此不得其解。1954年之后,瑞典、智利、波兰、美国以及我国医生陆续有同样报导,并对之予以各种各样的名称:晚期妊娠黄疸、妊娠复发性黄疸、妊娠内源性肝毒血症、妊娠良性黄疸、产科性淤胆、妊娠性肝病、妊娠良性黄疸 ……分析这些不同名称,不难看出这种黄疸的特征是:①与妊娠有关。② 胆汁在肝内淤滞而产生黄疸。③大多属良性经过。但是皮肤瘙痒甚至比黄疸出现得更早、更多见。显然,这不是黄疸型肝炎。
妊娠是一种生理过程,怎么会出现皮肤病痒、黄疸呢?本症的确切病因尚不清楚。多数专家认为,妊娠时雌激素增多,肝脏对这种激素的代谢反应加剧或异常,因而影响了胆汁的形成和分泌,以致胆红素增高,出现黄疸。而瘙痒的直接原因则是一种胆酸盐刺激皮肤神经末梢的结果。本症与某些遗传因素有关,有家族发病倾向。多胎、多次妊娠妇女易患本病,这些事实都说明本症可能是一种多因素引起的病理过程。
皮肤瘙痒比黄疸更突出、更常见。瘙痒先发生于手脚,逐渐扩展至腹部、面部、颈部。仔细察看皮肤,并无任何损伤。约80%病人的瘙痒开始于怀孕第30周前后,瘙痒程度不一,尤以夜间难熬。约2O%的孕妇有轻度黄疸出现,由于胆红素在尿中出现,尿呈茶色、病人可无任何症状,也有些人诉疲乏、食欲不振,偶有恶心呕吐,但大都轻微。肝脏可轻度增大或触痛。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病人症状往往不重,不会出现皮肤淤斑、牙龈或鼻出血,无蜘蛛痣。相反,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则提示不是本病,而应考虑怀孕合并肝炎、胆道梗阻、急性脂肪肝、硬化性胆管炎、胆汁性肝硬化或药物性肝损害,应及时去医院诊治。
本病最重要的特征是:所有的各种不正常现象在分娩后一定会消失,不论是自然分娩或手术娩出均如此,但化验检查恢复正常可稍晚,多在产后4-6周,所以不要过于着急。
本病的一般治疗是注意休息,休息可以减轻肝脏的负担,正确认识本病的性质也很重要。由于胆汁代谢障碍,脂肪消化吸收不良,患者可出现脂肪泻--吃油腻就腹泻,大便油花花一层。所以要低脂肪饮食。不要乱服药,以免损害肝脏。
此病对母亲影响不大,对胎儿则安危未卜,故重点应监护胎儿。遇有下列情况提示病情较重:怀孕32周之前就出现了黄疸和瘙痒,怀双胞胎,母亲有泌尿系感染,以往曾因妊娠黄疸发生过流产等。此时最好住院治疗,一旦胎儿出现问题,可考虑中止妊娠,包括行剖腹产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