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24周 糖尿病筛查和B超筛查胎儿畸形
女儿今天早晨要空腹去医院做糖耐量试验,筛查有无妊娠糖尿病。女儿问我,自己也没有什么“三多一少”的症状,为什么还必须要做这项检查?而且听说还要抽几次血。
妇女在妊娠期间由于血容量增加,血液相对稀释,使得胰岛素分泌相对不足,同时在怀孕期间体内的胎盘促乳素、雌激素和孕激素分泌逐渐增加,大约在30周左右达到高峰,这些激素与体内分泌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共同作用抵抗体内的胰岛素,因此对胰岛素的需求就相对于未怀孕时高出近一倍,如果孕妇本身胰岛功能不足,就很容易患糖尿病。尤其是年龄在35岁以上或者家族有糖尿病史的孕妇,就更容易患上妊娠期糖尿病或妊娠糖耐量异常了。一旦患上糖尿病会对孕妇和胎儿产生很多危害。
首先孕妇体内的糖代谢紊乱,如果血糖控制不好很容易发生酮症酸中毒;高血糖促使动脉硬化,造成视网膜、肾脏以及末梢神经的损害;由于高血糖也容易引发各个系统的感染,而且长久不愈;同时也容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孕妇患糖尿病直接影响了胎儿的生长。因为高血糖可以通过胎盘渗透给胎儿,造成胎儿高血糖,胎儿不能完全利用这些血糖只好转化为脂肪储存在胎儿体内,所以妊娠糖尿病患者的孩子出生时往往是巨大儿,医学上将这样的新生儿称为“高危儿”,需要重点监护。在糖转化为脂肪的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和氧,所以胎儿往往缺氧,影响了发育。而且高血糖也延缓了肺的成熟,因此有的孩子出生后会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胎儿在妈妈体内长期处在高血糖的环境中,胰腺功能受损,所以孩子出生后容易发生低血糖、低血钙和红细胞增多症,大大增加了围产儿的死亡率。
正因为如此,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就十分重要了。
中午女儿又来电话告诉我,去医院检查的过程:首先抽血查了空腹血糖,然后用250毫升水+50克葡萄糖口服,1小时后又抽血查餐后血糖,过两天出化验结果。据医生说,如果空腹血糖≥7.8毫摩尔/升,就可以诊断为糖尿病;如果餐后血糖>7.8毫摩尔/升,需要继续做葡萄糖耐量试验,即口服葡萄糖75克,分别在0、1、2、3小时抽血检查血糖,如果4项检查中有2项或2项以上高于正常,则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如果仅有1项异常,则诊断为葡萄糖耐量异常。
女儿曾经问过我,在孕期经常做B超好不好?B超是一种超声波,既可以用来诊断,也可以用来治疗,用于诊断的辐射量很小。我告诉她,在孕期一般医院就给孕妇做4~5次B超检查,所用探头的频率在3~5兆赫,超声波强度都是控制在最小(<10毫瓦/平方厘米)的范围内,而且每次B超检查只有5~10分钟,对于每个器官探测的时间更短,这么点辐射量对大人和胎儿都没有太大影响。目前还没有因为B超检查造成胎儿损害的有关报道。所以在今天做第三次B超检查时,女儿没有任何顾虑了。
第三次B超检查一般是在20~24周,主要是做胎儿畸形筛查。因为这个时期胎儿的大部分器官已经形成,因此可以发现四肢短小、唇裂等畸形。
第四次检查多是在孕34~36周。用以检查胎儿大小、发育是否迟缓,以及有无宫内缺氧状况,继续发现原来没有表现出来的异常,包括脑积水或囊性肾。
最后一次检查是在39周左右,进一步了解胎儿的情况、胎盘的情况、胎儿在宫内的情况和羊水的情况,为临床提供参考,以决定分娩方式、分娩时间、防治各种并发症,为以后顺利分娩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