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孕期必要时为了判定妊娠,或阴道有流血为判定妊是否正常,需做血或尿的妊娠试验;
2、判定为正常妊娠后,在当地医院决议进行系统产前检查的孕妇需做:血型、Rh因子、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甲胎蛋白;血清巨细胞病毒,弓形虫的IgG及IgM抗体;
3、有其它科疾病的孕妇尚需做有关疾病的化验检查,如有甲状腺功能亢进,需做甲状腺功能测定;
4、孕期需查血、尿惯例,全部孕期至少查3次血红蛋白,在初次尿惯例检查之后,自孕30周起每次产前检查均需查尿惯例;
5、妊娠28周每位孕妇需做口服50g葡萄糖后一小时查血糖的筛查试验,结果≥7。7毫摩尔/升者,需进一步查口服100g葡萄糖耐量试验,以进一步判定有无糖代谢异常;
6、妊娠超过40周未自然临产的孕妇,需做阴道拭子培养,懂得阴道内有无致病菌,为引产做好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