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重是人体全身总重量的标签,它反映近期营养状况和(或)检测当时婴儿受慢性和(或)急性因素影响其营养状况的程度。在正常喂养情况下,体重增加的速度与月龄关系密切。以2005年中国九市7岁以下儿童调研值为参考,以城区为例,生后第1个月男婴平均增重1780克、女婴增重1490克;在3个月龄末男女婴体重均较出生时分别增加1.15倍及1.03倍。
我国男婴前半年体重共增加5.42千克,前3个月增重3.84千克,占前半岁增值的70.8%;前半年月平均增加量为0.90千克。后半年共增重1.74千克(占全年增重值的24.3%)。后半年月平均增加量为0.29千克。女婴前半年体重共增4.89千克,前3个月增重3.32千克,占前半岁增值的67.9%;前半年月平均增加量为0.82千克。后半年共增重1.67千克(占全年增重值的25.5%);后半年月平均增加量为0.28千克。以上各项测量值与WHO参考值近似。参见表82和表83。体重增长的规律,在出生后体重增加的速度与月(年)龄密切相关。因此,以2005年调研值为基数,参照小儿月(年)龄推算出相应的运算公式,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年前半年某月龄儿童体重(千克)一出生体重(千克)+(该月龄+1)×0.9
第一年后半年某月龄儿童体重(千克)=该月龄×0.29+7.O(千克)
2岁男童城区为13.19千克,郊区为12.65千克;女童城区为12.60千克,郊区为12.04千克。1~2岁的第二年内,全年增加2.5~2.8千克,城郊儿童差值约0.16千克。
3~6岁儿童体重可按下式计算:
城区:年龄×2.4+8(千克);郊区:年龄×2.4+7(千克)。
对体重的评价通常是将某儿童历次按时记录的实测体重值与全国同年龄同性别儿童参考值进行比较,以考量该儿童营养状况。目前是根据找国2005年全国调查结果对0~7岁儿童进行评价,较大儿童可用世界卫生组织(WHO)0~18岁儿童身高、体重参考值作为评价标准。为考量本地区动态变化,有时也使用本地区大范围调查结果作为地区参考值。